(一) 收件人付费邮件派送
(1) “收件人付费” 邮件的派送工作由各省市揽投机构负责管理、派送、收款。
(2) 对于错封的“收件人付费” 邮件, 应及时转出, 转出的邮件不得作为退回邮件录入系统。
(3) 归己方派送的, 将邮件逐件登列“国内快递收件人付费邮件派送交接清单”, 一式两份, 一份交派送人员, 一份留存。
(4) 派送出班前须与收件人电话联系, 确定派送方式; 如联系不上或电话号码有误,可先按址组织派送, 不得轻易退回或延迟派送; 经过两次试投仍无法派送的, 派送人员与寄件人电话联系, 仍无法派送的, 方可将邮件退回收寄局。
(5) 派送邮件时, 派送员按详情单上“收件人应付费用” 栏中标注的大写金额向收件人足额收取费用后, 再将邮件投交收件人, 并请收件人在“收件人签章” 栏目中签章。
(6) 收件人拒收邮件或拒付邮资时, 派送方一律将邮件退回收寄局。
(7) 派送回班后, 当天在“速递信息平台生产子系统” 录入妥投信息及实收款, 生成缴款单并将实收款项足额上缴。
(8) 收款人员必须及时登录“速递综合信息处理平台系统” 对本机构派送邮件的缴款单做信息签收确认, 并将所有款项随缴款单上缴财务部门, 做到日报日缴、日清日结。
(二) 退回邮件处理
(1) “收件人付费” 邮件退回处理时, 应在“速递信息平台生产子系统” 及时、准确录入未妥投原因, 并准确选择下一步动作“退回寄件人”。
(2) 收寄局收到退回邮件时, 应向寄件人收取邮资及相关费用, 邮件妥投后应及时录入派送信息, 派送状态应选择“U/退回妥投” (注: 寄件人选择“放弃” 的邮件, 应录“U/退回妥投”)。(www.xing528.com)
(三) 异常情况处理及责任判定
出现以下异常情况时, 相应的损失由责任局承担。
(1) 收寄方详情单使用错误或在速递二期系统中错误选择业务种类导致系统数据差异,不予向收寄局结算; 收寄局邮件地址录入错误。
(2) 详情单资费信息与系统收寄金额不一致, 相关损失由收寄方承担; 详情单资费信息与派送系统金额不一致, 相关损失由派送方承担。
(3) 进口超过15 天未妥投缴款, 且未退回的收件人付费邮件, 派送方应及时核查、清理。
(4) 派送方签收金额务必与详情单应收金额一致。 因信息录入错误, 导致系统信息“应收金额” 与派送录入“实收金额” 不符时, 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应收金额” >派送录入“实收金额” 时, 派送方自行修改, 实收金额(简称“确认金额”) 与“应收金额” 一致后直接对缴款单进行签收。
②其他情况下, 均需派送方申请修改实收金额, 并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详情单复印件, 经总部处理后由派送方签收。
③对于当日无法提供证据并发出签收申请的邮件, 可由派送方在缴款单中进行手工剔除, 并对缴款单进行签收确认。 被剔除邮件由系统自动汇总至“异常签收邮件” 模块中, 3天之内由派送方提供证据发出签收申请生成缴款单。
④对于收寄方提出的签收申请, 原则上应于当日处理完毕, 每日17 时后的申请于次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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