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快递内涵的界定, 许多研究者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人认为快递是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航空等运输方式, 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 也有人认为是将货物以最快速的方式从发件人手中送达收件人手中; 还有学者指出快递是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将客户的快件通过自身网络或代理网络, 从发件人手中送达收件人手中的最快捷、最安全的运输方式。
(一) 快递的定义
世界贸易组织在《服务贸易总协定》 中按照联合国集中产品分类系统, 将服务分类定义为12 个部门。 其中, 快递服务被定义为: “除国家邮政当局提供的服务以外, 由非邮政快递公司利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提供的服务, 包括提取、运输和递送信函、大小包裹的服务, 无论目的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 这些服务可利用自有和公共运输工具来提供。”
我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 中明确规定: 快递服务就是快速收寄、运输、投递单独封装的、有名址的快件或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 按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其中, 快件是快递服务组织依法收寄并封装完好的信件和包裹等寄递物品的统称。 简单地说, 快递是在承诺的时限内快速完成的寄递服务。
从上述快递的定义中, 可以概括出快递服务的业务运作性质和经营性质: 从业务运作看, 快递服务是一种新型的运输方式, 强调递送时间的无缝连接, 不需要储存; 从经营性质看, 快递服务属于高附加值的新兴服务业, 高附加值主要体现在时间上要快、传递上要直接送到顾客的“手” 中。
快递服务虽从邮政服务中分离产生, 但不同于邮政业务中的普遍服务业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主要是指政府为保障公民通信权益而提供的公共服务, 是履行国家法定义务; 确保向所有公民提供基本通信需求的统一规范、低价普惠的服务, 属于非竞争性产品性质; 由政府主导, 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等均由国家规定。 快递服务原从属于邮政业的增值服务, 是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而产生的商业化、个性化的服务, 属于竞争性商业服务; 主要由市场主导, 其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等均由市场决定。
综上所述, 我们认为快递就是指快递企业以信息系统为有效的运作管理和监控手段, 通过流程的优化将发件人委托的快件以最安全的方式快速地交到收件人手中, 从而满足客户需求的一种特殊的物流运作模式。
快递服务不同于日常所说的快运服务。 快递和快运虽然都是指物品的快速运输, 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区别: 快递业务通常比快运业务运输的货物重量、体积要小, 品种要多, 而且快递的时效性较强。 快递物品的规格通常规定为: 快递物品的单件不能超过50 kg, 单件包装规格任何一边的长度不宜超过1.5 m, 长、宽、高三边长度之和不宜超过3 m。 快运业务运输的货物重量、体积一般较大, 品种较少, 而且快运的时效要求相对较低, 可以由货主自取。 快递是从寄件人交寄(收寄) 到收件人接收(投递) 的全过程的快速传递; 而快运仅是物品在全程传递的干线运输过程中采用快速运输方式(航空、铁路、高速公路等) 进行运送。 严格来讲, 快运只是物品全程传递过程中干线运输环节运输方式的一种选择。(www.xing528.com)
(二) 快递的递送方式
1.门到门
这是历史上的习惯说法, 其含义是指从发件人委托发件开始(签字后运单生效), 到收件人在运单上签收, 快件公司承运一票快件的全过程, 它的根本特点是确保快件“准确无误地按时送到收件人手中”。 为此, 有一个快递专用术语叫POD (Proof of Delivery), 即已派送证明(客户收件回执单)。 此外, 也有人称之为“桌到桌” 或“手递手”。 总之, 门到门的方式, 是快递业务中最常见的服务形式。
2.门到机场
这是应客户(多为发件人) 要求, 或因收件人一时难以找到而产生的特殊服务方式。近年来, 快递物品有逐年增大、加重的趋势, 这些大件物品必须报关查验, 到达目的地国家后, 还有内陆运输的转运问题, 这也是“门到机场” 递送方式产生的原因之一。
3.专人派送
这是一种由快递公司派专人亲自登机, 携带并护送快件、直接送到客户手中的特殊服务方式。 只有在“情况紧急或物品有特殊要求” 的情形下, 才会产生这种服务要求和方式,因其运费昂贵, 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需要特别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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