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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民治周刊》与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面临着这些情况,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便下定决心,要自己办一个期刊,起名叫《民治周刊》。我在1947 年初申请创办《民治周刊》时,“天津市社会局局长”是胡梦华,“秘书主任”是张瑞南。我感到《民治周刊》处于如此局面下,展望前途十分渺茫,乃自动停刊,到天津解放时正式清理结束。

创办《民治周刊》与天津文史资料选辑

1.创办的动机

抗日战争时期以前,我从事新闻工作,开始是向各报自由投稿,继而经人介绍到小报社工作,后又转入大报社,虽然担任过几个报的记者和编辑职务十多年,总以为为人作嫁,听命于人,究不如自己当老板。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权重新统治了天津,当时创办新报纸和杂志的很多。由于性之所好和向上爬的思想作怪,我自己也想办一个刊物,更因为那时蒋介石高唱“还政于民”口号,天津市各区普遍建立了区公所组织,我又正在以我的老师康墉民(名辅德,曾任天津私立河东中学教务处主任,后自办河北中学)为区长的第一区公所任助理员,我经常宣传、贯彻的多属有关推行地方自治的工作,每天所接触的多是参与所谓地方自治工作的人。我面临着这些情况,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便下定决心,要自己办一个期刊,起名叫《民治周刊》。

2.申请登记经过

办理申请创办刊物的手续是,先写好申请书,呈请“社会局”转请“市政府”再由“市政府”咨请国民政府内政部审批,经过“内政部”批准,发给登记证,才能公开出版。

我在1947 年初申请创办《民治周刊》时,“天津市社会局局长”是胡梦华,“秘书主任”是张瑞南。假如不把他们两人对付好了,“社会局”这一关是过不去的。因为申请书呈请该局后,是否能及时报到“市政府”去,全在于他们了,我最初对胡梦华和张瑞南本不熟识,通过康墉民托情说好话,我的申请书很快得到了批转。于1947 年2 月经国民政府“内政部”批准,发给了“内政部京警津字第九十大号登记证”。我为了在出版后邮寄方便,又按照规定,向“中华邮政”登记,被批准为第一类新闻纸,并发给了第五十个三号邮政登记执照,至此,一切申请登记手续全部办完,我盼望多日的《民治周刊》,即将问世了。(www.xing528.com)

3.出版和结束

经过准备,《民治周刊》创刊号,终于在这年2 月与天津读者见面了。它的内容,是以所谓“树立民主精神,发扬地方自治”为中心题材。另外还附有新旧文艺小品文,戏曲电影评述和地方名胜掌故等。

在所谓的“树立民主精神,发扬地方自治”中心题材里,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自古以来推行地方自治的历史资料;(2)有关阐述地方自治的政治论文,如《怎样推进地方自治》、《怎样实行民主选举》、《怎样树立民主自治精神》等论文;(3)国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自治的法规,如《市组织法》、《区公所组织条例》、《保甲条例》和《公民宣誓法》;(4)法律常识,包括法律名词解释、法律问题解答;(5)有关“省市参议员选举”等活动报道;(6)有关“兵役”宣传和“宪法”宣传等。在以上这些题材内容里,《民治周刊》替当时国民政府愚弄人民的假民主做了不少宣传鼓动工作。

《民治周刊》的组织很简单,我是发行人兼主编,我的朋友王曰强任编辑。所有写稿、征稿、审稿和编排版样,我俩商量办。社址就附设在我的家里——河东粮店街大口胡同十号。没有印刷设备,找别人代印,先后委托过建国日报、自由晚报和文艺印刷局等处代印。因为资金不多,缺乏周转力量,第一期印好发行出去,收回钱来,再买纸,交印刷费,发印第二期,一期换一期地出版下去。最初规定每逢星期六出版一次,因限于经济能力和代印家不能及时完成印刷和装订任务,以致没能按照固定日期出版。有时候两期合并出版一次,失去了周刊的意义,成为半月刊。后来,由于国民党的纸币贬值,随着各项物价上涨,印刷费用也不断提高,《民治周刊》屡次误期,慢慢竟脱期到无限次数,弄成一个月或两个月才出版一次,逐渐陷于无法维持的窘境。最初我的心气儿很高,这时已变冷。由1947 年2 月出版,到1948 年11 月间,共计出版期数是四十九期。在解放战争的最后阶段,事实上从1948 年11 月间,由于国民党的军事节节败退,政治和经济方面也相继濒临崩溃,天津市内的形势,已是日趋混乱,人心惶惶不安,山雨欲来风满楼,大有朝不保夕的样子。我感到《民治周刊》处于如此局面下,展望前途十分渺茫,乃自动停刊,到天津解放时正式清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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