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线和比例
1)图线的宽度b应根据图样的复杂程度和比例,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中图线的有关规定选用。
2)总图制图应根据图样功能,按表2-1规定的线型选用。
表2-1 图线
(续)
注:根据各类图样所表示的不同重点确定使用不同粗细线型。
3)总图制图采用的比例宜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比例
4)一个图样宜选用一种比例,铁路、道路、土方等的纵断面图,可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选用不同比例。
2.计量单位
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以“m”为单位。坐标以小数点标注三位,不足时以“0”补齐;标高、距离以小数点后两位数标注,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可以“mm”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方位角(或方向角)和铁路、道路转向角的度数,宜注写到“s”,特殊情况应另加说明。
3)铁路纵坡度宜以千分计,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3.坐标标法
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总图中应绘制指北针或风玫瑰图,如图2-1所示。
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图2-1)。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建筑坐标网应画成网格通线,自设坐标代号宜用“A、B”表示。坐标值为负数时,应注“-”号;为正数时,“+”号可以省略。
图2-1 坐标网格
注:图中X为南北方向轴线,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线,Y的增量在Y轴线上。A轴相当于测量坐标网中的X轴,B轴相当于测量坐标网中的Y轴。
3)总平面图上有测量和建筑两种坐标系统时,应在附注中注明两种坐标系统的换算公式。
4)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应根据设计不同阶段的要求标注,当建筑物和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时,可标注其对角坐标。与坐标轴线成角度或建筑平面复杂时,宜标注三个以上坐标,坐标宜标注在图样上。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建筑物、构筑物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5)在一张图上,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用坐标定位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也可用相对尺寸定位。
6)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管线等应标注下列部位的坐标或定位尺寸: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轴线交点。
②圆形建筑物、构筑物的中心。
③皮带走廊的中线或其交点。
④铁路道岔的理论中心,铁路、道路的中线或转折点。(www.xing528.com)
⑤管线(包括管沟、管架或管桥)的中线交叉点和转折点。
⑥挡土墙起始点、转折点,墙顶外侧边缘(结构面)。
4.标高注法
1)建筑物应以接近地面处的±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平面,字符平行于建筑长边书写。
2)总图中标注的标高应为绝对标高,当标注相对标高时,应注明相对标高与绝对标高的换算关系。
3)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水池等应按下列规定标注有关部位的标高:
①建筑物标注室内±0.00处的绝对标高,在一栋建筑物内宜标注一个±0.00标高,当有不同地坪标高时,以相对±0.00的数值标注。
②建筑物室外散水,标注建筑物四周转角或两对角的散水坡脚处标高。
③构筑物标注其有代表性的标高,并用文字注明标高所指的位置。
④铁路标注轨顶标高。
⑤道路标注路面中心线交点及变坡点标高。
⑥挡土墙标注墙顶和墙趾标高,路堤、边坡标注坡顶和坡脚标高,排水沟标注沟顶和沟底标高。
⑦场地平整标注其控制位置标高,铺砌场地标注其铺砌面标高。
4)标高符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10)的有关规定进行标注。
5.名称和编号
1)总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注写名称,名称宜直接标注在图上。当图样比例小或图面无足够位置时,也可编号列表标注在图内;当图形过小时,可标注在图形外侧附近处。
2)总图上的铁路线路、铁路道岔、铁路及道路曲线转折点等,应进行编号。
3)铁路线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车站站线宜由站房向外顺序编号,正线宜用罗马数字表示,站线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②厂内铁路按图面布置有次序地排列,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③露天采矿场铁路按开采顺序编号,干线用罗马数字表示,支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铁路道岔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道岔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②车站道岔宜由站外向站内顺序编号,一端为奇数,另一端为偶数。当编里程时,里程来向端宜为奇数,里程去向端宜为偶数;不编里程时,左端宜为奇数,右端宜为偶数。
5)道路编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厂矿道路宜用阿拉伯数字,外加圆圈顺序编号。
②引道宜用上述数字后加-1、-2编号。
6)厂矿铁路、道路的曲线转折点,应用代号JD后加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7)一个工程中,整套总图图样所注写的场地、建筑物、构筑物、铁路、道路等的名称应统一,各设计阶段的上述名称和编号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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