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4.1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名词解释
建筑物高度:设计室外地坪至房屋主要屋面的高度(平屋顶指屋面板顶高度),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房、水箱、构架等高度。
构筑物高度:构筑物的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构筑物本体最高点之间的距离。
建筑物层数:层数指建筑物层高不小于2.20 m的自然分层数。
结构体系:结构体系是指建(构)筑物结构抵抗外部作用的构件组成方式。
砖混结构:砖混结构又称砌块结构,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结构体系。
框架结构:由梁和柱为主要构件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剪力墙结构:由剪力墙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框架-剪力墙结构: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板柱-剪力墙结构:由无梁板与柱组成的板柱框架和剪力墙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
筒体结构:由竖向筒体为主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高层建筑结构。
主要的筒体结构有以下两种:
框架-核心筒结构:由核心筒与外围的稀柱框架组成的高层建筑结构。
筒中筒结构:由核心筒与外围框筒组成的高层建筑结构。
混合结构:由钢框架或型钢混凝土框架与钢筋混凝土筒体(或剪力墙)所组成的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高层建筑结构。
异形柱结构:采用异形柱的框架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
20.5.4.2 垂直运输基础知识
1.垂直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消耗量确定的依据
建(构)筑的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的计算都与建(构)筑物的高度有关。
垂直与运输费及超高增加费的定额编制为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编制《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及2000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
垂直运输费消耗量的计算方法是:上部建筑塔吊及卷扬机的消耗量以±0.00以上全部工期为准确定;地下室部分,按地下室定额工期为准确定。±0.00以下无地下室基础施工(包括桩基础施工)不需要垂直运输机械,所以,不计算垂直运输。
所以,垂直运输的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与机械效率无关。
《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中按共同地区,区别了不同的结构类型及建筑使用功能分别编制工期定额,由于编制较早,很多结构类型及其高度限制已经与现行设计规范不符,如现浇框架结构工期定额中高度编制到了28层(约80 m),按现行设计规范,在非抗震设防条件下极限高度也只能设计70 m,在云南省部分地区按6度设防,也只能最高设计到60 m;又如,滑模正如前面介绍只是一种模板施工工艺,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却称之为“滑模结构”。
滑模施工对工期有没有影响,需要分别来看,在烟囱、水塔等不分自然层的构筑物使用时,施工速度是普通模板的两倍,大大节约工期,但是,在建筑物施工中,由于有自然层的分层,外侧滑模施工速度再快,内部梁板的模板还得等满足规范要求的混凝土强度达到后才能拆除底模,所以,滑模施工工期优势不是十分明显。
2.垂直运输机械配置
±0.00以下地下室施工主要配置的是塔式起重机,±0.00以上20 m以下,主要按卷扬机配置,20 m以上按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并配备通信用步话机配置垂直运输机械;装饰装修配置的垂直运输机械以卷扬机及施工电梯为主。
3.超高增加费的内容构成
适用于建筑物檐高超过20 m(层数6层)以上的工程,内容包括施工降效、施工用水加压、脚手架加固等费用。
20.5.4.3 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清单项目
1.建筑装饰垂直运输
1)清单列项
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垂直运输项目特征描述要求:①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②地下室建筑面积;③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该区别不同的建筑类型、结构形式、檐口高度及层数分别列项计算,地下室也应单独列项计算。
2)计量单位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中有按建筑面积计量的,也有按施工日历天计算的。按施工日历天计算的垂直运输比较合理客观,比如上部建筑,就不需要区分裙楼、主楼,按合理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垂直运输机械数量(如:塔吊台数及施工电梯台数后)计算则可。按建筑面积计算,按工程量计算规范要求的: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做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以不同檐高分别编码列项。这时,如果是同一地下室,上部不同檐高的塔楼,这样建筑面积分割容易,计价准确;但是,如果一个塔楼有不同标高的屋面时,就会造成建筑面积分割混乱,垂直运输的计算不符合客观施工组织设计的情况出现。如带裙楼的塔楼,主楼和裙楼使用的是同一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电梯,我们也无法分割计算裙楼或塔楼的工期,只能计算的是整个楼的工期。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垂直运输是按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的,所以,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时,应按建筑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至于纵向垂直分割的问题,编者建议,还需结合合理的垂直运输施工组织的客观性、可实施性及合理性进行分割,不能机械分割。
3)工作内容的问题
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垂直运输项目的工作内容中包含了:①垂直运输机械的固定装置、基础制作、安装;②行走式垂直运输机械轨道的铺设、拆除、摊销。这些工作内容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及《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是包含在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的工作内容中,即工作内容重复了,本应包含的“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建筑工程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的工作内容却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遗漏了,所以在编制垂直运输工程量清单时应修正工作内容后使用。
4)计价时应注意问题
(1)垂直运输按建筑物的功能、结构类型、檐高、层数等划分项目。其中以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同时界定的项目,如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2)同一建筑物上下层结构类型不同时,按不同结构类型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应定额,檐高或层数以该建筑物的总高檐高或总层数为准;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做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执行不同檐高的相应定额。
(3)定额垂直运输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时按现浇框架定额乘系数0.96。
(4)单层钢结构、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5)多层钢结构按其他结构定额乘0.5系数执行。
(6)砖混结构设计高度超过20 m时,按20 m高度的相应子目乘系数1.10。
(7)型钢混凝土结构按现浇框架结构定额乘1.20系数执行。
(8)建筑物加层按所加层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檐高或层数按加层后的总檐高或总层数计算。
(9)建筑物带地下室者,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分别执行“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及以上相应定额。
(10)建筑物带一层的地下室,地下室地坪结构标高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深度大于3.6 m者,执行一层定额;平均深度不大于3.6 m者,按一层定额乘系数0.75计算。
(11)单独地下室按以下规定执行“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相应定额:
①单层地下室,平均深度(地下室地坪结构标高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超过3.6 m者。
②单层地下室,平均深度(地下室地坪结构标高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不大于3.6 m时,按一层定额乘系数0.75。
③层数在二层及以上的地下室。
(12)同一地下室层数不同时,按地下室的不同层数做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执行不同层数的相应定额。
(13)设计室外地坪以上,垂直运输高度3.6 m以下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14)层高2.20 m以下的设备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乘0.5系数并入相应垂直运输高度的面积内计算。
(15)定额中的现浇框架结构适用于现浇框架、框剪、筒体、剪力墙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其他结构适用于除砖棍结构、现浇框架、框剪、筒体、剪力墙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滑模施工、钢结构及预制排架以外的结构。
(16)本章混凝土按非泵送编制,主体或全部工程使用泵送混凝土时,垂直运输按相应子目乘系数0.90;部分使用泵送混凝土的工程,不计算混凝土泵送费,垂直运输不作调整。
(17)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时,垂直运输按相应子目乘综合系数0.9491。
(18)同一建筑物有多个系数时,按连乘计算。
2.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
在2013版《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中已经合并了建筑工程及装饰工程,所以,在《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垂直运输的消耗量计算中已经包含了装饰工程的工期,所以,在说明中明确了“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装饰装修工程时,垂直运输按相应子目乘综合系数0.9491”,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及住建部的资质管理中又有独立的装饰装修的承发包及对应的资质管理,所以,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要求,《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也编制了适用于独立发包的装饰装修垂直运输费用子目。
1)清单列项问题
按011703001列项,列项时应按不同装饰发包标段区别不同的装饰垂直运输高度分别列项计算。
2)计量单位计工程量计算规则问题
在《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装饰垂直运输系按定额人工费每万元为基数计算,所以,在编制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清单时,应按定额规定相应调整清单的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3)工作内容问题
同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工作内容也要修正为:“材料垂直运输;施工人员上下班使用外用电梯。”
4)计价时应注意问题
(1)装饰装修工程运输仅适用于独立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中建筑物檐高、层数的判定与建筑物垂直运输相同。
(3)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不同檐高做纵向分割分别计算,执行不同檐高的相应定额。
(4)独立承包全部室内及室外的装饰装修工程,檐高以该建筑物的总檐高或所施工的最大高度为准,执行不同高度定额;独立分层承包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檐高以所施工的最高楼层地面标高为准,执行所在楼层几(高度)的相应定额;独立承包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檐高以所施工的高度为准,区别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5)定额的装饰装修垂直运输是在具备施工电梯及卷扬机的条件下编制的,如果实际使用的是楼内已经安装好的电梯时,垂直运输费应另行计算;如果不具备搭设施工电梯或卷扬机条件,楼内无电梯可用时,只能按人工搬运另行计价。
3.构筑物垂直运输
1)清单列项
应该按《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0—2013)中070303001编码列项计算。项目特征描述时应该描述构筑物的种类,如烟囱或是筒仓或是水塔;应描述结构类型,如砖砌或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应描述构筑物高度。
2)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中均是以座来计算,应按座来选择垂直运输计量单位。(www.xing528.com)
3)工作内容
注意点同建筑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见前面论述。
4)计价要点
池类等其他构筑物,垂直运输高度一般在设计室外地坪的3.6 m范围内,不计算垂直运输,超过垂直运输高度超过3.6 m时应计算垂直运输费用,计算时可参照结构外围面积按建筑装饰工程垂直运输相关规定计算,也可以按构筑物自身自重按1.5吨折合1平方米,参照相应结构建筑装饰工程垂直运输计算。
4.建筑装饰超高增加
1)清单列项
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超高增加项目特征描述要求:①建筑物建筑类型及结构形式;②建筑物檐口高度、层数;③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 m,多层建筑超过6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实际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不需要描述建筑物的类型及结构形式,但需要描述栋号,按各栋单体区别不同的檐口高度和层数分别列项计算,地下室不计入超高层数计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计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超高的界定有两个指标及檐高超过20 m,或层数超过6层,高度未达到20 m,层数超过时按层数划分计算,层数未达到,高度超过时按高度划分计算。
(2)高度在20 m以上,层高2.2 m以内的管道层、技术层、架空层等按围护结构外围面积乘0.50系数并入相应高度的面积计算。
(3)单层建筑物高度超过20 m时,按其建筑面积计算超高增加工程量。
3)计价要点
(1)建筑物20 m以上的层高超过3.6 m时,每增高1 m(包括1 m以内),相应定额乘系数1.25。
(2)建筑物高度虽超过20 m,但不足1层的,高度每增高1 m,按相应定额乘系数0.25计算,超过高度不足0.5 m舍去不计,高度超过2.2 m时,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3)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计算建筑面积的出屋面的电梯机房、楼梯出口间等的面积,与相应超高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执行相应定额。
5.装饰装修工程超高增加费
装饰装修工程超高增加费仅适用于独立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1)清单列项
可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的011704001超高增加项目列项,也可新增清单项目列项。项目特征应明确装饰垂直运输高度,装饰垂直运输的高度为设计室外地坪至装饰楼层楼面标高的高度;还应描述超高增加的计价范围,如装饰的层数范围,标段范围等。
2)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量单位为万元。
(1)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根据装饰工程所在高度(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以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机械费之和按降效系数计算。
(2)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不同檐高计算。
20.5.4.4 计算实例
【例20.5】某工程地下二层为框剪结构,建筑面积为25800 m2,地下室上三栋塔楼为剪力墙结构,高度和建筑面积、层数分别为:塔楼1:高度78 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900 m2,共26层;塔楼2:高度82 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900 m2,共27层;塔楼3:高度100.2 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900 m2,共33层;工程使用泵送商品混凝土,无装饰独立分包合同,编制其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措施项目清单并计算综合单价及合价。
【解】1.工程量计算
1)建筑面积
地下室建筑面积:25 800(m2)
塔楼1建筑面积:900×26=23 400(m2)
塔楼2建筑面积:900×27=24 300(m2)
塔楼3建筑面积:900×33=29 700(m2)
2)超过6层的建筑面积
塔楼1建筑面积:900×20=18 000(m2)
塔楼2建筑面积:900×21=18 900(m2)
塔楼3建筑面积:900×27=24 300(m2)
2.编制垂直运输工程量清单(表20.10)
表20.10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3.计算垂直运输综合单价
(1)查找《定额》,地下室垂直运输拟套用定额建筑物垂直运输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层数二层以内01150459,塔楼1垂直运输拟套用定额建筑物垂直运输设计室外地坪以上,20 m(6层)以上现浇框架结构檐口高度90 m层数28以内01150479,塔楼2垂直运输拟套用定额建筑物垂直运输设计室外地坪以上,20 m(6 层)以上现浇框架结构檐口高度90 m层数28以内01150479,塔楼3垂直运输拟套用定额建筑物垂直运输设计室外地坪以上,20 m(6层)以上现浇框架结构檐口高度110 m层数34以内01150481。
(2)编制相关子目直接费。
本例所套定额无未计价材料,相关子目直接费表,见表20.11。
表20.11 相关定额子目直接费表
注:①所用到的机械换为云建标〔2016〕207号文中附件2中机械除税台班单价:第405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600 kN·m:424.40元/台班;第408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1250 kN·m:595.65元/台班;第409项自升式塔式起重机1500 kN·m:650.25元/台班;第616项双笼施工电梯130 m:308.21元/台班;第1389项对讲机C15:5.54元/台班。
②人工费按云建标函〔2018〕47号文上调28%。
(3)计算垂直运输综合单价,见表20.12。
4.计算垂直运输合价
25800.00×27.22+23400.00×64.58+24300.00×64.58+29700.00×72.47
=702404.00+1511105.79+1569225.28+2152380.75
=5935115.82(元)
5.编制超高增加工程量清单(表20.13)
表20.13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6.计算超高增加费综合单价
(1)查找《定额》,塔楼1超高增加费拟套用定额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檐高90 m层数28以内01150533,塔楼2超高增加费拟套用定额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檐高90 m层数28以内01150533,塔楼 3 超高增加费拟套用定额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檐高110 m层数34以内01150535。
(2)编制相关子目直接费。
本例所套定额无未计价材料,相关子目直接费表见表20.14。
(3)计算超高增加综合单价,见表20.15。
7.计算超高增加费合价
18000.00×97.94+18900.00×97.94+24300.00×132.44
=1762890.63+1851035.69+3218284.30=6832210.62(元)
【例20.6】某单层预制排架结构工业厂房,檐口高度为19.8 m,建筑面积为12 043.00 m2,请编制其垂直运输清单并计算综合单价及合价。
【解】1.编制垂直运输工程量清单(表20.16)
2.计算垂直运输综合单价
查找《定额》,单层排架结构工业厂房垂直运输拟套用定额建筑物垂直运输设计室外地坪以上,20 m(6层)以内单层厂房预制排架01150469。本例所套定额无未计价材料,综合单价计算可列式计算如下:
人工费:0(元)
材料费:0(元)
机械费:2762.35×12043/100=332669.81(元)
管理费和利润:(332669.81×8%)×(33%+20%)=14105.20(元)
综合单价:(332669.81+14105.20)/12043.00=28.79(元/m2)
垂直运输费合价:12043×28.79=346775.01(元)
表20.16 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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