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项
《计量规范》把门窗油漆单列清单项目,其余构件按被涂刷构件基层材料的不同将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分为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裱糊项目。其中门油漆2项,窗油漆2项,木扶手及其他板条、线条油漆5项,木材面油漆15项,金属面油漆1项,抹灰面油漆3项,喷刷涂料6项,裱糊2项。详见《计量规范》P87~P91表P.1~P.8。
《定额》的分项方式与《计量规范》相似,也把门窗油漆项目单列子目,按被涂刷构件基层材料的不同划分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又按更细的构件部位和涂刷材料品种细分子目。详《定额》第十二章。
对比《计量规范》和《定额》分项内容可见,《计量规范》大项分项一致,未区分涂刷材料品种,而定额分项还区分涂刷材料品种分得更细更具体。在实际工程中,清单列项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编码及名称来分项列项,按项目特征应描述的内容套用相对应的定额子目,综合单价组价则根据项目特征内容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后组成综合单价。
2.计算规则
本分部《计量规范》按不同的构件给出了不同的计量规则及计量单位,详见《计量规范》附录P。《定额》的计算规则简单,视被涂刷对象而定。清单列项时按《计量规范》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工程量及列项,组价定额子目套取时则按《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量单位计算。以下为定额套用时的计算规则: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室内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木材面的工程量按相应的计算规则分别计算。
(3)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①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一个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③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④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4)抹灰面油漆、喷(刷)涂料,按相应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5)楼梯地面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www.xing528.com)
(6)裱糊工程按实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外墙油漆、涂料按实刷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8)建筑钢结构金属面油漆计算规则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DBJ53/T-61—2013)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钢结构刷油防腐蚀工程:一般钢结构(包括吊、支、托架、檩条、钢支撑、钢墙架、钢屋架、梯子、栏杆、平台)、管廊钢结构、钢板、钢管及型钢制钢结构,当其断面边缘全周长<400 mm时,防腐、刷油工程量以“100 kg”为单位;其断面边缘全周长≥400 mm时,均按实际展开面积计算,防腐、刷油工程量以“10 m2”为单位,并执行相应的子目。
(9)木材面油漆、抹灰面油漆涂料双飞粉、钢门窗厂库门面等要求的工程量分别如表18.1、表18.2、表18.3所示规定计算后乘以表列系数,即:油漆涂料工程量=被油刷对象的工程量×表中相应系数。
表18.1 木材面油漆
续表
表18.2 抹灰面油漆、涂料、双飞粉
表18.3 钢门窗、厂库门面等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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