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项
《计量规范》按砌筑材料的不同将砌筑工程分为砖砌体、砌块砌体、石砌体、垫层等项目,其中砖砌体14项,砌块砌体2项,石砌体10项,垫层1项,详见《计量规范》P20~P28表D.1~D.4。
《定额》根据工程部位、构件种类划分分项工程,每一分项工程又按不同材料或不同厚度细分,其中:基础项目分为砖基础、乱毛石基础、平毛石基础、粗料石基础等子目;砖墙项目分为单面清水砖墙、混水空砖墙、弧形砖墙、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空斗墙、空花墙、填充墙、贴砌砖、砌块墙、围墙等子项目,墙体再按厚度分为1/2砖、3/4砖、1砖、1砖半、2砖等子目;砖柱项目分为清水方砖柱、混水方砖柱、异形砖柱等子项目,每分项又按施工方法分清水方砖柱、混水方砖柱并按断面周长细分为1.2 m以内、1.8 m以内、1.8 m以外等子项目;石墙身、石砌挡土墙按石材加工的不同分为乱毛石、平毛石、整毛石、粗料石、细料石等子项目;石柱分为粗料石柱、细料石柱等子目;砌石地沟按石材加工的不同分为乱毛石、平毛石、粗料石等子目;GRC轻质墙按厚度分为60厚、90厚、120厚等子目;彩钢板分为单层墙板、外墙夹芯板、内墙夹芯板等子目。
从上述分项内容可见,《计量规范》分项较少,而定额分项更细更具体。在实际工程中,清单列项应根据《计量规范》的项目编码及名称来分项列项,按项目特征应描述的内容描述项目特征,综合单价组价则根据项目特征内容套用定额后组成综合单价。
2.工程量计算规则
该分部工程量计算规则中,《计量规范》按材料种类叙述构件的计算规则,《定额》按部位叙述构件的计算规则,文字描述上略有不同,实质规则基本一致且计量单位一致,因此在工程量计算时因套用定额的需要,均按《定额》计量规则计量,可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编制说明中注明。
1)基础
该分项工程,《计量规范》计量规则与《定额》计量规则是有所不同的,主要体现在内墙墙基长度计算的理解上。横纵墙基交接的T形接头处所产生的重叠部分是否扣除,便会产生两种计算结果。砖基础中,两种规则都写明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不扣除,则清单工程量和定额工程量都以“内墙基顶净长度(L基顶净)”计算。
石基础中,《定额》计量规则写明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不扣除,定额工程量以“内墙基顶净长度(L基顶)”计算。而《计量规范》计量规则没有写明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不扣除,则清单工程量按每一层的净长计算。
考虑到计价定额套用时应按《定额》计量规则计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我们也统一为按《定额》计量规则计算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计量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 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体积,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基础长度:外墙墙基按基础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顶净长计算。
基础高度: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即±0.000)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 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 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石砌挡土墙基础与墙身以大放脚上表面为界,上表面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墙体
墙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内墙板头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木、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以及每个面积≤0.3 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
(1)墙的长度。
①砖混结构: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长度计算。
②框架结构:框架柱间的净长度。
(2)墙身高度。
①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如图9.1所示。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再加200 mm,如图9.2所示。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再加300 mm,如图9.3所示。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面。
图9.1 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的外墙高度
图9.2 有屋架且室内外有天棚的外墙高度
图9.3 有屋架无天棚的外墙高度(www.xing528.com)
②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如图9.4所示。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面再加100 mm,如图9.5所示。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如图9.6所示。
图9.4 位于屋架下内墙高
图9.5 无屋架内墙高
图9.6 混凝土板下内墙高
③内、外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④框架间砌体,不分内外墙均算至梁底。
⑤女儿墙的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
⑥围墙:自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墙顶面,有钢筋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3)砌体厚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①标准砖以240 mm×115 mm×53 mm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9.3规定。
表9.3 标准砖砌体计算厚度(δ)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砂浆设计厚度计算。
③多孔砖、空花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的体积。
(4)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5)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面积在0.1 m2以下的体积。
3)其他
(1)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 mm,高度按440 mm计算。如实际高度不足规定高度时,按实际高度计算。
(2)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3)砖砌台阶(不包括梯带)按水平投影面积(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 mm)以平方米计算。
(4)厕所蹲台、小便池、水槽、灯箱、垃圾箱、台阶挡墙或梯带、花台、花池、地垄墙及支撑地楞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及毛石墙的门窗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及单件体积在0.3 m3以内的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5)砖、毛石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合并以立方米计算。
(6)砌体与混凝土结构结合部分防裂构造(钢丝网片)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7)砌筑沟、井、池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 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8)砖地坪按设计图示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独立柱、垛及0.3 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9)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0.3 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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