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自主报价的方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应遵守《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规范》的相关规定。
2.一般规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依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3)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4)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自己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
(5)各项费用的填写及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内容填写,所有招标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的单价与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的单价与合价的项目,均视为此项目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
(6)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
3.编制依据
(1)《清单计价规范》。(www.xing528.com)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
(3)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7)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8)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9)其他的相关资料。
4.编制方法、步骤、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步骤与招标控制价一致,所不同的是角度不同导致计价依据略有不同,除国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得参与竞争的费用外,可以自主报价。
报价文件组成内容及表格均按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基本与招标控制价的格式一致,本节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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