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其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建标〔2013〕44号,详见本教材图1.6)。
《计价规则》把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工程造价形成方式,把工程造价各构成要素融合到各项费用中,详见图2.1。
图2.1 云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造价形成划分、营改增后)(www.xing528.com)
财税〔2016〕36号文下发后,2016年4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即下发云建标〔2016〕207号相应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在征增值税后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1)凡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且“建筑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以后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本意见”执行;(2)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参照原合同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在“营改增”实施意见下发的同时,即2016年4月19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下了云建标〔2016〕208号文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的通知》,把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定额人工费上调了15%。2018年3月15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再次下文《关于调整云南省201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标函〔2018〕47号),把定额人工费上调28%。
“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与原费用组成(建标〔2013〕44号)一致,税金相应变为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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