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类型
常见的几类事故:一次事故、二次事故、未遂事故、伤亡事故、一般事故。
海因里希法则认为:死亡、重伤、轻伤和无伤害的事故件数之比为1:29:300。
(二)事故的基本特征
事故的基本特征:因果性;潜伏性、再现性和可预测性;偶然性、必然性和规律性。
(三)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的8种理论包括: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奶酪模型理论、系统安全理论、基于人体信息处理的失误-瑟利事故模型、动态变化理论、轨迹交叉理论。其中影响较大的是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www.xing528.com)
1931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个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海因里希把工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1)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2)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3)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4)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
海因里希“直观化”的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关注了事故形成中的人与物,开创了事故系统观的先河,促进了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成为事故研究科学化的先导,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他提出的“海因里希安全法则”(1∶29∶300∶1000):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 000起事故隐患。此法则,完全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海恩法则如图1-2所示。
图1-2 海恩法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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