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探讨治边问题时,首先会遇到一个重要的问题: 什么是边?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边是一个政治概念,也就是划分不同的政治统治的界限。进一步说,首先,边就是指国家的边界——治与不治的界限; 其次,边也可指靠近国界的边疆地区——由治到不治的过渡地区。
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边在实践中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边的相对性不仅表现为它是治与不治的对立统一,而且它所反映的内外关系也有着很强的相对性,边疆不仅是相对边外而言的,同时也是相对广义的中原地区而言的。在历史发展过程中,这种内外关系的范围与程度只是相对稳定的,人们对内外关系的认识也只能达到相对清晰而已。
中国古代传统边疆观就是古人对不同范围与层次的内外关系认识的总结。服事观与华夷观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较为集中地反映了古人对边疆内外关系的认识。
(一)服事观
边疆是一个政治概念,它既反映了一个政治中心对不同地区实施的不同程度管辖,又反映了不同地区对一个政治中心所承担的不同程度的义务。中国古代的服事观正是从这一角度着手认识边疆的。
最早提出服事观的是《尚书》[1]。《十三经注疏》本其《益稷》篇中有“弼成五服”之说。《禹贡》篇的记述更为详细:
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虽然古今学者对这段话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它的基本思想是明确的。例如,蔡沈作《书经集传》,对这段话解释说: “甸服,畿内之地也。甸,田服事也……侯服者,侯国之服……绥,安也。谓之绥者,渐远王畿而取抚安之义……要服,去王畿已远,皆夷狄之地,其文法略于中国。谓之要者,取要约之义,特羁縻之而已……荒服,去王畿益远,而经略之者视要服为尤略也。”程大中《四书逸笺》卷一引《丛说》: “《禹贡》五服之内所封诸侯,朝贡皆有时,各依服数以事天子,故曰服事。”
除了《尚书》的五服说以外,还有《周礼·夏官司马·职方》中的九服说,即中央是方千里的王畿,然后向外每隔五百里依次是: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郑玄《周礼注》解释说: “服,服事天子也。”
《尚书》中的五服说与《周礼》中的九服说虽然在层次(服数)、范围(里数)和名称等方面各不相同,但是它们也有相同之处:
首先,它们的说法均是以王畿,即一个单一的政治统治中心为出发点,再由近及远地将统治推向四方。
其次,各服之地由许多相对独立的政治实体组成,它们对政治统治中心的义务随它们距中心的距离由近及远地逐步减弱。
总之,依照不同的政治标准,各服(即不同的统治状况)之间的界限就是边,当然服内与服外的界限就更是一条边了。
服事观在什么样的程度上反映了历史的客观实际,可以做一个大致的分析。
尽管人们至今对先秦史中的许多问题还搞不清楚,但十分清楚的是,像以上服事说所明确描述的社会在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如果有人企图根据服事说中所提供的精确的数据去寻找各边所在,他肯定得不到满意的结果[2]。
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服事观所反映的历史实际的另一面。
首先,服事观肯定了单一的政治统治核心的存在及其社会作用。在先秦,从传说中的夏代起,在中国广阔的土地上,虽然长期存在邦国林立的现象,但是也始终存在着单一的政治核心,夏、商、周三个王朝就是依次出现的三个中心。三代时的小邦在政治上实际都是独立的,例如,周武王伐纣,在牧野誓师,称同盟各邦首领为“友邦冢君”[3]; 周公东征武庚,仍称诸侯为“友邦君”[4]。但是这并不排斥政治中心的存在。例如,周人就承认商曾经是“大国殷”、“天邑商”、“大商”[5]。《诗·商颂·玄鸟》中说: 商“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被四海”。这就是说,商作为一个大邦,它的人民所居住的地区只有千里,但是作为各邦共同拥戴的王朝,它又领有四海。春秋以后,虽然出现了诸侯纷争的局面,但这也只是政治中心转移的表现,五霸的先后出现就是很好的证明。战国时,小国的消失,七雄之间的抗争,也都是新的更加强大的政治中心出现的准备。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多民族王朝——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史中政治中心从形式(以秦代周)到内容(以中央集权代替封建)的一次重大转移的完成。
其次,服事观反映了由核心逐步向周边扩散的政治结构,这与先秦社会,特别是典型的分封制社会的总形势是相符的。事实上的治与不治的区别总是相对而言的,服事观所主张的边疆观正是这样一种观点。如果从衡量中央与甸服之地关系的标准来衡量中央与荒服或藩服之地的关系,那么后者肯定早已会被列为不治之地了,换句话说,就是属于边外了; 但是荒服或藩服之地毕竟对中央还承担有义务,它们从更广意义上说被列入边内之地也是理所当然的。历史上也有类似的事例,《左传·僖公四年》记载: 齐桓公伐楚,理由之一是楚“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尤以缩酒,寡人是征”。对此,楚也承认“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显然齐楚之争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一些菁茅,而供菁茅与否也反映了楚对周这一政治中心的是否承认。虽然楚当时早已强大到了不把周放在眼里的程度,但面对打着尊王(即维护单一的政治核心)旗帜的齐师的威胁,还是确认了对周的纳贡义务。人们有理由说周对楚早已无治权可言了,但是如果换个角度看,人们却不能认为楚处于周王朝的疆域之外。
再次,正如前辈史学家吕思勉曾指出的,由五服说到九服说的变化,反映了中央王朝施政范围由小到大的变化[6]。
总之,服事观虽然不能成为我们考察具体的先秦疆域所在的直接证据,但应该看到它作为中国古代传统政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是十分深远的。
自汉代开始,《尚书》、《周礼》先后被列入儒家经典,其观点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成了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服事观作为儒家学说的组成部分,其影响也是深远的。后世政治家在讨论边政问题时,也常以服事观为自己主张的理论基础。如汉朝淮南王刘安上书谏对闽越用兵一事,就说: “自三代之盛,胡越不受正朔,非强弗能服,威弗能制也; 以为不居之地,不牧之民,不足以烦中国也。故……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远近势异也。”[7]又如,班固赞扬汉武帝的政绩,说: “百蛮是攘,恢我疆宇,外博四荒。武功既抗,亦迪斯文,宪章六学,统壹圣真。”[8]如果要问汉对北部边疆的匈奴问题究竟如何处置才好,答案又可以是: “故先王度土,中立封畿,分九州,列五服,物土贡,制内外,或修刑政,或昭文德,远近之势异也。”[9]要荒之地(即边疆地区)既不同于内地,因此要治,而又相对不治是恰当的,而这也正是服事观最基本的主张。
服事说不但在中国古代政治生活中有着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中国传统史学也有着重要影响。在历朝正史(二十四史)中,成书时间最早,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前二史——《史记》和《汉书》无不全盘接受了《禹贡》中的观点[10]。司马迁和班固均认为中央王朝的政治统治经过几个层次的递减,结束于边疆地区,荒服之地正处于政治联系链条的最末一级,而这一政治链条系统也正是服事系统。在以后的传统史学中,对中国疆土的论述都是以禹制九州,列五服为基础的。因为历代统治者大多十分重视史学传统,所以传统史学又对现实的政治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服事观不仅是人们对先秦社会情况的概括和愿望,也是大一统前提下中央集权主张的重要思想先导。
首先,服事观是以全国服从一个政治中心为基础的,在这一点上,服事观与中央集权主张没有矛盾。正是因为有了这一基调上的一致,所以在以中央集权制为主要政体形式的秦汉以来的历代,服事观也很容易被主张中央集权制度的人所继承并加以改造应用。例如,在汉、唐王朝盛行的是中央集权制度,而在边疆地区则主要实行的是因俗而治的羁縻制。汉人马融对《史记》和唐人颜师古对《汉书》中的“荒服”的理解,与他们对因俗羁縻而治边的认识很好地结合在一起[11]。
其次,服事制也可以成为中央集权制的先导。服事观主张对全国不同的地区施以不同强度的集权统治,而历史实践证明,在一个国土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中央对各地的集权统治只能在不同的强度层次上实现。中央对边疆地区程度较弱的统治,正是其对内地程度较强的集权统治的延续; 同时,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许多所谓要荒之地也逐渐加强了与内地的联系,进而演变为中央集权程度较强的郡县制地区,在这个意义上讲,“要荒”而治又可被认为是狭义的中央集权的先导。这种演变在中国古代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的。
值得注意的是,先秦以后的学者在解释服事说时有两种新观点。其一,两大层次说: 五服均在九州之内,内(治)九州而外四海(不治)。其二,三大层次说: 荒服或藩国在九州之外,内九州(治)而外荒服或藩国(治与不治之间),再外不治之地[12]。从这里可以看出,人们对九州有两种解释,一是广义的,即边疆地区亦包括在其内,它也常被人当做中国的代名词; 二是狭义的,即仅包括中原地区,在古代也有不少人狭义地把这一地区称为中国。以上两说均以大一统的中央王朝为基础去考虑其边疆问题,因而也就简化了政治层次。与其说这是学者们对先秦历史情况的注释,不如说是他们对秦汉以来边疆形势的认识。自秦统一中国以后,中国行政区域的总形势是: 长期存在一个较稳定的中原地区,它是中国统一国家的基础,中原以外有一个广阔的周边地区,即所谓那些荒服地区(或藩国)。在早期,边疆地区与中原地区的界限是较清楚的,而与边外的界限则相对模糊; 随着历史发展,人们把那些偏远的荒服之地更明确地纳入了治的系统,从而为认识原来不那么清楚的治与不治的界限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总之,服事观是一种在古代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思想,当人们从施政范围的角度,即将其从地域的角度加以考察,它所说明的就是一种边疆观。它反映了以一个政治中心为内核,逐渐向四周扩散,逐渐由治到不治的过渡,并且因此产生了若干政治层次,而这些不同政治层次之间的界限就是边,而服制内(治)外(不治)之间的边同其他数边有着本质差别。
(二)华夷观
华夷观也是一种在中国古代具有深远影响的政治思想。当人们从华夷各自所处的不同的地域的角度考察华夷问题时,华夷观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边疆观。
很明显,如果没有人的问题也就不会有边疆问题。历史上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对夷狄是既不能治,也不该治; 还有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对夷狄能治,也应该治。这里就有一个中国的边究竟应在哪里的问题。但是,不管你怎么认为,华夷之间总要发生各种联系,所以,在中国古代,有关边疆地区人的问题,其核心就是所谓四夷问题。这在古代中国可以说是由来已久的认识。《汉书》中就有“安边境,制四夷,国家大业不可废也”[13]的说法。再如,杜佑《通典》中有“边防典”一门,专门论述边疆地区各少数民族及其与中原王朝关系的情况; 而郑樵《通志》中与边防典相对应的部分则被命名为“四夷传”。在这里,边防与四夷成了同义词。
上古时期,中国曾经存在过为数众多的部族,古人把非华夏的夷、蛮、戎、狄统称为四夷。在夏、商时期的万千之国中,有许多邦国是由非华夏族的各部族建立的。它们与夏、商中央王朝保持着“要服”或“荒服”的关系。从总体上看,四夷分处于诸夏的四周,但实际上它们也大量杂居于诸夏之间。关于四夷同中央王朝的包括战争在内的各种联系的记载,在中国古文字和古文献材料中都是屡见不鲜的。四夷问题成为中国边疆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那时起就已经开始了。
西周以后,小邦林立的局面趋于结束,与此同时,原居住在中原地区的各少数部族或融合于诸夏,或退居于周边地区,随着民族区域界线的日渐清晰,中央王朝统治者对边疆问题的核心是四夷问题的认识也就更加明确了。“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14]的政治思想曾被许多中原地区的统治者所接受。华夷的区别成了划分内外的重要根据,这对中国古代传统边疆观影响很大。(www.xing528.com)
自秦帝国建立后,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大体总是出现这样的格局: 人数众多的汉族聚居于广大的中原地区,在周边地区散居着各个少数民族。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一个很有趣的问题,这就是如果某时某边没有所谓夷狄问题,相应那里往往就不存在边疆问题,《元史·地理志》曾总结说: “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中原汉人建立的王朝均遇到过由北方(包括东北和西北)少数民族带来的边疆问题,而元朝是蒙古贵族建立的,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北狄之说和北部边疆问题了。清朝也有类似情况,满、蒙之族自然已不属于夷狄之列,但少数民族造成的边疆问题还存在,例如有记载说,雍正四年(1726年)春,“以鄂尔泰巡抚云南兼总督事,奏言: ‘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15]。可见清朝统治者也有安边就要制夷的想法。
临近近代,边疆问题的重点由以国内少数民族问题为主,逐渐演变为中华民族与境外民族的关系问题,此时夷狄的称呼也就随之从境内少数民族的身上转移出去,主要成了对外国人的称呼了。
中国古代中原统治者有时(如汉、唐)对边疆少数民族持较开放的胸怀; 有时(如宋)则持拒闭的态度。但是,认为中国边疆问题的核心是四夷问题,却是古人共同的认识,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罢了。
对于华夷问题是边疆问题的核心,还有三点必须予以明确:
其一,华夷问题不是简单的民族问题。华夷问题无疑是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的,但作为中国古代边疆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华夷问题其核心则是政治问题。例如,唐肃宗曾骂安禄山是“夷羯贱类”,但他并不是从民族血统高低贵贱出发,而主要是指斥安禄山“粗立边功,遂肆凶残,变起仓卒,而毒流四海,涂炭万灵”。他接下去表彰功臣的话“兼回纥叶护、云南子弟,诸蕃人马,力战平凶”[16]就更说明问题了。同为少数民族的回纥兵虽然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也干过不少杀掠之事,但只是因为对唐朝统治者立有大功,还是受到了赞扬。
不能否认,不少汉族统治者在不同程度上存有种族偏见,但是,以文化的或生活方式的标准辨华夷是传统华夷观的主流,儒家的华夷观就是其代表。孟子曾说: “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文王生于岐周,卒于毕郢,西夷之人也。”[17]可是舜和周文王无疑又是华夏族的著名先王,备受儒家尊重。曾有不少人引用孔子“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18]的话,以证明孔子有很深的民族偏见,即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 诸夏无君都比夷狄有君强。这显然是误会了。同样被许多人认为是有着很深民族偏见的宋儒是这样解释这句话的,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说: “程子曰: ‘夷狄且有君长,不如诸夏之僭乱,反无上下之分也。’”这显然是认为诸夏并不是何时何地都比夷狄强。如果细观《论语·子罕》中孔子欲居九夷之语,则更知程氏之说不误矣。唐儒韩愈在《原道》中说: “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 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他的话是很有道理的。例如,春秋时的杞国本是夏朝的后裔,依血统论,无疑是正统的华夏,可是《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中说: “杞,夷也。”为什么呢? 《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说: “杞,夏余也,而即东夷。”杜预注释说,杞“行夷礼”。在此,夷夏的区别主要建立在礼的不同上,血统的区分被文化的区分所代替,这也正是中国古代用以区分夷夏的基本标准。
其二,华夷问题不是简单的边界问题。由华夷分地而居而产生的民族区域界线,无疑也是一种边线。例如,《汉书》中曾说: “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颜师古注释说: “为中国境界也。”[19]但是,不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种现象均不是简单的边界问题,特别不能与现代的边界(国界)相混淆。因为: 首先,华夷之间的关系是有层次的。在古老的服事说中,四夷分属于不同的服制,这从理论上指出了华夷关系的疏密是不同的。在政治实践中,类似的区别也是大量存在的。例如,西汉初年,南粤属于蛮夷,而长沙则是半蛮夷。南粤王初为汉天子的藩臣,以后则“求内属”,“请比内诸侯”[20]。司马迁作《史记》说: 朝鲜为外臣,西南夷(邛莋之君)则已为内臣,而汉通使大夏之事则被称为“西极远蛮”[21]。在整个中国古代,华夷之间的关系都是多层次化的。
其三,华夷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华夷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不变的界线。如,虽有“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之说,但中国古代正统的文献中无不记载,“匈奴,其先祖夏后世之苗裔也”,武王时为周“荒服”,后因周王“德衰”才导致“荒服不至”,汉朝时又与汉“约为兄弟”,实行和亲了[22]。虽然匈奴的族源在现代民族学中可能还有争议,但汉与匈奴双方都没有把对方当做真正的外人,以至汉朝灭亡后,匈奴人刘渊已不满足只为夏后世之苗裔了,而要改姓刘,尊汉朝三帝(刘邦、刘秀、刘备)为祖,以复兴汉室为己任。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传统边疆观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思想体系,一般地说,它只是人们从宏观角度阐述的对边疆的认识。当然,这一特征与古代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发展水平是相符合的。
[1] 在《国语·周语》中,祭公谏征犬戎时也提出过服事说。现在学术界对《益稷》和《禹贡》的成书时间还有争议,这里仅是暂用传统说法。
[2] 不管是五服还是九服,它们所描述的服事层次都是十分明确的,各个服事层次之间的界限也是十分清晰的,而且这种结构是稳定不变的。服事说的僵化的结构模式和虚构的统计数字,明显地暴露了其作者脱离历史客观实际的理想化倾向。吕思勉《先秦史》中的“先秦疆域”一节对此曾有论述。
[3] 《尚书·牧誓》。
[4] 《尚书·大诰》。
[5] 《诗·大雅·大明》。
[6] 吕思勉: 《先秦史》,第10章第2节,载《先秦疆域》,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7] 《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8] 《汉书》,卷一〇〇下,《叙传》。
[9] 《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
[10] 《史记》,卷二,《夏本纪》; 《汉书》,卷二八,《地理志》。
[11] 《史记集解》引马融曰: “政教荒忽,因其故俗而治之。”载《史记》卷二,《夏本纪》。《汉书》师古注: “荒,言其荒忽,各因本俗。”载《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
[12] 《说苑·修文》云: “禹定九州……至于荒服。”《曲礼正义》引《尔雅》李巡注: “四海远于四荒。”而郑玄则说: “要服之内四千里,曰九州。其外荒服,曰四海。”《大行人职》: “九州之外,谓之藩国。”以上四说均可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二,《皋陶谟》下。
[13] 《汉书》,卷六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
[14] 《春秋公羊传·成公十五年》。
[15] 魏源: 《圣武记》,卷七,《雍正西南改土归流记》。
[16] 《旧唐书》,卷一〇,《肃宗本纪》。
[17] 《孟子·离娄下》。
[18] 《论语·八佾》。
[19] 《汉书》,卷九六上,《西域传上》。
[20] 《汉书》,卷九五,《西南夷两粤朝鲜传》。
[21] 《史记》,卷一三〇,《太史公自序》。
[22]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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