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帝国主义合谋侵华
清朝晚期,边疆危机和民族危难的交激演化首先表现在帝国主义合谋侵华上。19世纪末年,中国人民反洋教的斗争日益高涨,终于酿成了波澜壮阔的义和团反帝爱国运动。义和团运动首先从山东爆发,至1900年4月蔓延到京津地区,并在北方地区迅速汇集成前所未有的反帝风暴。它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在华侵略势力,打乱了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各国为了保住在华既得利益以及为了今后进一步的扩张掠夺,纷纷照会清廷,限“两月之内,悉将义和团匪一律剿除”,“若于两月以内不能镇抚,则各国联合以兵力伐之”[1]。
1900年5月28日,俄、英、日、德、法、美、意、奥八国驻华公使联合开会,以镇压义和团为借口,合谋武装侵华。6月初,各国公使议定的联合侵华方案,相继得到各自政府的批准。参加联军的兵力,计有英军2万多人,法军1.5万多人,德军2.3万多人,俄军2万多人,日军2.2万多人,美军5000多人,意军2000多人,奥军300多人,总兵力10.7万多人。以后陆续增兵,最多时达12.8万人。组成各国司令官联席会议,统一指挥,由德军元帅瓦德西担任总司令。
面对帝国主义的武装侵略,清廷内部和战不定。以光绪为首的帝党主和,主张全力镇压义和团,满足侵略者的要求。以慈禧为首的后党,由于“废立”问题上与列强产生矛盾,主张利用义和团与列强作战。6月21日,清廷颁布“向各国宣战谕旨”,声称“与其苟且图存,贻羞万古,孰若大张挞伐,一决雌雄”[2]。但是,清廷并没有作战争准备,当八国联军打到天津时,部分清军配合义和团作了一定的抵抗,而东南各省督抚却演出了一幕“东南互保”的丑剧,于6月26日同以英、美为首的各国公使订立了所谓《东南互保章程》,规定“上海租界归各国公使共同保护,长江及苏杭内地均归各督抚保护,两不相扰”[3]。当八国联军打进北京以后,清廷不仅没有支持义和团攻打使馆区的行动,相反慈禧太后挟持光绪帝和她的亲信臣仆,仓惶出逃,离京奔往西安。
1900年12月,出兵侵略中国的8个国家,加上比利时、西班牙、荷兰共11国公使,联合向清廷提出了名为“议和大纲十二条”的联合通牒。1901年9月7日,清廷被迫与美、英、俄、日、德、法、意、奥、西、比、荷11国签订了《辛丑条约》。条约不仅规定了清廷要向交战国“赔礼谢罪”,惩办主战派官员等,还规定清廷必须赔款4.5亿两白银,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9.8亿两,以海关、常关及盐政为担保。同时还规定,撤除北京至大沽口沿线炮台,允许各国在北京使馆区驻兵等。
《辛丑条约》的签订,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恶果。它不仅使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得以确立,而且从根本上破坏了中国内地的防务,使清朝的京畿防务彻底瓦解。战前,清朝在京畿地区驻军达11.3万人,分别配置在北京、天津、山海关和直隶地区的海口要隘,北京地区6.5万人,天津地区2.5万人,山海关地区1.4万人,保定、正定、大名府一带5500人,宣化、古北口、承德一线3200人。《辛丑条约》签订后,规定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12个战略要地皆由各国派兵驻守,各国留驻的兵力开初为1.22万人,后减为8200人。清军不得在各国军队驻守区10公里以内驻扎,这使京津门户大开,造成了帝国主义肆无忌惮侵略中国的有利条件。
八国联军侵华,不仅加重了民族危难,而且强化了边疆危机。在八国联军侵华期间,沙皇俄国调集10万兵力,于1900年7月9日,以“护路”为名,分6路入侵我国东北地区。其部署是: 北面两路,分别从伊尔库茨克和海兰泡向南进军,以攻占黑龙江为目标; 东面两路,分别从伯力和海参崴向西进军,以夺取吉林省为目标; 南面出动两路,分别从旅大登陆和山海关(抽调关内参加八国联军的俄军)向北进军,以占领奉天为目标。东北军民虽进行了英勇的抵抗,但终因力量悬殊,归于失败。10月1日,沙俄军队占领盛京(今沈阳)和东北各省主要城市及交通干线,控制了全东北。沙俄军队在占领东北的过程中,焚烧、屠杀、抢劫、奸淫,犯下了一系列骇人听闻的罪行。其中,血洗海兰泡,强占江东六十四屯,火烧瑷珲城,残酷地杀戮中国人民,更是令人发指。在海兰泡,沙俄军队将3000至3500名中国人赶进黑龙江,有的被淹死,有的被杀死,泅过江而幸存的不过100人。像这样的大屠杀在海兰泡共进行了4次。在江东六十四屯,他们杀害了7000多名中国人。继海兰泡、江东六十四屯惨案后,俄军又犯下了一系列罪行。“余如尼布楚、司特例津、伯力、海参崴等处,枪毙、水淹、火烧不下二十余万。”[4]对于沙俄的暴行,列宁给予了最充分的揭露: 他们杀人放火,把村庄烧光,把老百姓驱入黑龙江中活活淹死,枪杀和刺死手无寸铁的居民和他们的妻子儿女,更不用说抢劫皇宫、住宅和商店了,沙皇政府在中国的政策,是一种犯罪的政策。
(二)西藏危机的深化
清末,边疆危机和民族危难的交相激迫还集中反映在西藏问题上,促使西藏危机深化。西藏危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英国发动了第二次侵藏战争; 二是沙俄把侵略魔爪伸进西藏,窥伺形势,妄图控制十三世达赖; 三是西藏民族上层出现裂痕,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的矛盾激化。
清朝和英国在西藏问题上一直存在着矛盾斗争,但是,清廷长期执行妥协退让的政策。1888年3月,英国发动了第一次侵藏战争,迫使清廷签订了《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在英国发动第一次侵藏战争后,清廷从未调整西藏的边防部署,使西藏边防长期处于松弛状态。中英在1889年至1903年的长时间外交谈判中,在边界、通商、锡金的地位等方面,差不多以英国的要求为谈判基础。但英国政府对此还不满足,于1903年10月制定了第二次武装侵略西藏的计划。12月5日,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开始。麦克唐纳少将和荣赫鹏上校率领作战兵力3000多人,另有战地医院、战地工程队、军火纵队、电信部队、测量部队及约3000人的运输队,全部兵力约7000人,从锡金出发。入侵的名义是以“护送”使团“谈判”为借口,实际是想吞并西藏。12月12日,英国越过了海拔4300米的咱里拉山岭,13日进至亚东,亚东城门大开,仅有汉藏官员各1人拦马挽缰作无效抗议。1904年1月7日,英军来到吐纳山村,遇上了由来丁代本等率领的3个团约1500人的藏军,在此相持两个多月。3月28日,英军进至曲米新谷,以移节江孜谈判为由,向藏军发动进攻,藏军死伤1000多人。1904年4月11日,英军进至江孜城下,从4月28日至7月6日发生了江孜保卫战,藏汉僧俗军民进行了英勇的抵抗,大的战斗发生6次,江孜军民与敌短兵相接,英勇战斗,终因力量悬殊,江孜陷落。这是近代西藏地方边防史上最大的一次反侵略斗争,留下了可歌可泣的一页。7月9日,英印政府指令英军进攻拉萨,8月3日占领拉萨。9月7日,荣赫鹏强迫西藏地方机构的摄政与他签订了《拉萨条约》。条约规定: (一)西藏承认由英军单方面提出的锡金、西藏间边界; (二)除亚东外,增开江孜、噶大克为商埠; (三)赔款50万英镑,分75年交清,交清前英军占领亚东; (四)未经英国允许,“无论何外国”不得在藏买卖、租赁土地,不得在藏修铁路、设电线、开矿产等; (五)西藏一切事宜,“无论何外国”皆不准干涉[5]。与此同时,英印政府批准英军将“广七百里”的春丕谷完全占领,并划分为五个区,编制行政、司法、警察组织,确定税额。英军留4个连驻守,雇12名警察维持殖民地秩序。《拉萨条约》的签订和英军占领春丕谷,加深了中华民族的危机,遭到了全国人民的一致反对。在全国人民的强大压力下,清廷不得不派唐绍仪(后派张荫棠)与英国谈判,于1906年4月27日在北京签订了《中英新订藏印条约》。这个条约虽然将《拉萨条约》作为附约,承认了英国在西藏的侵略特权,但英国也被迫承认中国不是西藏的“外国”,清朝对西藏地方享有主权,英国“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赔款不由西藏负责,而由清朝出面付清。英方原要求75年缴清赔款,以便占春丕谷75年而观变,但在清朝用3年缴清赔款后,英军大部分不得不于1908年提前72年撤出春丕谷,使英印殖民当局吞并西藏的阴谋遭到破产。
沙俄窥伺西藏始于1870年。从1870年至1899年,沙俄政府曾多次派“探险队”深入西藏,搜集地理和政治、经济情报。鉴于宗教势力在西藏拥有绝对的统治权,沙俄先后派遣大批俄属西伯利亚布里亚特蒙古族人做间谍,打入西藏宗教界,从事各种阴谋活动。1875年前后,沙俄派遣一个名叫德尔智的间谍,打入拉萨哲蚌寺,并化名罗桑古巴,长期潜伏下来。德尔智利用沙俄政府提供的活动经费,进行各种间谍活动,收买上层喇嘛,获得了哲蚌寺的高僧地位,还当上了未成年的十三世达赖的首席侍讲经师。1897年,达赖违反清廷在西藏的规定体制,擅自委任德尔智为他的正式外事秘书。德尔智利用自己的地位,把60多名布里亚特党羽和亲信喇嘛,安插在许多重要职位上,从而在达赖身边形成了一个几乎左右西藏政局并能影响达赖本人意志的小集团。在他们的影响下,达赖错误地认为亲俄可以帮助西藏反抗英国侵略,于是,走上了一条“联俄抗英”的危险道路。在1900年至1901年间,达赖多次派德尔智以“西藏特使”的身份到俄国活动,得到了沙俄赠与的部分枪支弹药。1903年英国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后,德尔智率领70名武装间谍,裹挟达赖及少数随从人员,于1904年6月秘密离开拉萨北上,企图趁机将达赖挟持到沙俄。他们认为,只要控制住达赖,就能“在精神上征服和笼络住这个喇嘛世界”[6]。1904年10月,十三世达赖抵达外蒙库伦。清廷得到消息后,立即命驻外蒙办事大臣对达赖去俄一事严加防范,并做了大量工作,使十三世达赖改变了对沙俄的看法。1908年10月,达赖回到北京,开始启程返藏。至此,沙俄妄图挟持达赖投俄叛国的企图化为泡影。
西藏宗教民族上层的矛盾,是西藏危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十三世达赖为首的西藏地方统治集团,原是坚决抗英的,他们在边界、通商、英军越境等问题上态度坚决。从1899年前,英印总督寇松等3次致书达赖,诱其派人到印度谈判,制造所谓“直接交涉”的局面,造成西藏地方机构有“外交权”的假象,都遭到达赖的拒绝。但十三世达赖和九世班禅存在着矛盾,1902年,九世班禅受戒时,因小故而遭达赖羞辱,使处在前线的班禅离心。达赖幻想依靠沙俄的援助来抗英,杀害了甚得民心的西藏地方摄政王、丹吉林寺的第穆呼图克图,并在江孜、乃东等地进行清洗镇压。英军发动第二次侵藏战争后,十三世达赖离藏出走。英军占领拉萨后,找不到合适的谈判对象,就强行把九世班禅“请”到印度谈判,但班禅不肯失节,拒绝与英印当局合作。英国又转移目标,拉拢十三世达赖,1909年,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措回藏后,面对驻藏大臣联豫的排挤和川军入藏的压力,他开始转向依赖英国。1910年2月,川军在拉萨和藏民发生冲突后,他于12日逃离拉萨,前往亚东。21日,达赖在英国武装卫队的护送下进入印度,落入英国的掌握之中。由于清王朝的垮台,达赖于1912年年底才从印度返回拉萨。
(三)分割东北的日俄战争
1900年夏,在八国联军侵华的同时,沙俄出兵占领了我国东北。这和日本的“大陆政策”发生了矛盾,直接影响了日本在东北的侵略权益。为此,日本和英国结盟,反对沙俄独占东北。美国政府也发出备忘录,不同意沙俄独占东北。在有利的国际条件下,日本于1903年8月12日在彼得堡同沙俄进行谈判,要求和沙俄分享东北权益,双方意见分歧很大,谈判破裂。1904年2月5日,日本宣布和沙俄绝交。2月8日,日军向旅顺俄国舰队发起攻击。10日,双方宣战,日俄战争正式爆发。(https://www.xing528.com)
日俄战争是日、俄两国争夺远东霸权,分割我国东北的一场帝国主义战争,它严重践踏了中国的主权,加深了清朝的边疆危机和民族危难。日俄战争开始后,各主要帝国主义国家都相继宣布“中立”,但各国“中立”的态度不一样。英国和美国的“中立”都有利于日本; 法国的“中立”是不想在远东事务中分散自己的力量; 德国的“中立”是防止自己在远东陷于孤立。清廷在1904年2月12日也发布上谕,宣布“局外中立”,宣称: “日俄两国失和,非与中国开衅,京外各处地方均应照常安绪。本日业经明降谕旨,按局外中立之例办理。所有各省及沿边各地方,着该将军督抚等加意严防,慎固防守。”[7]需要注意的是,清廷作为一个弱者申明了自己的主权,但它的“中立”是抑内媚外的。
日俄战争期间,双方海、陆军全力进行厮杀,经历了一年多时间。日本在海、陆两个战场上都获得胜利,但已打得精疲力竭,难以继续作战。沙俄在战场上失败了,急于早日结束战争,转向国内镇压本国的革命运动。1905年6月,在美国的调停下,双方前往美国议和,9月5日,双方签订了《朴茨茅斯条约》。《朴茨茅斯条约》实际上是日、俄两国根据军事胜败重新调整它们各自在远东地位的条约,这个条约规定: 沙俄将旅大租借地以及该租借地内的一切权益、公产等转让给日本; 将长春(宽城子)至旅顺间的铁路(后来称为南满铁路)连同其他支路、利权、煤矿等无偿地转让给日本,并将我国的库页岛和附属岛屿暨财产转让给日本。此外,条约还规定,允许日俄双方在东北铁路沿线驻军。这样,战败的沙俄退守北满和蒙古,战胜的日本获得了南满和朝鲜的权益。
《朴茨茅斯条约》严重地侵害了中国的主权,当时清廷曾声明:“倘有牵涉中国事件,凡此次未经与中国商定者,一概不能承认。”[8]为了取得南满的权益,日本不得不于1905年11月至12月同清廷举行了22次会谈,最后签订了《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无论是正约还是附约,毫无疑问都是日本在《朴茨茅斯条约》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我国东北边疆地区的权益。东北边疆在一个强盗践踏未了的情况下,又被另一个强盗践踏。1906年,日本成立了南满铁道株式会社,在旅大租借地设立了关东都督府。
日俄战争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的边疆危机,强化了东北的半殖民地化程度。日俄战争结束以后,美国插足东北,1909年10月,美国向清廷“建议”,修筑自葫芦岛经锦州、齐齐哈尔至瑷珲的铁路,以打破日俄对东北铁路的垄断。美国国务卿诺克斯在此基础上向英国提出一个建议,史称“诺克斯计划”,其实质就是在国际共管的名义上,打破日俄垄断满洲的局面。“诺克斯计划”遭到日俄两国的强烈反对,日俄两国转而相互勾结,两次签订《日俄密约》,加强对东北的控制和掠夺。1911年12月,沙俄侵略者利用清朝即将倾覆之机,强迫黑龙江巡抚周树模签订《满洲里界约》。由于清王朝很快被推翻,这个条约并未经清廷批准,没有法律效力,尽管如此,沙俄仍然凭借这个界约将额尔古纳河以东的阿巴该图洲、孟克西里洲、验牛圈洲(即阿列里扎洲)、孟嗄罗夫斯克洲、巴图尔和硕洲(即挪维粒〈粗〉鲁海图洲、巴雅斯胡朗图温都尔洲)等大小洲渚,并入沙俄版图[9]。我国1400平方公里领土被沙俄强占。
[1] 《八国联军志·义和团》(三)。
[2]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63页。
[3] 《八国联军志·义和团》(三)。
[4] 《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641页。
[5] 《西藏地方资料选辑》,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14~215页。
[6] 乌赫托姆斯基: 《漫谈喇嘛教》,1904年彼得堡版,第128页。
[7] 《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第4卷,三联书店,1978年版,第178~179页。
[8] 《中日交涉史料》,卷六九。
[9] 王铁崖: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777~7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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