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防”与“塞防”争论的展开,清王朝从19世纪60年代起,开始了自己的筹海活动,筹建新式海军就是清王朝筹海活动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中国近代海军的筹建经历了非常坎坷的过程。1861年,清廷根据当时代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侵略分子赫德的建议,以白银80万两,请正在英国休假的清朝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侵略分子李泰国向英国购买中小兵船7艘(实费107万两白银),准备用来攻打太平军。1863年9月,舰队驶抵上海,曾国藩推荐湘军水师提督蔡国祥统带舰队,但李泰国已私自和阿思本签约,委任英国人阿思本为舰队“总统官”,规定舰队只接受中国皇帝的谕旨,但须由李泰国传达,李泰国认为不妥的命令,可拒绝传达,实际上把舰队变成了“英中联合舰队”。由于英国侵略者图谋控制这支舰队,湘、淮军之间又发生争夺,清廷决定将所购兵船退回英国散卖。这件事使清廷认识到,向外国购买军舰组建海军并非“正途”。曾国藩提出的“师夷智以造炮制船”的建议得到采纳[1],左宗棠也认为“借不如雇,雇不如买,买不如自造”[2]。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办起江南制造总局,这是中国近代造船业的开始,但主要生产民用轮船。1866年6月,左宗棠在福州闽江口办起了中国近代第一个专造兵船的马尾船政局,成为“中国海军萌芽之始”[3]。在此之后成立的天津机器局和广州机器局,也制造过兵船。到1876年,这些厂商共造兵船37艘,其中最大的一艘达500马力。洋务派所创办的这些船厂,名曰自造,实际上所用原材料、机器均来自国外,加上技术水平有限,所造船只不仅在成本上超过买船价格若干倍,而且质量极差,“皆不堪为重洋角逐战阵之用”[4]。但是,中国近代造船业的发展毕竟为新式海军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1874年台湾事件使清朝下决心加快新式海军筹建的步伐,拨巨款向西欧订购铁甲船,建立一支新式海军。10月,总理衙门发动各省督抚就建立海军的体制、兵船、武装设备、人才培养、军饷来源等问题开展讨论、献策[5]。1875年5月,总理衙门决策: “南北洋地面过宽,必须分段督办,着派李鸿章办北洋海防,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6]以后又根据沈葆桢的意见,决定以10年为期建成北洋、南洋、粤洋三大海军。因财力有限,“拟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就一化三”[7]。经费向粤海关、江海关和江苏、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北六省厘金关税中拨出,每年400万两。为了保证重点,此经费曾先统归北洋支配两年,从1877年7月起南北洋各得其半,以后清廷筹办海军的活动进入高潮。经过10年经营,到中法战争前夕,三洋海军已初具规模,但是福建水师和广东水师并没有组成统一的粤洋海军,实际上成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洋海军。四洋海军共有舰船72艘,其中39艘购自国外,余者自造。在新式海军筹建过程中,清朝在培养海军人才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从1866年到1895年,先后开办水师学堂近十所,福州船政学堂是中国近代第一所海军学校。天津、南京、广州、威海等地也都举办一批水师学堂,并且选派优秀学生留学英、法学习军舰驾驶、作战技术和舰船制造。总计甲午战争前,先后派出三届学生出洋,以福州船政学堂为主,共计81人,有26人学成回国。除此之外,还高薪聘请了一批外国教员。这些洋教员良莠不齐,既有企图控制中国海军的侵略分子,也有纯粹是雇员关系的高级技术人才,在“事权悉由中国主持”[8]的原则下,为海军培养了一批工程技术人才。
四洋海军的建制是互不统属的。广东海军归两广总督节制; 福建海军由闽浙总督和船政大臣管理; 南洋海军掌握在湘系集团手中; 北洋海军则为淮系头目李鸿章所控制。由于各派系矛盾很深,形同敌国,一有战事,均企图保存实力,互不支援配合。结果中法一战,福建海军全军覆没,船厂被毁,南洋海军也大受损失,惟北洋海军保存了实力。为了改变这种互不统属的状况,把海军大权由各派系手中集中到中央,以便统一指挥和继续扩建海军,清廷于1885年10月成立海军衙门,任命光绪的生父醇亲王奕 为总理海军衙门事务大臣,庆亲王奕劻、直隶总督李鸿章为会办大臣,正红旗汉军都统善庆和兵部右侍郎曾纪泽为帮办,从此清朝筹建海军的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9]。由于醇亲王奕 昏庸腐朽,对洋务、海军茫然无知,根本不予过问,加上其他会办、帮办无实权,海军衙门中的大权实际上掌握在李鸿章手中。他把北洋海军当做私有财产,大加经营,使淮系势力迅速膨胀起来。李鸿章以海军衙门成立时,慈禧命令“先办北洋一支,著有成效,他省量度经费再行仿照举办”,“着李鸿章专司其事”[10]为由,把扩建海军的有限经费绝大部分用于北洋海军购置舰船、武器,修建旅顺、大连、威海卫军港和刘公岛、青岛炮台以及水师学堂、海军医院等。到1888年,李鸿章把北洋海军扩充为北洋舰队[11],丁汝昌被任命为提督,英国海军军官琅威理为副将兼海军总教习,同时制定了《北洋海军章程》,全军共拥有舰船25艘。“北洋”遂成为清廷的掌上明珠和洋务运动的标本。
清朝费时30余年,用费2000余万两白银的近代海军到甲午战争爆发前已基本建成,拥有北洋、南洋、福建、广东四支海军,共计大小军舰78艘(不包括其他武装运输船),鱼雷艇24只,总排水量8万余吨,炮600余门,鱼雷发射管近70具[12]。清朝近代海军虽已建成,但由于创办、指挥海军的大权操纵在腐朽的封建官僚和外国人手中,因此其抵御外侮、保卫海疆的能力是十分有限的。
(二)清朝在台湾设立行省
在普遍的边疆危机中,清朝把海防的重要性和台湾的战略地位联系起来考虑,于1885年正式在台湾设省。这是清朝筹海的重要战略措施。
台湾建省的提出与实行,是随着“海噬之波涛”加剧而引起重视的。早在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朝实现了台湾与大陆的统一。统一后的150多年,台湾人民的反清斗争连绵不断,清朝在台湾的防务主要放在镇压人民上。在鸦片战争之前,清廷也曾有过在台湾设省的议论,根据史料记载,清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吴金曾在1737年4月11日的奏折中说: “臣之愚见,似宜将治台湾另分一省,专设巡抚一员。”[13]但基于当时的形势,清廷对台湾尚持“弃之恐生患,守之嫌生烦”的消极政策,此奏折未被采纳,台湾设省之议被搁置起来。
1874年,日本帝国主义侵略台湾,强迫清廷签订了屈辱的《北京专条》,在朝廷中引起巨大震动。沿海沿江有关省份29位督抚、将军对海防问题进行了讨论,史称“海防议”。在“海防议”中,清廷加深了对台湾战略地位的认识,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威胁也有了切肤之痛。恭亲王奕在《奏请海防亟宜切筹折》中说: “窃查日本兵踞台湾番社一事,明之彼之理由,而苦于我之备虚……今日而始言备,诚病其已迟; 今日而再不修备,则更不堪设想矣!”[14]不少奏章认为“台湾海外孤悬,七省以为门户,其关系非轻”[15],“台湾一岛,形势雄胜,与福州、厦门相为犄角。东南俯瞰噶啰巴、吕宋,西南遥制越南、暹罗、缅甸、新加坡,北遏日本之路,东阻泰西之往来,宜为中国第一门户。此倭人所以垂涎也”[16]。这些认识受到清廷的重视,在谕旨中指出: “台湾之事现虽权宜办结,而后患实在堪虞……亟宜赶紧筹划,以朝未雨绸缪。”[17]随后决定福建巡抚冬春驻台,夏秋驻省。这表明,清廷已视台湾为海防重地,台湾防务的重点由内防转向外防。为了解决台湾“备虚”的问题,清廷在台湾事件出来后,曾派沈葆桢为钦差大臣到台湾布防。由于当时“西防”形势紧张,新疆面临丢失的危险,朝廷无暇彻底解决台湾问题,台湾建省问题再次被搁置起来。
1885年中法战争的失败,对清朝的打击非常沉重,中国胜在陆战,败在海战,福建海军全军覆没,法国军舰犯台湾、占基隆、封锁台湾海峡。这种局面的出现,说明中国海军的力量是薄弱的,台湾的防御能力是不强的。因此,又一次引起清王朝对海防台湾问题的重视。清廷发出上谕: “现在和局虽定,海防不可稍弛; 亟宜切实筹办善后,为久远可持之计。着各抒所见,确实筹议,迅速具奏。”[18]在各大臣上奏意见中,左宗棠于1885年7月奏请“将福建巡抚移驻台湾,以资震慑”[19]。清廷即谕军机大臣等会同各省督抚议奏。10月12日,军机大臣奕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奕劻等奏言“似属相宜,恭候钦定”。当日,慈禧太后决定“着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常川驻扎”[20],并派刘铭传担任第一任台湾巡抚,在台湾建立巡抚衙门。清制,巡抚为省级军政长官,巡抚衙门即是省级政权机构。台湾设立行省即始于此时。
台湾设立行省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委官设治,而是清王朝筹海的重要战略举措。它对于加强海防,巩固台湾和大陆的联系,加强中枢对台湾的管辖,都有重要意义。刘铭传(1836—1895年),系淮军重要将领,安徽合肥人。他作为台湾第一任巡抚,从1885年10月台湾设立行省至1891年5月因病去职,在台任职六年时间。在职期间,曾“丈田清赋”,整顿赋税,筹建基隆至新竹的铁路,练兵简器,增修炮台,架设电线,对加强台湾防务、巩固海防作出了重要贡献。清廷对他奖勉有加,1890年4月,援兵部尚书衔,兼任海军衙门帮办。刘铭传在台湾加强防务的措施主要有:
第一,加强防御力量。在台北建造了机械厂,开设军械所、机械局、火药局、水雷局,生产小型的军械和弹药,解决了“孤悬海外,有事运济艰难”的问题。自1885年9月起到1888年8月,共修建炮台10座,安装上了从外国进口的新式大炮31尊,还配备了各种型号的碰雷、水雷、沉雷。
第二,训练军队。在台北设立营务总处,对官兵都实行淘汰制,留强汰弱,编成35营,仿照欧洲的方式进行训练。同时还设团练总局和分局,把壮丁组织起来,平时维护治安,战时协同军队作战。
第三,重视澎湖的防务。他认为: “欲守台湾,必先守澎湖,欲保南北洋,亦必先保澎湖。”[21]在修建的炮台中,澎湖有4座,购买的新式大炮中,澎湖安装了17尊。在澎湖除驻扎训练有素的水师部队外,又增兵三四千人,将台湾惟一的一艘兵舰供澎湖驻军遣用。
第四,积极发展邮电事业,注意加强台湾与大陆的联系。在台北设立邮政总局,下设43个分局。设立电报总局,下设12个电报分局。架设海底电缆两条,全长共达314公里,沟通了台湾与澎湖、福州的直接联系。全台陆路电线全长475公里。
第五,修筑铁路,改善交通。刘铭传认为,交通对于军事非常重要,“练兵造器固宜次第举行,其机构则在铁路”。到刘铭传离任后的第二年,全台建成铁路100多公里。
(三)营建津旅威环渤海三角防卫体系
在清王朝的筹海活动中,营建天津大沽口、山东威海、辽东旅顺环渤海三角防卫体系,是加强海防的又一重大战略措施。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攻陷京津的教训,使清王朝记忆深刻,中国海防重点逐渐北移。在普遍的边疆危机中,清朝采取建立新式海军、台湾建省、营建津旅威防卫体系三大筹海措施,既有面上的举措,也有加强北部海防的重点举措,其中营建津旅威三角防卫体系,既体现了清朝优先发展北洋海军的思想,也体现了清朝统治者对“拱卫京师”力量不够的忧虑。特别是中法战争以后,朝鲜危机日益明朗化,日本侵略锋芒咄咄逼人,清朝加快津旅威防卫体系的营建,指导思想也是为了“拱卫京师”。
天津、旅顺、威海环渤海三角防卫体系的营建,从1881年李鸿章亲自到旅顺选址开始,到1894年李鸿章大阅北洋海军结束,历经13年,建成了天津大沽口、旅顺、威海三个海军基地和环渤海湾的岸防体系。这一工程由海军衙门直接掌管,工程浩大,费银甚巨,在战略上有重要意义。整个工程的营建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过程。
1881年,清朝驻日本领事余乾耀给总理衙门上书言事,针对日本吞并琉球(1879年),建议清廷统一海防,创设海军衙门,统领七省海防和四支海军力量,受到清廷重视。在此前后,为加强北洋海军建立基地选址问题,清廷多有争论。曾出使法、德、荷、奥的御史许景澄,联合宋一新等大臣,建议北洋基地应放在胶州湾,北洋大臣李鸿章和福建巡抚丁日昌等人则主张放在大连湾的旅顺口。李鸿章认为: “渤海大势,京师以天津为门户,天津以旅顺、烟台为锁钥。”[22]经过争论,遂成定局。1881年10月,李鸿章偕幕僚乘舰至旅顺亲自勘察,旅顺基地的营建遂告开始。1883年,李鸿章在天津紫竹林建立了北洋海军营务处。1885年10月海军衙门正式成立,海军的事权统一得到加强,李鸿章担任了海军会办大臣,优先发展北洋海军的方针进一步明确。这时,福建海军经中法战争惨败后,仅剩10艘铁骨木皮小船,原为福建海军订购的“致远”、“靖远”、“经远”、“来远”4舰也一并划归北洋海军; 南洋海军的16艘战舰也由“海署”调归北洋合操,暂由北洋提督节制; 广东海军虽独立成军,已有大小船只30艘,但吨位小,都是铁骨木质舰,与北洋海军根本无法相比。在这种情况下,更需加快北洋海军基地的营建。1885年,大沽口在原有两座船坞的基础上,又另外加建两座船坞,使天津成为北洋海军军火生产的主要基地和舰队第一维修基地。1886年5月,奕劻、李鸿章、善庆检阅海军,并巡视海防工程,加快了大沽口、旅顺口和威海卫三港的营建。1887年,为解决三港营建的经费问题,清廷决定从江海、浙海两关的关税中每年拨银30万两,10年300万两总数,以期10年完成大沽、旅顺、威海三个国防战略支点的营造。1888年威海海防工程全面展开,由于刘公岛为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常年驻节之地,李鸿章视威海卫为北洋“根本重地”,其规模之大,在当时各派系的海防工程中首屈一指,进展也较快。
经过长期的营建和扩建,至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前,津旅威海防工程全部完成。主要内容有: 在天津,有大沽军港、天津海防支应局、天津军械局、大沽船坞、天津机器制造局、天津储医施医总医院及西医学堂、大沽炮台、天津水师学堂、天津水雷学堂、北洋水师营处等。在旅顺,有旅顺船坞、旅顺船械局、旅顺军械局、东澳炮台群、西澳炮台群、旅顺鱼雷营、旅顺口水师养病院等。在威海,有北洋水师提督衙门、威海鱼雷营、威海船坞、威海水师机器厂、威海弹药库、威海水师学堂、威海炮台、威海水师医院等。
津旅威环渤海防卫体系的建成,标志着晚清国防近代化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它是在西方近代化国防建设理论指导下,以军港、船坞、炮台相结合的防卫思想而兴建的。它的兴建,既是清朝筹海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又实现了清朝把海防重点北移的战略构想。这一构想是在两次鸦片战争中,京城受到严重威胁的教训中提出来的,反映了清朝对海防危机和海军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化了。它的建成,无论从规模、体系还是从防卫水准上来看,都是当时远东地区第一流的,对拱卫京津地区和东北地区都有重要的战略价值。但是,由于清廷和清军的腐败日趋严重,海军内部指挥系统的多元化,并没有发挥出这一防卫体系重要的战略作用,以至于在中日甲午战争中,被日军一举摧毁。这是我国近代国防建设的严重教训之一。(www.xing528.com)
[1] 《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一五。
[2] 《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
[3] 《洋务运动》丛刊,第8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481页。
[4] 陈真: 《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三联书店,1961年版,第172页。
[5] 《东华录》同治朝,卷一〇〇。
[6] 《东华录》光绪朝,卷一。
[7] 《光绪元年六月初十日总理事务衙门奕等折》,载《洋务运动》丛刊,第1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4页。
[8] 《洋务运动》丛刊,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49页。
[9] 《中国近代战争史》,第2册,军事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29页。
[10] 《洋务运动》丛刊,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95页。
[11] 陈布钦: 《三洋海军的由来》,载《复印报刊资料·中国近代史》, 1982年第8期,第68页。
[12] 《中国近代战争史》,第2册,军事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第130~131页。
[13] 施联朱、许良国主编: 《台湾民族历史与文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443页。
[14]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八。
[15] 《台湾文献丛刊》,第29集。
[16]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一〇〇。
[17] 《清穆宗实录》,卷三七二。
[18] 《清末台湾洋务史料》。
[19] 《左文襄公全集》卷首。
[20]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九三。
[21] 《刘壮肃公奏议》卷首,《条陈台澎善后事宜折》。
[22] 《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五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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