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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治边政策:《中国边疆经略史》主要内容一览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元朝疆域空前广大。这是元朝统治者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元王朝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则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这些行省的行政管辖范围,将一些极为边远的地区也包括在内。这反映了元朝中央通过行政建置加强管辖边疆地区的实质性进步。

元朝治边政策:《中国边疆经略史》主要内容一览

元朝疆域空前广大。《元史·地理志》记载:“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戎,宋患常在西北。若元,则起朔漠,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故其地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从今天的地理情况来看,自东部沿海到西部今新疆地区,从南部的南海地区到北面的西伯利亚大部,从西南的西藏、云南到东北的鄂霍次克海,都在元朝统一政权范围之内。

在元朝地域广袤的边疆地区,分布着为数众多的少数民族。漠南漠北蒙古族的主要聚居区,谦州西北有乞儿吉思等族居民。东北地区有女真、水达达、兀者以及吉里迷、骨嵬等。西北地区有党项、羌、畏兀儿、哈剌鲁等民族。今天我国西南藏族聚居地区,在元代统称为“吐蕃之地”,土著民族以吐蕃人为主。云南、湖广等边陲地区,更是多民族杂居的地方,见于元代记载的有白人(又称僰人、白蛮)、罗罗(又称乌蛮、爨人)、金齿白夷(又称白夷、白衣)、末些(又称摩些、摩娑)、和泥(又称斡泥)、峨昌(又称阿昌)、撬人(又称俅人)、野蛮、弩人、卢蛮(又称卢鹿、栗些)、蒲蛮(又称扑子蛮)、苗、徭、撞(又称僮、侬)、仡佬(又称土僚蛮)以及土蛮、黎人等。这些周边各民族,或游牧于广阔草原,或农耕于平川坝谷,或射猎捕鱼于丛林水滨,或刀耕火种于高寒山区,其生活生产方式既迥然有异,社会发展状况也不尽相同。

实行何种政策与措施,才能将地域绵长阔远、民族情况复杂的边疆地区比较牢固地统一在国家版图之内?这是元朝统治者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自元世祖忽必烈时期开始实施的元朝治边政策,是在维护统一的中央王朝最高利益的前提下,根据边疆地区各民族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和推动的,这主要表现为:

(1)建立和加强中央集权制,密切朝廷与边疆地区的政治联系,通过有效的军政管辖将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切实纳入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体系之中。元王朝以中书省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则为行中书省,简称“行省”。行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1],代表中央在地方执行集权统治。在全国所划11个行省中,岭北、辽阳、云南、湖广及甘肃都是设置于边疆地区的行省。这些行省的行政管辖范围,将一些极为边远的地区也包括在内。如东北所设辽阳行省,北抵“黑龙江之东北极边”,即奴儿干及骨嵬岛(今库页岛)地区,在那里设置了征东招讨司。岭北行省所辖乞儿吉思等五部,即在今唐努乌梁海地区。云南行省管辖地区也很广远。元朝设置澎湖巡检司,专门管辖今台湾、澎湖地区。元朝中央在距省城较远的路、府、州、县区域内,分设宣慰司都元帅府,以“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达于省……其在远服,又有招讨、安抚、宣抚等使,品秩员数,各有差等”[2]。这样,在边疆民族地区,元朝也如在内地汉区一样,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备的行政组织机构,使之上下层层节制,保证了元朝封建中央集权统治权力的贯彻执行。在这里要特别提到元朝驿站制度。从首都枢要、中原腹地直到遥远的边疆地区,驿站(站赤)系统对于传递诏命与情报,接送使者,转运物资,乃至于其他各项措施的推行,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诚如史家所言:“元制站赤者……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古人所谓置邮而传命,未有重于此者焉。”[3]故而元朝颇为重视在全国尤其是边远地区驿站的设置。有元一代“东渐西被,暨于朔南,凡在属国,皆置驿传,星罗棋布,脉络相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4]。完善而发达的驿传制度,使元朝内地与边疆再无畛域藩篱之隔,进一步加强了中央与边疆的政治联系。元朝中央通过一系列行政建置,实现了对于边疆地区的广泛而直接的管辖。史称“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之于内地”[5]。这反映了元朝中央通过行政建置加强管辖边疆地区的实质性进步。

(2)根据边疆民族的社会状况既不同于内地汉族,彼此亦各不尽相同的情况,因地制宜,因俗而治。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不按内地汉族区域置行省,而设置符合该地区该民族特点的管理机构。例如在吐蕃地区设置政教合一的宣政院,在畏兀儿地区设置北庭都护府、提刑按察司等机构。又如在南方的云南、湖广等行省中,有些地处边远地区的民族,元统治者对他们难免存在鞭长莫及之虞,于是普遍设立“蛮夷官”,即任用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的土官,给予他们以不同于流官的待遇,不仅在政治统治方式上从其本俗,而且在经济上也听任其固有形式继续存在。这种“因其俗而柔其人”的策略,较为符合边疆各民族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各少数民族上层首领固有社会地位的同时,尽量利用他们称霸一族一方的势力,以达到建立和稳定元朝在边疆地区统治的目的。

[1] 《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www.xing528.com)

[2] 《元史》,卷九一,《百官志七》。

[3] 《元史》,卷一〇一,《兵志四》。

[4] 《永乐大典》,卷一九四一六,《站赤》。

[5] 《元史》,卷五八,《地理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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