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蜀、吴三国都是汉族地主阶级建立的政权。魏占据淮河以北广大地区,蜀占据西南一隅,吴占据东南部。在魏国境内及其北部边疆,有鲜卑、乌桓、匈奴等族;在蜀国境内及其相邻地带,有夷、氐、羌等族;在吴国境内及其南部边疆,有蛮、越等族。三国为了完成各自的统一,减少后顾之忧,都比较注重和边疆民族的关系。
魏国和乌桓族关系密切。乌桓族初居辽西、辽东等地,有众一万六千余落,各自为王[1]。后来,乌桓族内附,受到魏国比较妥善的安置,他们中的矫健者参加了魏国的军队,成为“天下名骑”,首领多次到魏国都城“朝贡”,三十多人被封王,得到“舆马缯采”等赏赐[2]。魏国和鲜卑族关系也很密切。鲜卑族居住在云中、渔阳等地,其首领和魏国既有过争战,也有过经济友好交往。他们派遣使节向魏国贡献马匹,经济上互换有无。黄初三年(222年),鲜卑族首领轲比能率众三千余骑、驱牛马七万余口,和魏国互市。对于归附的鲜卑族首领,魏国给予较好的安置,并赐给他们幛麾、曲盖、鼓吹等物,封他们为王[3]。魏国对于境内居住的匈奴族,一般采取编户措施,选匈奴中贵族为都尉管理,选汉人为司马监督,令其分部居住[4]。陇西地区的氐、羌等族,因处于魏、蜀两国争夺地区,有时归附魏国,魏国把他们迁徙到扶风、天水、临渭等地。
如前所述,蜀国和魏国交界处有氐、羌等族,此外,和吴国交界处有蛮族,境内南中地区还居住着西南夷。西南夷一度反蜀割据,蜀国采取包括军事手段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西南夷的问题。
吴国对于境内居住的蛮、越等族,主要通过军事措施加强统治,令他们中身体强壮者充当士卒,一般人则为民户。
魏、蜀、吴三国都设置了管理边疆民族的机构或官员。三国在中央政府中设有大鸿胪卿,“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四方夷狄封者”,属官有丞、宾馆令等[5]。此外,由两汉时期尚书发展而来的尚书台这时已经成为国家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尚书台列曹尚书中的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6],即有掌管边疆民族事务的职责。客曹尚书的属官有左右丞、郎中、典事员、令史员、尚书郎等,多有数十人。大鸿胪卿多负责边疆民族首领进京朝觐时的接待事宜,包括衣食住行各方面的安排。客曹尚书偏重于对边疆民族政治、经济等方面的管理。三国,主要是魏国,在地方上还设有管理边疆民族事务的专职官员。黄初三年(222年),西域内附,魏国设戊己校尉专治高昌事务,还设护羌校尉、护东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护鲜卑校尉、西域校尉、西戎校尉等,属官有长史、司马[7]。蜀国在西南夷居住地区置郡,专设 降都督进行统治。
[1] 参见《三国志》,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2] 参见《三国志》,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www.xing528.com)
[3] 参见《三国志》,卷三〇,《乌丸鲜卑东夷传》。
[4] 《晋书》,卷九七,《北狄匈奴传》。
[5] 洪饴孙:《三国职官表上》,广雅书局刊本,光绪十七年(1891年)。
[6] 《三国职官表下》,广雅书局刊本,光绪十七年(1891年)。
[7] 《三国职官表下》,广雅书局刊本,光绪十七年(18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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