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灭齐,结束了战国纷争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的建立在我国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奠定了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发展基础,而且在国家政治制度和行政建置方面多所建树。秦朝的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既与处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事务有关,也是秦朝创建的政治制度和行政建置的组成部分。
秦朝是我国多民族统一国家历史的发端。秦并六国以后,疆域空前辽阔,“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1]。在秦朝境内和周边地区,除居住着华夏族以外,还生活着众多的少数民族。在东北边疆,有夫余、沃沮、 貊、挹娄、乌桓、鲜卑、高句丽等族。在北部边疆,有匈奴族。在西北边疆,有羌、氐等族以及西域各城郭政权。在南部边疆,有夷、越等族。在上述众多的少数民族中,北逐匈奴,南抚夷、越,在秦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关系中占有突出地位。
秦朝开创了我国封建政治制度和行政建置的新局面。为了保证封建君主的权威和尊贵,嬴政改“王”为“皇帝”,自称“朕”,命令叫“制”和“诏”,从形式上保证了最高统治者的独裁和专制。此外,一整套政治制度和行政建置的创立,则从内容上保证了高度的中央集权。在政治制度方面,设立了丞相、太尉、御史大夫,称三公,以及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等官,称九卿。他们职掌不同,地位不等,本质上都是皇帝的辅佐。在行政建置方面,地方实行郡县制。秦朝建立之初,即“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以后又增加到46郡,“郡置守、卫、监”。“郡守掌治其郡,有丞、尉,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监御史掌监郡”[2]。郡以下为县,县置令(长),受郡守节制。
秦朝的边疆民族管理机构,有中央和地方之分。在中央机构中,除属于九卿之一的典客外,还有典属国。典客“掌诸归义蛮夷,有丞”。典属国“掌蛮夷降者”[3]。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朝称归附的较大少数民族和部落为属邦,到汉代因避刘邦讳,改称属国。从职掌的不同可以看出,典客和典属国是两个不同的机构。典客所掌“蛮夷”为“归义”者,具有友好往来的性质;典属国所掌“蛮夷”是“降者”[4],亦即归附的较大的少数民族或部落。总之,秦朝中央机构中设有两个管理边疆民族事务的机构,一为典客,负责接待和秦朝有友好往来关系的边疆民族首领,一为典属国,具体管理已经归附秦朝的边疆民族事务。另从文献记载和出土材料中可以看出,秦朝与边疆少数民族首领之间有婚姻关系。“巴氏为蛮夷君长,世尚秦女”[5],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可以想见,正是处理包括婚姻在内的边疆少数民族的各种事务,秦朝才在中央机构中设立了相应的机构。
秦朝管理边疆民族的地方机构是郡县和道。秦始皇统一全国后,曾分别向南方夷越和北方匈奴用兵。用兵南部边疆越族地区过程中,50万军队分五路进发,其中两路顺利,三路受挫,最后派史禄凿通灵渠,连接湘水和漓水,解决了运粮问题,形势才得以好转。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秦始皇又“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6]。陆梁地即岭南地区。秦朝统一这些地区后,设立三郡:南海郡,治番禺(今广东广州市),辖番禺、龙川、四会、揭阳等县;桂林郡,治广郡(今广西凌乐县东),所辖县的情况不详;象郡,治临尘(今广西崇左县),辖临尘、镡城等县。后来又把50万罪徒谪戍到这一带加强统治。郡以下设道。所谓道,就是秦朝设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县,对此,史书和地下考古发掘物中记述:“凡县主蛮夷曰道。”[7]“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8]据不完全统计,西汉时共有道32个[9],其中大部分是秦朝设置的。道的设立,反映了秦朝统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不同于内地的形式。
秦朝还注意经略西南夷地区。西南夷居住在邛、笮、昆明等地,均在今云南省境内。秦始皇统一中原地区后,派常在以往道的基础上修建了新道,新道因山路险峻,宽只五尺,被称为“五尺道”。它由道(今四川宜宾)过石门(今云南盐津豆沙关),经朱提(今昭通)达味县(今曲靖),并转达滇池(今晋宁)。五尺道的修建,沟通了西南边疆地区和秦王朝的联系。秦朝在这里“尝通为郡县”[10],“置吏”管理[11]。
秦始皇在南伐夷越的同时,又北逐匈奴,派大将军蒙恬率30万军队攻占了河南地(今内蒙古河套南伊盟一带),并乘胜渡过黄河,据守阳山(今临河县西北狼山)、北假(今河套以北、大青山以南地区)。秦王朝在匈奴旧地重新设立了九原郡,治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以及44县。秦王朝又迁内地百姓到这一地区屯垦,还把原赵、燕、秦所筑长城重加修整连接起来,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境),东达辽东,建成一条漫长的防御线。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秦始皇决定修筑一条直道,“堑山埋谷千八百里”[12],从咸阳经上郡(今陕西榆林东南)、云阳直达九原。秦王朝在北部边疆地区设置郡县以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加强了对北部边疆地区的管辖。
秦朝在东北边疆地区亦设有郡县。秦统一全国前,燕国在东北设有三郡,即辽东郡、右北平郡和辽西郡。秦灭燕后,统一了东北边疆地区,便沿燕建置仍设三郡,辽东郡治襄平(今辽宁辽中),辽西郡治阳乐(今辽宁锦州西北),右北平郡治无终(今天津蓟县)。秦朝还保留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王、长称号,或称“臣邦君长”,或称“臣邦君公”,通过他们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统治,正如清人钱大昕所说,秦“初虽有郡名,仍令其君长治之”[13]。
[1]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2]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3] 《汉书》,卷一九上,《百官公卿表第七上》。(www.xing528.com)
[4] 参见林剑鸣:《秦代中央官制简论》,载《西北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5] 《后汉书》,卷八六,《南蛮列传》。
[6] 《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7] 《后汉书》,志二八,《百官五》。
[8] 《睡虎地秦墓竹简》,载《文物》,1976年第9期。
[9] 《汉书》,卷八下,《地理志下》。
[10]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
[11] 《史记》,卷一一六,《西南夷列传》。
[12] 《史记》,卷八八,《蒙恬传》。
[13] 《潜研堂文集》三六,《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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