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过程中,由于零件磨损、腐蚀、疲劳、变形等原因会使汽车动力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技术性能逐渐变差,以致丧失正常工作能力。汽车修理的作用,就是要使失去正常工作能力的汽车重新恢复正常的技术状况。
汽车修理指对汽车所有零件及总成进行修理的总和。汽车各零部件及总成的使用寿命各不相同,不能同时进行修理。但又必须使它们的技术状况在汽车运行中能保持基本平衡。因此,车辆修理应贯彻视情修理的原则,即根据车辆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视情按不同作业范围和深度进行,既要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车况恶化,又要防止提前修理造成浪费。
1.车辆修理的分类
根据《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作业范围可把车辆修理分为车辆大修、总成大修、车辆小修、零件修理四类。
(1)车辆大修 车辆大修指:新车或经过大修后的车辆,在行驶一定里程(或时间)后,经过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用修理或更换车辆任何零部件的方法,恢复车辆的完好技术状况,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汽车大修时,需对汽车全部总成解体,并对全部零件进行清洗和检验分类,更换不可修复零件,修复可修件,按大修技术标准进行装配和调试,以达到全面恢复汽车技术性能的目的。
(2)总成大修 总成大修是车辆的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或时间)后,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恢复性修理。
车辆经过一定使用里程(或时间)后,其基础件或主要零件出现破裂、磨损和变形等,在两次车辆大修之间,可安排一次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平衡性修理。通过总成大修,使汽车各总成的工作寿命趋于平衡,延长汽车大修间隔里程。
(3)车辆小修 车辆小修指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主要目的是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作业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
对于有规律的损伤(如清除积炭、换活塞环、研磨气门等),可作为计划性小修,结合各级维护作业进行。汽车小修时,不应扩大修理范围,并在保证汽车技术性能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利用修复旧件以降低修理费用。
(4)零件修理 零件修理指对因磨损、变形、蚀损、断裂等失效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所进行的加工性修理。其目的是在符合经济性原则的前提下,利用矫正、喷镀、电镀、堆焊、机械加工等修复方法对零件进行修复,以恢复其使用性能。
2.汽车和总成大修送修标志
要确定车辆及其总成是否需要大修,必须掌握车辆和总成大修的大修标志。
(1)汽车大修送修标志 客车以车厢为主,结合发动机总成;货车以发动机总成为主,结合车架总成或其他两个总成符合大修条件。
(2)挂车大修送修标志
1)挂车车架(包括转盘)和货厢符合大修条件。
2)定车牵引的半挂车和铰接式大客车,按照汽车大修的标志与牵引车同时进厂大修。
(3)总成大修送修标志
1)发动机总成。气缸磨损,圆柱度达到0.175~0.250mm或圆度已达到0.050~0.063mm(以其中磨损量最大的一个气缸为准);最大功率或气缸压力较标准降低25%以上;燃料和润滑油消耗量显著增加。(www.xing528.com)
2)车架总成。车架断裂、锈蚀、弯曲、扭曲变形逾限,大部分铆钉松动或铆钉孔磨损,必须拆卸其他总成后才能进行校正、修理或重铆,方能修复。
3)变速器(分动器)总成。壳体变形、破裂、轴承承孔磨损逾限,变速齿轮及轴恶性磨损、损坏,需要彻底修复。
4)后桥(驱动桥、中桥)总成。桥壳破裂、变形,半轴套管承孔磨损逾限,减速器齿轮恶性磨损,需要校正或彻底修复。
5)前桥总成。前轴裂纹、变形,主销承孔磨损逾限,需要校正或彻底修复。
6)客车车身总成。车厢骨架断裂、锈蚀、变形严重,蒙皮破损面积较大,需要彻底修复。
7)货车车身总成。驾驶室锈蚀、变形严重、破裂,或货厢纵、横梁腐朽,底板、栏板破损面积较大,需要彻底修复。
3.车辆和总成送修规定
1)车辆和总成送修时,承修单位与送修单位应签订合同,商定送修要求、修理车日和质量保证等。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执行。
2)车辆送修时,应具备行驶功能,装备齐全,不得拆换。
3)总成送修时,应在装合状态,附件、零件均不得拆换和短缺。
4)肇事车辆或因特殊原因不能行驶和短缺零部件的车辆,在签订合同时,应作出相应的规定和说明。
5)车辆和总成送修时,应将车辆和总成的有关技术档案一并送承修单位。
4.修竣车辆和总成的出厂规定
1)送修车辆和总成修竣检验合格后,承修单位应签发出厂合格证,并将技术档案、修理技术资料和合格证移交送修单位。
2)车辆或总成修竣出厂时,不论送修时的装备(附件)状况如何,均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备齐全。发动机应安装限速装置。
3)接车人员应根据合同规定,就车辆或总成的技术状况和装备情况等进行验收,如发现确有不符合竣工要求的情况时,承修单位应立即查明,及时处理。
4)送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走合期的规定,在保证期内因修理质量发生故障或提前损坏时,承修单位应优先安排,及时排除,免费修理。如发生纠纷,由维修管理部门组织技术分析,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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