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作业队长安全职责。
(3)班组长安全职责。
(4)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5)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6)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教育培训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2)作业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3)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4)对从事电工、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井下检验、机动车驾驶、机动船舶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认可的、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6)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7)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www.xing528.com)
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指定专门人员定期维护,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坚持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规定。
(5)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6)个人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
5.施工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的分类。安全检查可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2)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查思想。
2)查管理。
3)查隐患。
4)查整改。
5)查事故处理。
(3)安全检查的注意事项。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如下:
1)每周或每旬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2)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值日人员组织的班前安全检查;
3)季节更换前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专职人员、安全值日人员组织的季节劳动保护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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