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后,相应的层次划分规定为两层:第一层是企业管理层;第二层是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内容应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下达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在项目管理期间,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企业管理层按规定程序提出的、以施工指令下达的工程变更导致的额外施工任务或工作,均应列入项目管理范围。
建筑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后,相应的层次划分规定为两层:第一层是企业管理层;第二层是项目管理层。企业管理层是指企业本部机关,其人员包括企业的领导、各职能部门的主管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项目管理层是指项目经理部,它是在企业的支持下组建并领导、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是企业的下属层次,项目经理是该层次的领导人员,项目经理部设立职能部门。
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内容应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向项目经理下达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在项目管理期间,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或企业管理层按规定程序提出的、以施工指令下达的工程变更导致的额外施工任务或工作,均应列入项目管理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项目进度控制;
(3)项目质量控制;
(4)项目安全控制;
(5)项目成本控制;
(6)项目人力资源管理;
(7)项目材料管理;
(9)项目技术管理;
(10)项目资金管理;
(11)项目合同管理;
(12)项目信息管理;
(13)项目现场管理;
(14)项目组织协调;
(15)项目竣工验收;
(16)项目考核评价;
(17)项目回访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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