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1—2001是多层砌体房屋构造设计的重要依据。下面针对多层砌体房屋构造中的重要内容作介绍。
(一)圈梁与构造柱
1.圈梁
圈梁是沿外墙四周及部分内墙设置在楼板处的连续闭合的梁,如图7-21(a)所示,目的是增加房屋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减少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引起的墙身开裂。对于抗震设防地区,利用圈梁加固墙身非常必要。
图7-21 圈梁和构造柱
(a)圈梁的设置;(b)构造柱的设置
(1)圈梁的设置要求。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或木楼、屋盖的砖房,横墙承重时应按表7-2的要求设置圈梁;纵墙承重时每层均应设置圈梁,且抗震横墙上的圈梁间距应比表内要求适当加密。
表7-2 砖房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设置要求
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圈梁紧靠板底。
(2)圈梁的构造。圈梁有钢筋砖圈梁和钢筋混凝土圈梁两种。钢筋混凝土圈梁按施工方式又分为整体式和装配式两种。钢筋混凝土圈梁的高度不小于120mm,一般为240mm、180mm,宽度与墙厚相同。钢筋砖圈梁用M5砂浆砌筑,高度不小于5皮砖,46通长钢筋,分上下两层布置,做法同钢筋砖过梁,如图7-22所示。
图7-22 圈梁构造
圈梁应闭合,如遇洞口必须断开时,应在洞口上端设附加圈梁,并应上下搭接,附加圈梁如图7-23所示。
图7-23 附加圈梁
图7-24 构造柱在平面中的位置
2.构造柱
为了增强建筑物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的墙体中还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并与各层圈梁相连接,形成能够抗弯抗剪的空间框架,它是防止房屋倒塌的一种有效措施。构造柱必须与圈梁及墙体紧密相连,从而加强建筑物的整体刚度,提高墙体抗变形的能力,如图7-21(b)所示。
(1)构造柱的设置要求。由于建筑物的层数和地震烈度不同,构造柱的设置要求也不相同。构造柱的设置部位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等,如图7-24所示,具体要求见表7-3。
(2)构造柱的构造。
1)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240mm×180mm,纵向钢筋宜采用412,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Ⅶ度时超过6层、Ⅷ度时超过5层和Ⅸ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表7-3 砖房构造柱设置要求(www.xing528.com)
2)构造柱的施工方式是先砌墙,后浇混凝土,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沿墙每隔500mm设置深入墙体不小于1m的26mm拉接钢筋,构造柱做法如图7-25所示。
图7-25 构造柱构造
(a)外墙转角处;(b)内外墙交接处
3)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4)构造柱可不单独设置基础,但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3)普通砖、多孔砖和小砌块砌体承重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3.6m;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的底部和内框架房屋的层高,不应超过4.5m。
(二)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
(1)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应符合表7-4的要求。
表7-4 房屋的层数和总高度限值(m)
(2)多层砌体房屋的结构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
2)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
4)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
5)教学楼、医院等横墙较少、跨度较大的房屋,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3)多层砌体房屋最大高宽比应符合表7-5的要求。
表7-5 房屋最大高宽比
(4)多层砌体房屋的局部尺寸应符合表7-6的要求。
表7-6 房屋的局部尺寸限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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