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朝中叶海盗与走私贸易商人的活动,历史文献中已有不少记载,可是,海盗与私贩贸易的问题在此之前早已出现。早在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统治的时代,朝廷就已颁布了一系列强制性法律来限制私人海上贸易活动,[11]这主要是因为朱元璋担心沿海地区某些颇有权势的巨商大贾有可能会与北方的蒙古人联手反抗朝廷。虽说蒙古人已不可能再犯北京,但对明朝来说,蒙古人始终是盘踞在北方边境地区的一个强大军事威胁。
总而言之,在整个15世纪,朝廷在中国的沿海地区都实施了严厉的海禁政策,这一政策甚至一直延续到了嘉靖(1522—1566年)时期,上述的两个事例就都是发生在嘉靖年间。
朝廷对海上贸易加以限制,规定唯一合法的进出口贸易途径只有朝贡贸易。在朝贡贸易体系下,少数私商获准在某些特定的港埠参与市易活动,但必须受到一些特定条件的限制。毋庸置疑,这些交易活动通常无法让沿海地区的商民满足其经商生存的需求。降至15世纪至16世纪初,随着中国内部的经济发展带动了商品量的大幅提升及海外需求量的增长,部分商人、沿海省份的乡绅豪门与地方官员开始无视现存的朝廷法律,进行走私贸易活动。
从16世纪初开始,这个“黑市”经济圈的成长变得格外引人注目,到16世纪中叶时,一个颇为复杂的走私贸易网络开始形成。这个贸易网络的许多节点延伸至日本和朝鲜半岛,以及南中国海的沿岸国家和地区,部分商埠远至南方的马来半岛北大年(Patani)和爪哇岛北岸的锦石(Gresik)。来自浙江、福建和广东的移民源源不断地流入,使得早已扎根于这些边远地区的华人社区人数激增,愈加活跃。如此一来,进一步鼓励中国大陆地区的商贾积极参与到外部世界的贸易互市活动中。与此同时,中国内部的各种因素,包括人口压力,也推动着海外贸易活动的迅速发展。于是,大批舵手、伙长、造船工匠、手工艺人和一般的劳工开始源源不断地进入这个“黑市”经济圈。
经过一段时间,一些走私商贩的团伙变得非常富有,势力强大,甚至有能力武装自己,迅速地扩大自己的影响范围。明朝政府再也无法忍耐,决定进行干预。朝廷派出了士兵和战船,然而,局势已经失控,朝廷的正规军不得不经常与非法走私团伙激战。与此同时,不同的走私贸易团伙之间也经常发生冲突。降至16世纪50年代,形势愈发严峻,部分拥有庞大军事力量的走私贸易团伙甚至发动了几次规模较大的袭击,沿着河流航行,一直杀入内陆。来自日本九州及附近岛屿(尤其是那些来自朝鲜海峡一带)的日本浪人也参与了这些烧杀掳掠的海盗活动,他们不仅活跃于中国近海地区的岛屿,还在沿海内陆肆意掠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文的档案文献中不仅仅是把这些团伙称为“海盗”或“海贼”,而是称为“倭寇”。若从字面意义来理解,“倭寇”指的是“日本强盗”,但实际上当时的这个称呼也同样用于称呼中国人及其他参与海盗活动的外国人。
这些走私商贩的团伙并不都是冷血的暴徒,他们中的部分人其实就是走私商人,或是地道的商贾,他们也想象正常的商人那样和平地通商贸易,并没有明显的意图要蓄意掠夺沿海的村镇,攻击明政府的设施;[12]这些充满冒险精神的商贾(或是亦盗亦商的走私商贩)看样子是得到了当地民众的支持。但是,由于朝廷早已有明确的禁令,他们自然只能被贴上非法分子的标签,根本就没有任何机会改善自己的处境,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因为,当时不存在自由贸易的空间,他们也就无法合法地经商。至于其他一些倭寇的头领,则较为野蛮,他们亦盗亦商,疯狂地掠夺自肥,毫不顾及穷人的死活。如果有需要的话,他们随时会起兵反抗政府,或与自己的同伙厮杀。(www.xing528.com)
历史学家曾试图将以航海为生的不同海盗团伙进行分类,这些海盗有的在公海作恶,有的在沿海区域活动,他们要么靠走私贸易为生,要么靠抢劫度日。不同类型的海盗似乎均受命于一个远方的政府,例如,臭名昭著的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就是著名的“官方罪犯”之一,他受英国委派去袭击西班牙人的商船。某些海盗则是因为生活习俗或宗教礼仪的传统进行海上掠夺,诸如此类的海盗活动在东南亚的岛屿地区常可见到。在欧洲的语言中有不同的专用名词来称呼海盗或海盗活动,如:“corsairs”和“buccaneers”。这两个称呼海盗的名词带有政治动机的含义,但有时也可用于指海盗自发的掠夺行为,即无需用政府或上级权威作为自己海盗行径的挡箭牌,把自己的掠夺行为合法化。
在此,让我们回到倭寇这个主题上来。显然,中国沿海地区非法贸易活动之迅速发展是当地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结果,也是法制不健全所导致的结果。历史学家曾经指出,如果没有人为设置的障碍,通商贸易将会更自由地发展,进而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换言之,倘若经济形势较好,抢劫和暴力的行为会受制止,或降低到最低的程度。也就是说,16世纪中叶活跃在中国沿海的走私商人和频频发生的海盗活动并不是因为政治因素的驱使。与欧洲的海盗不一样,中国沿海地区的海盗并不效劳于某个国王或王后,他们完全是自发性参与走私贸易活动。在朝廷的眼中,这些人当然是冒禁犯法,毫无合法性可言。
当然,倭寇的头领十分清楚,他们的盗寇行径对朝廷来说是绝对不能接受的。可是,他们也必须生存。为了给自己的同伙或更多的乡民提供谋生的机会,他们总是有意或无意地为他人提供暂时的好处。尽管史书中可以找到类似何亚八这样的海盗传记资料,但我们还不能真正地了解海盗的想法。因此,我们无法描述这些人计划袭击某个村落或城镇时的想法,比如说,他们是否真的只热衷于掠夺财物,对花天酒地的享受很感兴趣?抑或是他们也曾想到要为他人服务?这种心理层面的探究或许也适用于其他许多不同类型的“暴徒”头领,他们中的一些人刚入江湖时是一般的罪犯,逐渐地开始他们的盗寇生涯,后来却因为真正的(或自我声称的)革命抱负而最终成为受人尊敬的社区领袖。
对许多倭寇头领来说,合法化的问题很可能是他们的事业及个人发展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如果他们认为政府禁止自由贸易是错误的,那么这个政府就失去了其合法性。抱有类似想法的并不仅仅是造反者和叛逆团伙的头领,也有普通农民、工匠和商人,而且肯定还有一些地方乡绅,这些人都抱持同样的想法。
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可能会产生几种不同的反应:刚开始对朝廷的不满表现为轻度的不服从,随着不满程度的日益加深,朝廷的反对者开始利用公众的不满情绪滋事;而在某些极端的情况下,反叛者认为他们有权进行革命,到了这个时候,叛逆团伙的头领们当然会认为他们可以合法地公开攻击腐败的国家政府机关和冷酷无情的朝廷官员。换句话说,合法性的这种意识开始逐渐地从中央转移到了地方,影响十分深远。人们可以随意质疑道德标准的合法性和传统的权威性,造反的民众可能也会声称,因为国家的行为偏离了正道,所以他们有权利起来造反,恢复原来的传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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