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据此,发明、实用新型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实质性条件。
1.新颖性。所谓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里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新颖性是发明、实用新型要取得专利权的首要条件。
2.创造性。所谓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所谓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www.xing528.com)
(二)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条件
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表式样,它成为专利权客体的实质条件与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一些不同。《专利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这里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外观设计成为专利权客体的实质条件有以下几点:①新颖性。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②不得与他人的合法权益相冲突。③富有美感。即在形状、色彩、图案及其组合上应有美的体现。④适于工业应用。即能够应用于产品的制造,而且这种产品必须是能够用工业生产方法批量进行生产。
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规定了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⑥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