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献中“仆庸土田”四字是先秦成语,四字连读是一个词,不能分开。分开后,其意义可能就不同了。这个成语,现在我们所掌握的有以下几处:
(1)西周晚期器《琱生簋》:“仆庸土田”。
(2)《诗经·鲁颂·閟宫》:“土田附庸”。
(3)《左传》定公四年:“土田陪敦”。
其中仆、附、陪三字的读音只轻唇、重唇之不同,因“古无轻唇音”(钱大昕说),古时轻唇也读重唇音,三字自可通用。至于“敦”字,与“庸”字之古文字形体相近,可能是“庸”字的误释(王国维说)。所以,三处的记载是相同的一个词。(www.xing528.com)
这四个字的成语经过古今学者——自孙诒让、王国维、郭沫若至最近的杨宽、斯维至等等——的研究,各有新建,已经大致搞清楚了。“仆庸土田”,简单地说就是:附着于“土田”上的“庸”人,也就是指附着于农田上的农业劳动者,是古代一种特殊农业身份的人(有时也指附有这种庸人的土地)。如果只说“庸”,可能是指这种“仆庸土地”的人,也可能是指别的农业身份的人。如《诗经·小雅·崧高》:“因是谢人,以作尔庸”,这个“庸”可能就是指“仆庸土田”的“庸”。这是因为申侯的新封国在“谢”,谢人除被迫逃亡者外,留下的就成为申侯的“土田附庸”了。《诗经·小雅·韩奕》:“因时(是)百蛮”、“实墉实壑”,大概是指把“百蛮”中的“追”、“貊”征服以后,其一部分成了韩侯的“土田附庸”。斯维至先生说:“我因此联想到《左传》定公四年‘因商奄之民’也应如此解释,就是说,周公东征,当地的商奄之民一部分被征服,成为鲁国的附庸。”并说,《鲁颂·閟宫》“锡之山川,土田附庸”与《左传》定公四年传“因商奄之民”,正可以互相补充[1346]。斯先生这段话,很有启发性。《诗经·小雅·崧高》“以作尔庸”的谢人和《诗经·韩奕》“实墉”的被征服的“百蛮”,都成为征服者的“土田附庸”这种农业劳动者了。
但是,只说一个“庸”字,还可能指其他身份的农业劳动者。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下》:“家贫,无以妻之,傭未及反。”《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耕者……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这里说的“傭”、“卖庸”、“庸客”等,是指“雇农”,不卖的庸,当然是指一般农民。《汉书·匡衡传》说匡衡“家贫,傭作以供资用”。《后汉书·第五访传》说,第五访“少孤贫,常傭耕以养兄嫂”。这些“庸”、“傭”都是指一般的农业劳动,与“仆庸土田”这种特殊身份的人毫不相干。
“仆庸土田”这种农业劳动者,到底是一种什么身份?我们同意斯维至先生的研究,他根据“附庸”一词的历史来源及其演变,认为这种人“决不是一无所有,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他们绝对不是奴隶。”又说:“附庸大概是低于庶人(平民),而略高于皂隶(奴隶)的等级。”[1347]笔者认为这个结论是正确的。
按《国语·晋语二》中说到一种农民叫“隶农”,这种“隶农”,“虽获沃田而勤易之,将不克飨,为人而已”。这种农民虽有“沃田”耕种,但自己不能享受,完全是为别人。这很近似上面我们所说的“土田附庸”一类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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