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和黍一样也是西周最普遍的谷类,所以,往往是黍、稷并称,其见于《诗经》者颇多,如:
黍稷茂止。(《周颂·良耜》)
黍稷重穋……有稷有黍。(《鲁颂·閟宫》)
我艺黍稷,我黍与与,我稷翼翼。(《小雅·楚茨》)
疆埸翼翼,黍稷。(《小雅·信南山》)
其他如《尚书》也有“纯其艺黍稷”。黍是今天的黍子,去皮后名为“大黄米”,以上已谈过了。稷是什么呢?今天已没有名“稷”的农作物。所以,古书上的稷就成为经学的一个大问题。《说文解字》说:“稷,也,五谷之长。”“
,稷也。”二字互训,由于
字不认识,稷字也就不知道了。宋时的徐锴《说文系传》:“稷即穄……楚人谓之稷,关中谓之
。”朱熹《诗集传》也说:“稷,亦谷也。一名穄,似黍而小,或曰粟也。”[1276]按“稷”和“穄”并非一种谷类,因为穄即
,是黍的一种,前面讲黍时已有说明。稷与黍分明是两种不同的谷类,清代学者早已经辨明[1277],可以不论。但是清乾隆时大经学家、对农作物研究精博的程瑶田作《九谷考》[1278],旁征博引,证明稷为高粱。程氏当时是学术界一代大师,其论一出,大多数学者都尊信称颂而不疑,如《说文解字》专家段玉裁赞叹:“程氏《九谷考》至为精析,学者必读此而后能正名……真可谓拨云雾而睹青天矣。”[1279]训诂学家王念孙也称程氏“援古证今,其辨明矣。”[1280]经学家马瑞辰则谓:“稷为今之高粱,程瑶田《九谷考》辨之甚精,秦汉以来多以稷为小米,俱误。”[1281]其他如刘宝楠(《释谷》)、陈奂(《诗毛氏传疏》)、孙诒让(《周礼正义》)等皆取程氏说,以为稷即今天的高粱,奉为定论。后来虽然也有一些学者对程氏说提出异议,认为稷是谷子而不是高粱[1282],但未得到人们的注意。1949年齐思和先生作《毛诗谷名考》,对程氏以稷为高粱的说法,指出有十个极大的错误,认为其说“不但与古训不合,而且与华北的实际情况也不合。程氏以高粱为稷,虽然繁征博引,费了很大的力气,实在他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1283]。(www.xing528.com)
“稷”即甲骨文中的“”字,据于省吾先生说,“
”是原始字,而“稷”字在战国时才出现[1284]。黍、稷同为商、周人当时的主要食粮。稷其实就是今天华北人所说的“谷子”,去皮名“小米”,是平民日常的主食。
稷不但是商、周人的主要食粮,很可能在商、周以前,中国的北部原始居民就以此为主要的农产品了。这种推测是根据田野考古发现的实物作出的。1984年出版的《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曾说:
仰韶文化居民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粟。它宜于黄土地带生长,耕作简单、成熟期短又宜保存。半坡遗址F2、F37的瓮、罐和F38的室内小窖里都发现了被鉴定为粟的遗物。H115中所贮藏的粟多达数斗。在华县泉护村F201,洛阳王湾F15的陶器中以及邠县下孟村的袋形穴中也都发现可能是粟的遗物。[1285]
大汶口文化以农业经济为主,同黄河流域其他原始文化一样,主要种植的是粟。三里河遗址的一个大型窖穴中发现有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1286]
黄河中下游从西到东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就已大批种植“谷子”、“小米”这种农作物,并且发现贮藏的谷子动辄“多达数斗”或“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考古工作者说,产量“达数斗之多,如果没有一定面积的种植和一定数量的收获量,是不会有这样多的储存的”[1287]。可见在夏、商以前谷子已是较普遍且收获量不小的农作物。这也正是西周时黍、稷的产量多达“千斯仓”、“万斯箱”,仓庾“如坻如京”般高大的渊源。并且一直到近现代,谷子、小米仍是北方产量最高、又是平民所赖以生活的主食。如果把“稷”说成只是黍的一种,而不是谷子、小米,那就无法解释谷子前后发展的历史了。奇怪的是,1949年以来几十年中部分新出版的书刊仍维持旧说,以稷为高粱,或以稷为黍的另一品种,而不是谷子[1288],足见正确的意见一时尚未能普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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