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华远古史:天生烝民,上帝和下民息息相关

中华远古史:天生烝民,上帝和下民息息相关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天之生我,我辰安在?众民既是天所生,所以上帝和下民是息息相关的,并且“荡荡上帝”,是“下民之辟(君)”,因而对下民很关心,“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不过“上天”之为物,“无声无臭”。

中华远古史:天生烝民,上帝和下民息息相关

天子对“普天之下”的诸侯,至少在人们的心理上是“共王”,是有权威的,是全天下的政治领袖。周天子这种庞大的政治权力是谁给的呢?对此等问题,不能没有理论上的解答。

周时人们相信天上有上帝,上帝有无上的权力。地上最高贵的人是天子或名曰王。王有与上帝接近的资格,如《诗经·大雅·皇矣》篇:“帝谓文王”;王死后到上帝那里去,如《诗经·大雅·文王》篇:“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王和上帝既然这样密切,所以又说王就是上帝的儿子,是“天”之子,因而周王称为“天子”[1038]。不但地上的王是天之所生,世间万民也是“天”生的。见于《诗经》如:

天生烝民,其命匪谌?(《大雅·荡》)

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大雅·烝民》)

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小雅·小弁》)

众民既是天所生,所以上帝和下民是息息相关的,并且“荡荡上帝”,是“下民之辟(君)”,因而对下民很关心,“皇矣上帝,临下有赫,监观四方,求民之莫”(《诗经·大雅·皇矣》)。《尚书·吕刑》也有“上帝监民”。上帝既与下民如此密切,人们必须处处听从他的命令。不过“上天”之为物,“无声无臭”(《诗经·大雅·文王》)。他高高在上,人们不但看不见,连闻都闻不到,他又是如何治理看管万民的呢?当时人想象,上帝委派他的代表周王或“天子”到下界来管理土地和人民,所谓“天生民而树之君”(《左传》文公十三年)。于是天子便成了人与神之间的媒介。王的祖先,“克配上帝”[1039],处在比上帝次一等的地位。世间的诸侯、百官和人民除了听从和信仰代表上帝的周王之外,当然更应当听从和信仰那位比周王更高的上帝和王的祖先了。

依据周人的理论,周天子的王位受命于“天”,一个王如能敬畏“天命”,勤民事,则天必保佑,使之在位长久;如淫佚昏虐,则天必降下灾难,并将王位转与他姓之有德者。商之代夏与周之代商,都是运用这个理论去解释。如周公就对卫康叔说过,商人以淫佚酗酒,堕废天命,因此亡国[1040]。尤其是周公代成王向商民发布的诰令,解释周为什么灭掉商,就说这是遵照上帝的意旨行事。有几段话非常典型,我们把《尚书·多士》中这几段译成口语,他说:

“你们这些殷遗民,时运不佳,上天把大丧难降给你们。我们奉了上帝的威严,用王者的责罚,命令你们殷人不再为帝。不是我们小小的周国敢于夺取殷国的大命,只是上天要我们这样做,我们得到上天的帮助。上天是圣明而威严的,我们下民只能秉承着他的命令行事。

“我听说:上帝对人的行为总是规诫和诱掖的。可惜夏朝不节制自己的放纵行为,不听从上帝的教导,逼得上帝废除了夏的大命,降下惩罚,于是命你们的先祖成汤起来革去夏命,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治理四方。从成汤到帝乙,无不修身敬神,所以天就保定了殷,殷世世代代受到上天的恩惠。直到你们以后的嗣王行为放荡,不顾先王的教训,也不注意天道和民事,于是上帝就不再保护你们,他降下了大的丧乱。上帝不会把天命赐给那些不行德教之人,凡四方大小国家的丧亡,没有一个不是因为有罪而招致天罚的。

“我们周王事奉上天的命令是虔诚的,有命说:‘割殷’,我们就只得完成他的命令。……

“以前我从奄国班师回来,曾对你们四国小民下达过命令,我是奉行上天的命令责罚你们,把你们从远方移到这里,要你们顺从地为我周服务。(www.xing528.com)

“我现在不忍杀掉你们,再把这个命令申述一下,我在洛水旁建起一座大城,是为了你们奔走服事我们方便,你们要顺从地臣服我们。在这里,你们仍有你们的土地,你们一样可以安居乐业。只要你们能敬天,天自会给你们保佑。否则岂但你们失去了现有的土地,我还要把上天的刑罚降到你们的身上!……”

从历史上看,当时上天是有绝对权威的,周的战胜者对商人这样左一个“上帝”、右一个“上天”地告诫,小民们哪敢不遵从,只有死心塌地地听从上帝及其代表的摆布了。

周公不仅广泛地利用神权作为对民的统治工具,而且还把“天命”和“民情”联系起来,认为上帝的意旨是通过“民情”表现出来的[1041]。所以特引古语:“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1042]《尚书·召诰》说:“其曰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这就是说,以勤恤民,庶几王才可以受天命历年如夏、商。《尚书·泰誓》佚文也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1043]所以,西周人认为不能只单纯地看天,要想真正地理解天意,还必须体察民情。《尚书·大诰》:“天棐忱辞,其考我民”,“天亦惟用,勤毖我民”。可见天对民是关怀的,周的统治者若想顺天行事,就必须对“民”加以重视。如何重民保民呢?周人提出一个“德”字[1044]。《尚书·康诰》篇说:

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

这里提出了“明德慎罚”,而《召诰》篇更反复详言之:

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

把“命”、“天”、“民”、“德”四端反复强调,而且又一以贯之王国维据此即说古之圣人“深知一姓之福祚与万姓之福祚是一非二,又知一姓万姓之福祚与道德是一非二。故其所以祈天永命者,乃在德与民二字”[1045]。周初人之所谓“德”,斯维至曾归纳周初史料,认为:“不勤政、不爱民、不敬事祖先、不重用老成典型、荒淫奢侈,既然是失德、无德,那么,反转来说,勤政、爱民、敬事祖先、重用老成典型等也就是有德。德的思想与内容,可以因此推知。”[1046]这个看法是很对的。周的统治者在这一点上确实比商人高明得多。商人只知信仰天命,而不知勤政、不爱民,于是坠废其天命,国破家亡;周人所信仰和依靠的不唯上帝,而是既信天命,又要爱民以德。周的统治阶级对“民”的所谓“爱”、所谓“德”,有其自己的理解,也就是说带有阶级性。但从发展的观点看,周人提出“德”来总是有积极意义的。因而周人这种既敬天又保民的思想在神权政治史上较商人前进了一大步。若作更深入的研究,可知周人对“天”、对“民”不但并重,而且至少在思想上认为“民”的作用要高于“天”。由于这将在讲西周的思想中分析,为了避免重复,这里就不谈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