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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王:中华远古史,商王的地位和权力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商代最高统治机构的首脑是王,他是最大的土地、财物和奴隶的所有者,最高的军事首长,又是最高的政治权力掌握者。可是,商代的王则不然,他不经过选举,而是王室男系的当然世袭,人民无权罢免他。而且商王对于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有着绝大的处理权。商代的甲骨卜辞和有关文献上,屡见“余一人”的称谓。)以上所引甲骨卜辞和《尚书》中的“余一人”或“予一人”,都是商王自谓。

商代王:中华远古史,商王的地位和权力

商代最高统治机构的首脑是王,他是最大的土地、财物和奴隶的所有者,最高的军事首长,又是最高的政治权力掌握者。商代的王和以前原始氏族社会的首领有着重大的区别:氏族的首领是由氏族成员会议选举出来的,当这个首领不称职时,氏族会议有权罢免他。他对于人民的生命、自由,没有任何处置权。例如传说中的尧、舜、禹等,就是由氏族联盟会议民主选举出来的。可是,商代的王则不然,他不经过选举,而是王室男系的当然世袭,人民无权罢免他。而且商王对于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有着绝大的处理权。举例说,如盘庚要迁都,当时一部分人民和贵族表示反对,于是盘庚便对他们发表了一篇很严厉的演说,其中竟然说到,假如他们不遵从命令,他就杀戮他们。商王对人民有生杀予夺之权,不是很明显吗?全国人民的自由、财产当然更操纵在王一人之手了。

商代的甲骨卜辞和有关文献上,屡见“余一人”的称谓。如卜辞说:

癸丑卜,王曰,贞翌甲寅,自上甲衣至毓,余一人,亡。(《金》124)

癸未卜,王……三万,翌甲申自上甲至……余一人亡……。(《宁》3.94)

甲戌王卜贞……□妥余一人。(《陈》92)(www.xing528.com)

贞其于一人(祸)。(《甲》2123)

尚书·盘庚》说:“不惕予一人。”“听予一人之作猷。”“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国语·周语》引作“国之臧,则惟女众;国之不臧,则惟余一人是有佚罚”,可证“邦”即“国”,“予一人”就是“余一人”。邦、国互通;予、余古今字)

《尚书·汤誓》:“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国语·周语》引作:“余一人有罪,无以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

以上所引甲骨卜辞和《尚书》中的“余一人”或“予一人”,都是商王自谓。胡厚宣先生认为:“自殷武丁以迄帝辛,‘余一人’与‘一人’者,已为国王一人所专用的称号。”至高无上、唯我独尊的专制形象已经形成。胡先生又说:“古代东方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在这种制度下,全国最高权力,集中在国王手里。他把全部土地宣布为‘王土’,把所有土地的直接生产者,都算作‘王臣’。”[741]在商代后期,万人之上的最高王权的出现,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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