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族在汤以前就是一个迁徙频繁的流动部落,传说有八次迁徙,其实恐怕还不止此数。汤以后至盘庚,据说又有五迁。汉时张衡的《西京赋》有“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居相圮耿,不常厥土”的话。后面这五迁也见于《尚书》,《盘庚》篇谓其先王“不常厥邑,于今五邦”。可是,《史记·殷本纪》说:“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尚书序》也有:“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这些不够明确的记载,使有些学者误认为《史记》和《尚书序》说的“五迁”属于盘庚一人[474]。实际上,若细读整个原文,就可以发现这种看法是对《史记》和《尚书序》的误解。
《史记·殷本纪》所说的五迁,是从汤始居亳,继而迁隞、迁邢,再补盘庚时已都河北一句,连同盘庚复居亳,说的是自汤至盘庚共五迁,不是指盘庚一人有五迁[475]。至于《尚书序》的“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我们也认为决不是指盘庚一人有五迁。考《尚书序》作者已历举商人的迁徙:
汤始居亳,从先王居。
仲丁迁于嚣。
河亶甲居相。
祖乙圮于耿。
盘庚五迁,将治亳殷。
《尚书序》作者把“汤始居亳”作为商人首次迁徙,仲丁迁嚣为第二次,“河亶甲居相”为第三次,“祖乙圮于耿”为第四次,盘庚迁殷为第五次。可见《尚书序》说的“盘庚五迁”,不是指盘庚一人有五迁,而是从汤居亳算起,至盘庚迁殷已是第五次迁徙。这样理解,就能把有关这一问题的所有史料都读通了(至于是不是只有这五次,那是另一个问题)。
这五次迁徙的地点,各书所记不尽相同:
《尚书序》:亳(汤)、嚣(仲丁)、相(河亶甲)、耿(祖乙)、殷(盘庚)。
《史记·殷本纪》:亳(汤)、隞(仲丁)、相(河亶甲)、邢(祖乙)、亳(盘庚)。(www.xing528.com)
《古本竹书纪年》:亳(外丙)、嚣(仲丁)、相(河亶甲)、庇(祖乙)、奄(南庚)、殷(盘庚)。
以上三书所载的地名共有九个:(1)亳、(2)嚣、(3)隞、(4)相、(5)耿、(6)邢、(7)庇、(8)奄、(9)殷。所以,“五迁”实是屡迁之意。九个地名中,汤或外丙居亳,前面讨论商族来源时已讲过了,这里可以不论。《尚书序》谓仲丁迁于嚣,而《殷本纪》则作仲丁迁于隞。嚣、隞二字声近,可以相通。地在今河南荥阳。河亶甲居相,相地,《汉书·地理志》谓相县属沛郡,《史记正义》引《括地志》谓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也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尚书序》“祖乙圮于耿”,《殷本纪》作“祖乙迁于邢”,而《古本竹书纪年》则谓祖乙“居庇”,耿、邢、庇是三个地方,还是一地异名呢?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可以讨论一下:
“耿”是现在的什么地方?旧说在河东[476]。“邢”旧有两说:一谓在河北的邢台[477],一谓在河内,即今河南温县[478]。不管两说中哪一说为是,均言邢与耿非一地。《皇极经世》和蔡沈的《尚书集传》都认为祖乙时圮于耿、徙居邢,曾两迁,其根据不详。唐司马贞的《索隐》则谓:“邢,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乡”,地在今山西河津县。“邢”与“耿”古音同部(同在段氏十一部),二字是可以通转的。所以,有可能邢与耿为一地的异写。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引《说文》谓:“,郑地,有亭。”因而疑此地为祖乙所迁。可是《说文》又在“邢”字下说:“周公子所封,地近河内怀。”王国维的《说耿》谓后说指《左传》宣公六年之邢丘。地在今黄河北岸之温县。并谓:“祖乙所迁,当即此地。”我们也觉得王氏此说颇合事理。
关于“庇”的地望,说法也很多。有谓“庇”与“邢”为一地者,清徐文靖就说:“邢与庇当是一地……《史记》谓祖乙迁邢者,当即为《竹书》所云迁庇者也。”[479]他赞成《皇极经世》祖乙圮于耿,徙居邢之说,谓祖乙从相迁耿,又自耿迁于庇(邢),前后两迁[480]。李斐然认为“庇”即《毛诗》的“邶”[481]。岑仲勉并从古音上证明有转变的可能[482]。丁山则认为祖乙所迁之“庇”可能是鲁西南之费邑。费、比一声之转,古文常通用。他举出《尚书》之《费誓》,《说文》引《古文尚书》作“粊誓”。粊、庇俱谐比声,则祖乙所迁之“庇”,即鲁西南疆之粊或费[483]。我们觉得如果《竹书纪年》所记南庚曾迁东方的奄可信,则“庇”之地望以在山东最为合理。
南庚所迁之奄,当即《左传》昭公九年所说的“蒲姑、商奄,吾东土也”的“奄”,也就是史称周公在周初曾“伐奄三年,讨其君”[484]的“奄”。可是文献上又有周公伐商盖的记载,如《韩非子·说林上》云:“周公旦已胜殷,将攻商盖。辛公甲曰,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小以劫大。乃攻九夷,而商盖服矣。”“商盖”其实就是“商奄”,奄、盖二字的中古音为,同是闭口韵,其上古音段氏《六书音均表》均列入第八部。可见先秦时这两个字是可以通用的。奄或盖的地望,当在今山东曲阜一带。
再谈谈盘庚迁殷的问题。
《古本竹书纪年》称:“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虚,南去邺州三十里”[485]。《尚书·盘庚》也说:“盘庚迁于殷”,“盘庚作,惟涉河以民迁。”盘庚所迁的殷或殷墟,实即《史记·项羽本纪》所说的洹水南的“殷虚”,也就是今甲骨文主要出土地,安阳西5里之小屯,其地在黄河之北。盘庚自奄(山东曲阜)迁殷(河南安阳)必经黄河,所以《盘庚》说:“涉河以民迁”。这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只因为《尚书序》说:“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殷”字前加了一个“亳”字,使注疏家、史学家错误地理解为这是指黄河以南的“亳”。其实,凡是商的先公先王停踪之邑都,都可能留下“亳”名,“亳”可以有好多个。黄河北安阳的殷墟当然也可以称“亳”。以这种看法去读《尚书序》,就能文从字顺,没有什么可疑了。司马迁见《尚书序》说盘庚“将治亳殷”,错误地认为这是指黄河南的“亳”,于是说:“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他知道商纣亡国时在河北,于是又不得不接着说:“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486]。可是,武乙之徙毫无根据。所以,司马迁所谓盘庚迁殷为渡河南迁,是完全错误的。
关于这个问题,晋人束皙则说《尚书序》的“亳殷”是错字,他说:“《尚书序》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旧说以为居亳,亳殷在河南。孔子壁中《尚书》云:‘将始宅殷’,是与古文不同也。《汉书·项羽传》云:‘洹水南,殷墟上’。今安阳西有殷”[487]。我们认为束皙所见之壁中书,可能确是“将始宅殷”,但《尚书序》“将治亳殷”未必是错误的。这两种文献记载,文字上虽略有差异,从意义上说,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指盘庚迁往安阳的殷墟。
过去传统的说法谓自盘庚迁殷后,商又称为殷[488]。但甲骨卜辞中没有“殷”字,从卜辞看,商人自己是始终称“商”而不自称为“殷”的。郭沫若说,周初铜器中才称商为殷。起先是用“衣”字,后来才转为“殷”。并谓周人称商为衣、为殷,大约出于敌忾[489]。这是对的。
从上面的讨论看,汤以后至盘庚的居地,有亳、嚣(隞)、相、耿(邢)、庇、奄、殷等七个。假如《世本》所说的“太甲徙上司马”可信[490],则有八地,迁徙的次数为七次。可见“五迁”之数不足信。至于所迁的这些地方,都在华北平原,大体上俱处于距黄河两岸不远的肥沃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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