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在位多少年,已无可考。汤有子太丁早卒,有孙名太甲,年幼。汤死之后继位者是谁?古史家对此产生一大问题。《尚书序》说汤后即直接太甲元年,而《史记》则谓汤与太甲之间,还有外丙三年、仲壬四年。自此以后,二说并立,莫衷一是。信《尚书序》者为古文学,信《史记》者为今文学。皇甫谧的《帝王世纪》宗《史记》,孔颖达的《尚书正义》则宗《尚书序》。今按《孟子·万章上》言:“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古本竹书纪年》也在汤之后,有外丙、仲壬二君[439],则汤之后,确实经过外丙、仲壬,而后太甲才立。我们应当尊信去古未远的周人记载,不应信汉人依托难凭的《尚书序》。今考殷墟卜辞王名有卜丙:
丙辰卜,贞,王卜丙日,亡尤。(《前》1.5.3)
乙酉卜,尹贞,王卜丙,肜夕,亡。十二月。(《粹》180)
辞中的卜丙,罗振玉主张即外丙[440]。卜辞中虽未发现“仲壬”,而有卜壬、兄壬、南壬,其中之一是否即是仲壬,尚难断定。
关于“太甲”,据说被伊尹所放,太甲悔过,伊尹又迎回复位。因而后人都说太甲和伊尹为圣贤。《史记》称:“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伊尹嘉之……褒帝太甲称太宗。”[441]有关太甲的历史,《尚书·无逸》还有一段记载:
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
周公这段话里的祖甲不是武丁之子祖甲,而是太丁之子太甲。这段文字,可能经后人窜改。原文应当是祖甲一段在中宗之前。徐中舒先生说:“祖甲当即太甲。后人见《史记·殷本纪》祖甲为武丁子,故移于高宗之下。不知殷人祀典,凡祖以上皆可称祖,其大中小皆后人分别之词,非固有之称,故大甲亦可称祖甲。”[442]这是非常正确的。过去笔者曾在一篇论文中举出六条证据,证明祖甲这一段,原文在中宗一段前面,并证明此文之祖甲为汤孙太甲,非武丁子祖甲[443]。现在把它们抄在下面:
(1)汉《熹平石经》据洪氏《隶释》所载汉石经残碑,祖甲一节洪氏计其字数,以为必在殷王中宗之前。(www.xing528.com)
(2)《汉书·韦玄成传》载刘歆等议,谓周公作《毋逸》举太宗太甲、中宗大戊(案中宗当指祖乙,不是大戊。《太平御览》八十三引《古本竹书纪年》云:“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卜辞也有“中宗祖乙”之文)及高宗武丁三宗以劝成王,可证《无逸》原来的次序。
(3)《书疏》引王肃说,谓祖甲为汤孙太甲。
(4)《太平御览》八十三引皇甫谧《帝王世纪》谓:太甲一名祖甲,享国三十三年。
(5)日本旧钞本《史记》卷子《殷本纪》在“褒帝太甲称太宗”下引裴骃《集解》云:“《书·无逸》太甲享国三十三年”,足见刘宋裴氏所见之《尚书·无逸》,也以祖甲为汤孙太甲。
(6)《晏子春秋·内篇谏上》景公将伐宋瞢二丈夫立而怒晏子谏第二十二:“夫汤、太甲、武丁、祖乙,天下之盛君也。”也以太甲、武丁、祖乙三宗并举。
由以上六点,即可确证《尚书·无逸》周公所举以戒成王的商先王,一定是太甲、祖乙、武丁三人。最后的武丁是盘庚的下一代,所以这三人大致可以代表商代前期的“盛君”。
从《无逸》这段话里可以看出,商王朝前期,这几个有名的“盛君”,都还没有脱离生产劳动,他们曾杂于“小人”的行列,从事农业生产。并且他们“能保惠于庶民”,虽然早就有了剥削,但对庶民的剥削还不很严重;早已有了奴隶,但奴隶的数目不会很大,还不足以形成一个社会阶层。从经济制度的比重上看,商王朝前期的君主,表面上已称为“王”,实际上还是近于氏族酋长;这时虽然习惯上称为“王朝”,实际上还应属氏族的范畴,最多只能说接近奴隶制社会,距离正式的奴隶社会还有一间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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