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文化是1959年在山东省宁阳堡头村发现的一种有别于仰韶文化的地区文化。大汶口文化遗址集中发现于鲁中南及东南丘陵地区和江苏淮河以北一带,在胶东半岛、鲁西平原东侧、皖北及河南中部也有所发现。迄今为止,所发现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不下百处。主要遗址有山东滕县岗上村、泰安大汶口、安丘景芝、曲阜西夏侯、邹县野店、兖州王因、胶县三里河、日照东海峪、诸城呈子、前寨、茌平尚庄、莒县陵阳河等和江苏邳县刘林、大墩子、新沂花厅以及安徽淮安青莲岗等。大汶口文化以地区划分又可分为:分布于山东中南部泰安、济宁地区的大汶口类型,分布于江苏淮河以北的大墩子类型,分布于山东潍坊和日照等地区的三里河类型[165]。据碳14测定的年代数据,大汶口文化从公元前4494年持续到公元前2340年左右[166]。大汶口文化处于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时期。从墓葬材料可知,大汶口文化前期仍保留有母系氏族社会的痕迹,但到其后期,则已是父系氏族社会了。
从大汶口文化众多遗址出土的遗物和遗迹来看,当时的社会经济以农业经济为主。关于农业工具,由于发掘的典型居址不多,墓葬中特别是早期墓葬中随葬石器又少,所以对石质农具的了解不够。早期墓葬所出土的石器一般磨制精致,有断面为椭圆形的斧、穿孔斧、穿孔铲、刀、锛、凿等。中期以后发现有大型石锛、有段石锛、有肩石铲,可能用于翻地、中耕,发现的石刀、牙镰、蚌铲,可以收割农作物。在大墩子、大汶口、三里河还发现鹿角锄及骨、角、牙、蚌质的镰刀,在大墩子发现了酷似今天镐头的石镐。同黄河流域的其他原始文化一样,大汶口文化的主要农业作物是粟。在三里河遗址的一个大型窖穴中,发现有1立方米左右的粟粒。这也说明至少在大汶口文化晚期阶段,粮食作物有了广泛的种植,并且有了剩余。在大汶口文化中多见小容量的高柄杯(见图29),在晚期墓葬中往往同鬶、盉共出,因而推测高柄杯很可能是一种酒器。酒器之多说明当时酒事之盛,而造酒业的出现又是以农作物生产有了剩余为基础的。这也说明当时农业已发展到一定的水平。
在原始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以养猪为主的家畜饲养业也发展起来。据发掘报告,大汶口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墓葬用猪骨随葬,如六〇号墓用半只猪架,十七号、二十四号、三十五号等墓在鼎内有猪蹄骨,最多的是用完整的猪头随葬,共43座墓,93只猪头,最多的一座有14只。同大汶口遗址时代相当的刘林遗址,还有牛、羊骨和犬骨。经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鉴定,大汶口墓葬的猪头骨是人工饲养的家畜,而且成年母畜占有一定比例。猪的饲养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可靠的肉食来源,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减少了对狩猎经济的依赖,同时也对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67]。(www.xing528.com)
图29 大汶口出土的陶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