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时期生产工具的逐渐改进,劳动技能的日积月累,对自然界客观规律认识的加强等等,都说明这时的生产力较前有了很大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集体生产的扩大,要求人们有比较稳定和持久结合的群体,并要求群与群之间发生一定的联系,以便保持继续不断的社会生产的劳动经验。这就和当时那种松散的原始群发生了矛盾。长期的矛盾斗争的结果,引起社会结构的根本改造。基于共同劳动的需要,劳动时逐渐按年龄组合分工,人类开始从松散的原始群转变成比较固定而持久的团体。婚姻方面,也逐渐脱离从前那种乱婚状态,而进入血缘群婚阶段。就是按照同一辈分来婚配,同一辈分的男女构成共同夫妻,这时不排除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关系。这种婚姻关系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是人们的社会组织的基础,较固定的血缘关系的团体,取代了松散的原始群。
此后,原始人在长期的生活中,逐渐发现这种按辈分的血缘群婚,即直系血缘近亲的通婚,给第二代或更远的后代的身体发育带来许多缺陷。于是逐渐改进婚配关系,进一步排除了直系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婚配,而实行一个集团的众兄弟和另一个集团的众姐妹间的群婚,虽然最初还不是稳固的,但这种族外婚是一种新的社会组织——氏族形成的契机和重要因素。恩格斯说:“自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交关系的禁例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78]从血缘群婚过渡到原始氏族社会,是一个很长的历史发展阶段。从目前考古发掘的材料看,我国的原始人,到新人阶段可能已产生了原始氏族组织。这与恩格斯所说的“氏族在蒙昧时代中级阶段发生”[79]的论断也是相合的。(www.xing528.com)
据山顶洞人文化遗址所反映的情况,可以推测当时已有氏族的萌芽。氏族社会存在着按性别、年龄的不稳定的简单分工。男子多从事狩猎、捕鱼以及防御猛兽等;妇女则多采集果实、看守住所、缝制衣服、养老抚幼等;老人和儿童从事辅助劳动。山顶洞人住的穴洞,长约12米,宽约9米,面积90多平方米,可容十几人到几十人。洞内有上室和下室。上室在洞口处,是他们的公共住室;下室在洞的深处,是他们的公共墓地。墓里埋葬着一个青年妇女、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老年男子。他们的尸体上撒着赤铁矿的粉粒,随葬的有燧石器和石珠、穿孔兽牙等装饰品。这意味着对所有氏族成员同样看待,不分厚薄。下室墓地对死者的安排,正是上室活着的人的生活写照。这种男女老少埋在一起,反映着血缘亲族关系的密切,反映共同劳动、共同消费、因血缘关系而形成的集体已正式出现。他们在随葬品的分配上没有多大差别,这意味着氏族成员的生活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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