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华远古史:原始社会史的分期及其发展

中华远古史:原始社会史的分期及其发展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我们认为“原始群”是指“原始人”的“人类社会”组织的第一个阶段。所谓原始公社,是原始氏族公社的简称。恩格斯采用摩尔根的说法,把原始社会分为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两期。历史科学尤其是原始社会的历史学,是随着古人类学、考古学的新发现、新研究的进展而发展的。学者们对原始社会史的分期,也应根据新的发现而发展和改变。

中华远古史:原始社会史的分期及其发展

古猿一迈进“人”的范畴人类社会也就同时出现了。在人类社会史中第一个阶段就是原始社会。这个阶段年代最长,从人类的产生到国家的最初出现,有好几百万年,而阶级社会的历史,总共才几千年。

原始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组织随着时代的推移,发生着重要的变化。因此产生原始社会史怎样分期的问题。

19世纪初期史学家把人类文化演进的次序,从物质上分为石器时代、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原始社会属于石器时代。由于石器时代太长,因而分为旧石器与新石器二期。这种分期法一直到今天还为考古学工作者所袭用。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科学中,原始社会的分期,是从社会经济这个角度划分的。最初是按照恩格斯在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转述的摩尔根(L.H.Morgon)的分期法。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把原始社会分为“蒙昧”和“野蛮”两期。蒙昧时期起自正在形成中的人到弓矢的发明;野蛮时期则从制造陶器开始,也是农业畜牧业发生与发展的时期。恩格斯说,直到日益增多的资料认为需要改变时为止,摩尔根所提供的时代划分法“无疑依旧是有效的”[15]

恩格斯和列宁利用了摩尔根的分期法,并进一步从生产关系的发展上,区别为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大阶段。如1875年恩格斯在致彼·拉·拉甫罗夫的信中说:“最初的人想必是群居的”[16]。请注意“群居的”是指最初的人,不是指古猿。列宁在1913年12月写给高尔基的信中更明确地提出原始社会分为“原始人群和原始公社”两个连续阶段[17]。所谓“原始人群”即恩格斯所说的“群居的”人。列宁的说法与恩格斯所说的是一致的。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又说到“使用棍棒的猿猴群、或原始人、或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18]。有的学者便说列宁这里所说的“使用棍棒的猿猴群”,是专指“原始群”,认为这是在完全形成为人类社会之前,因而把“原始群”(即使用棍棒的猿猴群)和“原始人”以及“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并列,定为原始社会的三个阶段[19]。这种三段分期法,是根据人类化石的新发现提出的。新的事实需要作出新的解释,这种态度是科学态度,应当受到鼓励。然而这种提法本身是否正确,还应该讨论。为什么呢?主要有以下三点理由:

第一,恩格斯说过:“随着完全形成的人的出现而产生了新的因素——社会。”[20]所谓“完全形成的人”必然已经进入会制造工具的真人阶段,这就是说,只有到形成人的阶段,才能有这个新的因素——社会。显然,列宁说的“原始群”,若是指人类社会第一个阶段,就必然是指已会制造工具的“原始人”的组织,决不会专指“使用棍棒的猿猴群”。因为向人类发展的“猿”,还不是人,怎么能把尚属于“猿”的群体,单独提出来,说成是人类社会一个独立的阶段呢?

第二,列宁讲的“原始人群”(或称“原始群”),就是这里说的“原始人”的群体,绝对不会是专指“猿猴群”,因为若是指“猿”群,就没有必要分别什么原始、不原始。“原始群”也好,“原始人”也好,显然基本上已进入了人的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原始群”是指“原始人”的“人类社会”组织的第一个阶段。不过,既然承认人是由古猿转变来的,就必须承认形成人类之前有古猿这个过渡阶段。它虽然不能单独构成人类社会的一个阶段,但可以附属在人类社会原始群之内。

第三,列宁所说的“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实即前面他所说的“原始公社”。所谓原始公社,是原始氏族公社的简称。有了氏族,才能有公社。(www.xing528.com)

根据列宁的说法,人类的原始社会,应当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即:1.原始群阶段,包括向人类过渡的古猿和已会制造工具的“原始人”。2.原始氏族公社阶段,分前后两期:前期是母系氏族公社,后期是父系氏族公社。

列宁这个两段分期是符合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的分期法的。恩格斯采用摩尔根的说法,把原始社会分为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两期。蒙昧时代的低级阶段实际是指还不会制造工具的古猿,也就是列宁所说的“使用棍棒的猿猴群”;中级阶段相当于原始人知道用火、会制造工具的旧石器时期;高级阶段是指发明了弓箭的中石器时期。整个蒙昧时代和列宁所说的“原始群”的内容,完全相同。野蛮时代是从陶器的应用开始的,也就是考古学上的新石器时期,相当于列宁所说的“原始公社”的社会阶段。

为了把原始社会两段分期与三段分期的异同表示清楚,可以简单地列成下表:

原始社会两段分期与三段分期异同表

三段分期法与两段分期法基本上是相同的,其中主要的不同在于三段分期法把两段分期法的第一阶段(原始群)又细分为两期。这种分期法的最大缺点,就是把从猿到人的过渡阶段,作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独立的阶段,这在逻辑上也是不易说通的。

历史科学尤其是原始社会的历史学,是随着古人类学、考古学的新发现、新研究的进展而发展的。学者们对原始社会史的分期,也应根据新的发现而发展和改变。但是截止到现在,我们认为恩格斯、列宁的两段分期法“无疑依旧是有效的”。

下面所要讲的原始社会,基本上按照两段分期法进行叙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