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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第四节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52年1月,南漳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全县开展“三反”“整顿队伍”和“五反”运动。1952年7月12日至27日,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对干部队伍进行了整编。县委、县政府在“三反”的基础上,在工商业者中广泛开展了“五反”运动。

南漳县革命老区发展史-开展三反五反运动的第四节

经过“镇反”和“土改”运动,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了,努力增加生产,支援抗美援朝战争。但在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存在着一些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

“三反”运动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简称“三反”决定)。1952年1月,南漳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全县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顿队伍”和“五反”运动。这项运动以县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城关、武镇为重点。“三反”运动的主要做法是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开展群众性的民主检查运动。运动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第二阶段,领导带头,自我解剖;第三阶段,依照政策,兑现处理。据不完全统计,“三反”运动揭露出有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问题的40人,其中贪污的20人(财经企业和公安部门较多)。贪污总额15535544元(相当于新币1553元)、大米2960斤。20名贪污分子中有党员9名(乡级1人、区级5人、区以下3人),非党团员11名。公安机关贪污的手法是,少数没收敌伪物资,虚报犯人口粮及非法经营,贸易部门贪污公款私人经营,税务人员串通私商偷税漏税、罚没不上交等。银行有偷票子的行为,仓库保管人员多以个人勾结流氓盗窃公粮。运动结束时对这部分人员做了处理:开除公职2人、移送法院法办4人、撤职1人、撤职反省2人、记大过8人、记小过10人、赔款13人,共退款8268900元(旧币1万元相当于后来人民币1元)。其他干部每人拿出检查笔记,经小组结论后,制订出今后节约计划并认真执行。

1952年7月12日至27日,在“三反”运动的基础上,对干部队伍进行了整编。参加运动的154人,其中县委4人,县机关14人,区镇136人,其中中共党员99名,共青团员47名,一般群众8名。整编队伍也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严肃纪律,讲明政策,消除思想顾虑,发动群众自我交代;第二步是对交代出来的问题突出重点,分析批判,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第三步是对有问题干部作出组织处理。共处分8人,其中记大过1人,降级2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1人,撤职留党察看1人,尚有1人未作最后处理。

“五反”斗争 1952年1月,南漳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全县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整顿队伍”和“五反”运动。“三反”运动开始不久,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即在城市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运动中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分子紧密勾结,破坏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问题。如囤积拒售、哄抬物价、隐瞒资产、少报利润、偷税漏税等现象。(www.xing528.com)

县委、县政府在“三反”的基础上,在工商业者中广泛开展了“五反”运动。运动中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分子紧密勾结,破坏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1953年,县直有关部门对粮、棉、油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砍断了资产阶级伸向广大农村的魔爪,对个别严重违法的私商进行行政处罚。城关镇私商王某专靠掺假使潮,坑骗山客为主,工商部门发觉后,本着教育改造的原则,令其在行、店大会上检讨,保证今后不再违犯。武镇私商王某专搞假冒斗纸商标为生,工商部门发觉后,依照《工商管理法》,没收了造假工具,并处以罚款。城关镇私商王某、袁某一贯弄虚作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抗税不交。工商部门将其送交司法机关拘留,封门罚款。城关镇私商郑某、林某贩卖银圆,李某私刻图章,均交司法部门处理,从政治和经济上打击了资产阶级非法活动,对全县私营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深刻的爱国守法教育。

“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查处了贪污分子和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教育了广大干部群众,打击了不法工商户,加强了对工人、店员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在工商界普遍进行了一次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教育,树立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朴素、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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