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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县革命老区土地改革促进生产力解放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通过土地改革,将地主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以土地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牢牢掌握在广大劳动群众手里。

南漳县革命老区土地改革促进生产力解放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党中央明确规定了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即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对于地主分子,同样分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在劳动中改造为新人。

减租减息退押 5月,南漳开展减租减息退押运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减得大米2971石、苞谷1552石、小米1.4石、小麦38.4石、谷子659.3石、杂粮4.5石;黄丝16.5斤、木耳704斤、木耳杆7604棚、生漆13.5斤;耕牛12头、生猪13头;水田269.83公顷、旱田6696.32公顷;瓦房8831.5间、草房1590.5间。被减租减息的3004户,其中地主1562户、富农1379户、恶霸79户。佃户9581户,获得减租粮食125万公斤,其他财务折粮食4.5万公斤。减租减息后,群众修复水渠83条,灌溉农田3330多公顷,开垦荒田和二荒田2000余公顷,增加粮食127万多公斤。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同时规定,把过去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便更好地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稳定民族资产阶级

组建土改工作队 为了加强党对全县土地改革运动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正副主任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和一名副书记担任,县委办、农村工作部、宣传部、公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为成员。“土地改革委员会”的任务是:掌握土地动态与工作进展;及时传达中央、省、地委发出的土地改革的政策;检查督导各工作队在土改工作中发动群众、打倒地主、划分阶级、没收五大财产、财产分配等执行政策情况;宣传编发土改通报,总结交流经验,解决土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全县土改顺利进行。

1950年冬,南漳全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从党政机关、各基层组织抽调1400余人组成土改工作队,工作队成员包括党员、团员、青年、妇女民兵、进步学生、农会组织中的积极分子。经过统一轮训,基本掌握了土地改革的政策、法令以及步骤、方法,明确了土地改革的目的和意义。然后分配到各地进村入户,与干部群众共同开展土改运动。

开展土地改革工作 土改工作队先在沐浴、九集、报信搞试点,然后在全县展开。经过工作队发动群众控诉地主的剥削罪行,宣传贯彻土改政策,划分了阶级成分。全县各阶级的成分是:地主2220户,占农业总户数的2.84%;富农3109户,占农业总户数的3.98%;中农、贫农、雇农及其他各阶层的72749户,占农业总户数的93.18%。同时,没收了地主财产分配给贫雇农。据不完全统计,土改中共没收、征收土地15912.47公顷(其中水田10003.2公顷,旱田5909.27公顷);房屋72398间(其中瓦房49700间,草房22638间);牲畜3935头;农具(犁、耙、水耖、风车、石磨等)60390件;粮食(米类4823958石、谷类14923702石、豆类21600石)共折谷类4650681石;皮棉花25737斤;橡子10457斤;布匹4325匹;麻1511斤;烟叶12725斤;桐子13876斤;木梓593斤;黄丝629斤;肉1223斤;盐12570斤;其他产品14166斤,共折谷5270050石;金子192两,银子5713两,银圆6126.5元;铜10083斤,铁2852斤,共折谷2053391石;粮食、金银等总折谷27020901石。家畜、家禽:猪2013头、羊181只;鸡7221只、鸭2491只、鹅144只,共计18054头(只);家具160346件。开展土改复查。土地复查是检验土改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根据上级指示,对全县224个乡的土改情况进行了分类排队,全县有67个乡达到标准,还有157个需要复查。复查的重点:一是对照划分成分标准,纠正错划漏划;二是没收、征收、分配地主五大财产是否公平合理。复查的步骤:学习贯彻土改复查政策,摸清各阶层思想动态,了解群众要求,解除思想顾虑,掌握复查应解决的重点问题。复查的方法: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干部会、党团员会、农民协会会议以及地主富农会议,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明土改复查的基本任务、目的和要求。(www.xing528.com)

三区九集乡查出漏网地主8户(土改中被划为富农5户,中农2户,贫农1户),应划富农而被划成中农8户,在复查中得到了纠正。同时摘掉富农帽子改为中农9户。十一区凤山乡在复查中,有8户地主升为21户,126户中农降为106户,133户贫农升为152户、雇农7户,16户富农维持不动。肖堰乡有250户,土改中划为地主28户(包括分家的5户),复查中查处地主8户,共36户,占全乡总户数的14.48%。经复查工作队按政核实,确定原36户中地主11户、工商业兼地主3户,两项14户占全乡总户数的5.5%,纠正错划22户,其中将地主成分改为小地主、富农3户,小土地出租者1户,工商业兼小土地出租者5户,小土地经营者1户,旧官吏1户,自由职业者1户。

土地改革前后各阶层占有土地情况表

1950冬至1952年冬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改变了土地所有制关系。通过土地改革,将地主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以土地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牢牢掌握在广大劳动群众手里。据统计,土改后各阶级的土地占有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土改前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分别占有土地面积60.34%、20%、12.56%和7.1%,土改后地主、富农、中农、贫雇农分别占有土地面积的3.1%、4.38%、30.58%和61.94%。

通过土改,广大人民群众有了自己的土地,真正实现了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愿望,调动了人民群众的劳动生产积极性,巩固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据统计,1952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8030.81万斤,比1950年的13107.75万斤增加4923.06万斤,增长37.6%;棉花总产量达到131.46万斤,比1950年的55.17万斤增加76.29万斤,增长138.3%;油料总产量达到253.59万斤,比1950年的239.94万斤增加13.65万斤,增长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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