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10.1.6 通风、空调与制冷机房等的位置,不宜靠近声环境要求较高的房间;当必须靠近时,应采取隔声、吸声和隔振措施。
【解析】
通风、空调与制冷机房是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地方,是噪声和振动的发源处,其位置应尽量不靠近有较高防振和消声要求的房间,否则对周围环境影响颇大。
通风、空调与制冷系统运行时,机房内会产生相当高的噪声,一般为80~100dB(A),甚至更高,远远超过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为了防止对相邻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干扰,噪声源位置在靠近有较高隔振和消声要求的房间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这些措施是在噪声和振动传播的途径上对其加以控制。为了防止机房内噪声源通过空气传声和固体传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中应首先考虑采取把声源和振源控制在局部范围内的隔声与隔振措施,如采用实心墙体、密封门窗、堵塞空洞和设置隔振器等,这样做仍达不到要求时,再辅以降低声源噪声的吸声措施。大量实践证明,这样做是简单易行、经济合理的。
通常情况下,机房是建筑里噪声及振源所在地,显然,声源及振源应该远离声环境要求高的房间,因此,必须对机房内的声源及振源进行降噪及隔振设计。(www.xing528.com)
对于空气传声,通过围护结构隔声(图6-2),如采用实心墙、隔声门窗、隔声楼板等可以很好隔离空气传声,如果还达不到降噪要求,可以在机房内辅以吸声措施,通过降低机房内的噪声级而达到降低辐射噪声的目的。
图6-2 围护结构隔声做法示意图
而固体声传播的距离很远,受到固体传声影响的范围更广,因此,必须进行隔振处理。通常,布置合理的弹簧或橡胶减振器足以将固体声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一些特殊案例中,如果弹簧或橡胶减振器的隔振效率仍然不满足隔振要求,则可以采取浮筑楼板加减振器的双隔振措施,如图6-3所示。
图6-3 浮筑楼板加减振器双隔振措施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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