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8.4.3 选用直燃式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组应考虑冷、热负荷与机组供冷、供热量的匹配,宜按满足夏季冷负荷和冬季热负荷的需求中的机型较小者选择。同时,设计时要分别按照供冷工况和供热工况来预选直燃机。当超过限制时,北方地区应采用“直燃机组+辅助锅炉房”的方案。从能源利用的合理性来看,宜采用“直燃机组+辅助电制冷”的方案。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8.4.3 选用直燃式机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应考虑冷、热负荷与机组供冷、供热量的匹配,宜按满足夏季冷负荷和冬季热负荷的需求中的机型较小者选择。
2.当机组供热能力不足时,可加大高压发生器和燃烧器以增加供热量,但其高压发生器和燃烧器的最大供热能力不宜大于所选直燃式机组型号额定热量的50%。
3.当机组供冷能力不足时,宜采用辅助电制冷等措施。(www.xing528.com)
【解析】
(1)直燃式机组的额定供热量一般为额定供冷量的70%~80%,这是一个标准配置,也是较经济合理的配置,在设计时尽可能按照标准型机组来选择。同时,设计时要分别按照供冷工况和供热工况来预选直燃机。从提高经济性和节能的角度来看,如果供冷、供热两种工况下选择的机型规格相差较大时,宜按照机型较小者来配置,并增加辅助的冷源或热源装置。
(2)对于我国北方地区的某些建筑,从数值上冬季供热负荷可能不小于夏季供冷负荷(或者是供热负荷与供冷负荷的比值大于0.8)。当按照夏季冷负荷选型时,如果采用加大机组的型号来满足供热的要求,在投资、机组效率等方面都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现行的一些工程采用了机组型号不加大而直接加大高压发生器和燃烧器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可行,但仍然存在高、低压发生器的匹配一定程度上影响机组运行效率的问题,因此对此进行限制。当超过限制时,北方地区应采用“直燃机组+辅助锅炉房”的方案。
(3)对于我国南方地区的某些建筑,情况可能与(2)相反。从能源利用的合理性来看,宜采用“直燃机组+辅助电制冷”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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