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7.4.12 回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设在送风射流区内和人员长期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时,宜设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
2.兼做热风供暖、房间净高较高时,宜设在房间的下部。
3.条件允许时,宜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的断面风速不宜过大。
4.采用置换通风、地板送风时,应设在人员活动区的上方。
《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HG/T 20698—2009)
6.4.6 回风口的布置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www.xing528.com)
1.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内和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风时,宜设在风口的同侧下方。
2.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的横断面风速不宜过大且应保持走廊与非空气调节区之间的密封性。
3.洁净区的回风口的布置应有利于防止交叉污染。
【解析】
按照射流理论,送风射流引射着大量的室内空气与之混合,使射流流量随着射程的增加而不断增大。而回风量小于(最多等于)送风量,同时回风口的速度场图形呈半球状,其速度与作用半径的平方成反比,吸风气流速度的衰减很快。所以在空调区内的气流流型主要取决于送风射流,而回风口的位置对室内气流流型及温度、速度的均匀性影响均很小。设计时,应考虑尽量避免射流短路和产生“死区”等现象。采用侧送时,把回风口布置在送风口同侧,效果会更好些。
空调系统兼作热风供暖时,为克服空气浮力的影响,将回风口布置在空调区的下部对改善空调效果较为有利,尤其是在高大空间中的应用,更应值得设计者关注。
采用置换通风、地板送风时,根据其分层原理,回风口应设在人员活动区的上方,利于将室内的余热和污染物的排出。
关于走廊回风,其横断面风速不宜过大,以免引起扬尘和造成不舒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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