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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区空气压力异常问题分析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3.2.4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医药洁净室(区)之间以及医药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空气静压差不应小于5Pa,医药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洁净厂房设计规范》6.2.1 洁净室(区)与周围的空间必须维持一定的压差,并应按工艺要求决定维持正压差或负压差。建筑物内的房间功能不同时,其要求的空气压力也可不同。

空调区空气压力异常问题分析

【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7.1.5 空调区内的空气压力,应满足下列要求:

1.舒适性空调,空调区与室外或空调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其压差值宜取5~10Pa,最大不应超过30Pa。

2.工艺性空调,应按空调区环境要求确定。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02)

4.0.2 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原则:

1.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

2.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

3.为防止有害气体外溢,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4.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www.xing528.com)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457—2008)

3.2.4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医药洁净室(区)之间以及医药洁净室(区)与非洁净室(区)之间的空气静压差不应小于5Pa,医药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11.2.5 相邻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和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的静压不应小于5Pa,洁净室与室外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

6.2.1 洁净室(区)与周围的空间必须维持一定的压差,并应按工艺要求决定维持正压差或负压差。

6.2.2 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之间的压差不宜小于5Pa,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应小于5Pa,洁净区与室外的压差不应小于10Pa。

【解析】

保持空调区(或空调房间)对室外的相对正压,是为了防止室外空气的侵入,有利于保证空调区的洁净度和室内热湿参数等少受外界的干扰。因此,有正压要求的空调区应根据空调区的围护结构严密程度来校核其新风量,如公共建筑的门厅等开敞式高大空间,当其新风量仅为满足人员所需最小新风量时,一般可不设机械排风系统,以免大量室外空气的侵入,影响室内热湿环境的控制。

建筑物内的房间功能不同时,其要求的空气压力也可不同。如空调建筑中,电梯厅和走道相对于办公房间和卫生间,餐厅相对于其他房间和厨房,应是空气压力为正压和负压房间的中间区。另外,医院传染病房和一些设置空调设备的附属房间等,根据需要还应保持负压。因此,规范中仅对空调区的压差值提出5~10Pa的推荐值,但不能超30Pa的最大限值,且该数值为房间门窗关闭时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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