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6.3.5 公共厨房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发热量大且散发大量油烟和蒸汽的厨房设备应设排气罩等局部机械排风设施;其他区域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2.采用机械排风的区域,当自然补风满足不了要求时,应采用机械补风。厨房相对于其他区域应保持负压,补风量应与排风量相匹配,且宜为排风量的80%~90%。严寒和寒冷地区宜对机械补风采取加热措施。
3.产生油烟设备的排风应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其油烟排放浓度及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不应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排风口的位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6.18条的规定。
4.厨房排油烟风道不应与防火排烟风道共用。
5.排风罩、排油烟风道及排风机设置安装应便于油、水的收集和油污清理,且应采取防止油烟气味外溢的措施。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5.1 排放油烟的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
【解析】
(1)公共厨房通风的设置原则
发热量大且散发大量油烟和蒸汽的厨房设备指炉灶、洗碗机、蒸汽消毒设备等,设置局部机械排风设施的目的是有效地将热量、油烟、蒸汽等控制在炉灶等局部区域并直接排出室外、不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局部排风风量的确定原则是保证炉灶等散发的有害物不外溢,使排气罩的外沿和距灶台的高度组成的面积,以及灶口水平面积都保持一定的风速,计算方法各设计手册、技术措施等均有论述。
即使炉灶等设备不运行、人员仅进行烹饪准备的操作时,厨房各区域仍有一定的发热量和异味,需要全面通风排除;对于燃气厨房,经常连续运行的全面通风还提供了厨房内燃气设备和管道有泄漏时向室外排除泄漏燃气的排气通路。当房间不能进行有效的自然通风时,应设置全面机械通风。能够采用自然通风的条件是,具有面积较大可开启的外门窗、气候条件和室外空气品质满足允许开窗自然通风。(www.xing528.com)
厨房通风总排风量应能够排除厨房各区域内以设备发热量为主的总发热量。
在厨房工艺未确定前,如缺少排气罩尺寸、设备发热量等资料,可根据设计手册、技术措施等提供的经验数据,按换气次数等估算厨房内不同区域的排风量;待厨房工艺确定后,应经详细计算校核预留风道截面和确定通风设备规格。
(2)公共厨房负压要求及补风
厨房采用机械排风时,房间内负压值不能过大,否则既有可能对厨房灶具的使用产生影响,也会因为来自周围房间的自然补风量不够而导致机械排风量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建议以厨房开门后的负压补风风速不超过1.0m/s作为判断基准,超过时应设置机械补风系统。同时,厨房气味影响周围室内环境,也是公共建筑经常发生的现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设计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厨房设备及其局部排风设备不一定同时使用,因此补风量应能够根据排风设备运行情况与排风量相对应,以免发生补风量大于排风量,厨房出现正压的情况。
2)应确实保证厨房的负压。不仅要考虑整个厨房与厨房外区域之间要保证相对负压,厨房内也要考虑热量和污染物较大的区域与较小区域之间的压差。根据目前的实际工程,一般情况下均可取补风量为排风量的80%~90%,对于炉灶间等排风量较大房间,排风和补风量差值也较大,相对于厨房内通风量小的房间则会保证一定的负压值。
在北方严寒和寒冷地区,一般冬季不开窗自然通风,而常采用机械补风且补风量很大。为避免过低的送风温度导致室内温度过低,不满足人员劳动环境的卫生要求并有可能造成冬季厨房内水池及水管道出现冻结现象等,除仅在气温较高的白天工作且工作时间较短(不足2h)的小型厨房外,送风均宜做加热处理。
(3)排风口位置及排油烟处理
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规定,油烟排放浓度不得超过2.0mg/m3,净化设备的最低去除效率小型不宜低于60%,中型不宜低于75%,大型不宜低于85%。因此副食灶等产生油烟的设备应设置油烟净化设施。排油烟风道的排放口宜设置在建筑物顶端并采用防雨风帽(一般是锥形风帽),目的是把这些有害物排入高空,以利于稀释。
(4)排油烟风道不得与防火排烟风道合用
工程通风设计中常有合用排风和防火排烟管道的情况,但厨房排油烟风道内不可避免地有油垢聚集,因此不得与高温的防火排烟风道合用,以免发生次生火灾。
(5)排油烟管道要求
厨房排风管的水平段应设不小于0.02的坡度,坡向排气罩。罩口下沿四周设集油集水沟槽,沟槽底应装排油污管。水平风道宜设置清洗检查孔,以利清洁人员定期清除风道中沉积的油污、油垢。为防止污浊空气或油烟处于正压渗入室内,宜在顶部设总排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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