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5.2.8 利用天窗排风的工业建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采用避风天窗:
1.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23W/m3时。
2.其他地区,室内散热量大于35W/m3时。
3.不允许气流倒灌时。
注:多跨厂房的相邻天窗或天窗两侧与建筑物邻接,且处于负压区时,无挡风板的天窗,可视为避风天窗。
5.2.9 利用天窗排风的工业建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设避风天窗:
1.利用天窗能稳定排风时。
2.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或等于1m/s时。(www.xing528.com)
5.2.12 不需调节天窗窗扇开启角度的高温工业建筑,宜采用不带窗扇的避风天窗,但应采取防雨措施。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
6.2.1.4 高温作业厂房宜设有避风的天窗,天窗和侧窗宜便于开关和清扫。
【解析】
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复杂,有关避风天窗的设置条件,南北方应区别对待。设置避风天窗与否,取决于当地气象条件(特别是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的高低)、车间散热量的大小、工艺和室内卫生条件要求以及建筑结构形式等因素。从所调查的部分热车间来看,设置避风天窗和散热量之间的关系大致为:南方炎热地区,车间散热量超过23W/m3;其他地区,车间散热量超过35W/m3,用于自然排风的天窗均采用避风天窗。
放散有害物质且不允许空气倒灌的车间,如:铝电解车间,在电解过程中产生余热、烟气和粉尘(主要是氟化氢及沥青挥发物)等大量有害物质,采用自然通风的目的是排除车间的余热和有害物质。为使上升气流不致产生倒灌而恶化人员活动区的卫生条件,也应装设避风天窗。
我国南方有少数地区夏季室外平均风速不超过1m/s,风压很小,经试算对比远不致对天窗的排风形成干扰,实测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因此,规定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或等于1m/s的地区,可不设置避风天窗。
有些高温车间的天窗(特别是在南方炎热地区)由于全年厂房内的散热量都比较大,无须按季节调节天窗窗扇的开启角度,可采用不带窗扇的避风天窗,不但能降低造价,还能减小天窗的局部阻力,提高通风效率,但在这种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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