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规定】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1.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人员长期逗留区域空调室内设计参数
注:1.Ⅰ级热舒适度较高,Ⅱ级热舒适度一般。
2.热舒适度等级划分按规范第3.0.4条确定。
2.人员短期逗留区域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宜比长期逗留区域提高1~2℃,供热工况宜降低1~2℃。短期逗留区域供冷工况风速不宜大于0.5m/s,供热工况风速不宜大于0.3m/s。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05)
3.0.1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宜符合表3.0.1-2的规定。
表3.0.1-2 空气调节系统室内计算参数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
1.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应取26℃。
2.换气次数应取1.0次/h。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
3.0.2 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的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应取18℃。
2.冬季采暖计算换气次数应取0.5h-1。
【解析】(www.xing528.com)
考虑到人员对长期逗留区域和短期逗留区域二者舒适性要求不同,因此分别给出相应的室内设计参数。
(1)考虑不同功能房间对室内热舒适的要求不同,分级给出室内设计参数。热舒适度等级由业主在确定建筑方案时选择。
出于建筑节能的考虑,要求供热工况室内环境在满足舒适的条件下偏冷,供冷工况在满足热舒适的条件下偏热,所以具体热舒适度等级划分见表1。
表1 不同热舒适度等级所对应的PMV值
根据《中等热环境PMV和PPD指数的测定及热舒适条件的规定》(GB/T 18049—2000),相对湿度应该设定在30%~70%之间。从节能的角度考虑,供热工况室内设计相对湿度越大,能耗越高。供热工况,相对湿度每提高10%,供热能耗约增加6%,因此不宜采用较高的相对湿度。调研结果显示,冬季空调建筑的室内设计湿度几乎都低于60%,还有部分建筑不考虑冬季湿度。对舒适要求较高的建筑区域,应对相对湿度下限做出规定,确定相对湿度不小于30%,而对上限则不作要求。因此对于Ⅰ级,室内相对湿度≥30%,PMV值在0~0.5之间时,热舒适区确定空气温度范围为22~24℃。对于Ⅱ级,则不规定相对湿度范围,舒适温度范围为18~22℃。
对于空调供冷工况,相对湿度在40%~70%之间时,对应满足热舒适的温度范围是22~28℃。本着节能的原则,应在满足舒适条件前提下选择偏热环境。由此确定空调供冷工况室内设计参数为:温度24~28℃,相对湿度40%~70%。在此基础之上,对于Ⅰ级,当室内相对湿度在40%~70%之间,PMV值在0~0.5之间时,基于热舒适区计算,舒适温度范围为24~26℃。同理对于Ⅱ级建筑,基于热舒适区计算,舒适温度范围为26~28℃。
对于风速,参照国际通用标准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和一般生活水平,取室内由于吹风感而造成的不满意度DR为不大于20%。根据相关文献的研究结果,在DR≤20%时,空气温度、平均风速和空气紊流度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空气温度、平均风速和空气紊流度关系图
根据实际情况,供冷工况室内紊流度较高,取为40%,空气温度取平均值26℃,得到空调供冷工况室内允许最大风速约为0.3m/s;供热工况室内空气紊流度一般较小,取为20%,空气温度取18℃,得到冬季室内允许最大风速约为0.2m/s。
对于游泳馆(游泳池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等体育建筑,以及医院特护病房、广播电视等特殊建筑或区域的空调室内设计参数不在标准规定之列,应根据相关建筑设计标准或业主要求确定。
温和地区夏季室内外温差较小,通常不设空调。设置空调的人员长期逗留区域,夏季空调室内设计参数可在标准规定基础上适当降低1~2℃。
(2)短期逗留区域指人员暂时逗留的区域,主要有商场、车站、机场、营业厅、展厅、门厅、书店等观览场所和商业设施。
对于短期逗留区域,人员停留时间较短,且服装热阻不同于长期逗留区域,热舒适更多受到动态环境变化影响,综合考虑建筑节能的需要,可在人员长期逗留区域基础上降低要求。
(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第3.0.2条规定的26℃只是一个计算参数,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用来计算空调能耗,并不等于实际的室温,实际的室温是由住户自己控制的。
规定的换气次数也只是一个计算参数,同样是在进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时用来计算空调能耗,并不等于实际的新风量。实际的通风换气是由住户自己控制的。
潮湿是夏热冬冷地区气候的一大特点。此处室内热环境主要设计计算指标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相对湿度设计指标,但并非完全没有考虑潮湿问题。实际上,空调机在制冷工况下运行时,会有去湿功能而改善室内舒适程度。
(4)《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2010)第3.0.2条规定的18℃只是一个计算能耗时所采用的室内温度,并不等于实际的室温。在严寒和寒冷地区,对一栋特定的居住建筑,实际的室温主要受室外温度的变化和采暖系统的运行状况的影响。
规定的换气次数也只是一个计算能耗时所采用的换气次数数值,并不等于实际的换气次数。实际的换气次数全是由住户自己控制的。在北方地区,由于冬季室内外温差很大,居民很注意窗户的密闭性,很少长时间开窗通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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