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领导的内容及权限设定
在校长负责制下,高校的财务工作实行学校统一领导。统一领导的内容和权限包括如下内容。
1.实行统一的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
在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框架下,高校管理层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发展规划,制定和颁布学校的财经政策和发展方针。同时高校应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等要求,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学院的职责和权限。二级学院统一执行学校的财经方针政策,遵循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会计制度,以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具体办法,不得另搞一套、政出多门。
2.执行统一的财务预算和资源调配
高校管理层应根据年度收支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统一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学校的各项资源纳入统一调配。年度收支预算经管理层批准后统一执行,二级学院必须根据学校年度预算,执行本学院年度收支计划。根据各学院承担的教学、科研等任务情况,教学科研用房、设备等资源由学校统一进行调配使用。
3.实行财会业务统一领导
学校财会业务由一级财务机构统一领导,包括财务管理、会计人员从业管理、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等。二级财务机构必须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统一领导和业务指导。
(二)分级管理的事项及权限设定
实行分级管理的二级学院,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可以自主管理的事项和权限包括如下内容。
1.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级学院在执行学校统一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落实措施。
2.统筹使用预算资金(www.xing528.com)
在学校统一预算和资金配置的前提下,二级学院将学校分配的预算经费,包括学院的人员经费及教学、科研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按照学院教学等各项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财务收支管理
在财会业务统一领导下,二级学院可以设立报账员或财务联络员,负责学院与一级财务机构的联络和报联工作。二级学院有权管理本学院日常经费收支,组织本学院的各项收入,并负责学院各项预算支出的审批。
(三)分级管理的考核及评价设计
如果实行分级管理,就必须对分级管理的学院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来评价管理的效果。对二级学院的考核分为定性考核和经济指标考核两类。
l.定性考核
主要考核财务管理能力即遵守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秩序情况。
2.经济指标考核
(1)教学经费投入比重和仪器设备投入比重,即学院所有支出中用于教学方面的耗费性支出和用于仪器设备的资本性支出所占的比例。该指标可反映用于教学方面的经费是否合理。
(2)经费投入与产出情况。该指标可反映经费支出的使用效益。
(3)学院筹资能力,即除了学校预算拨款外,其他收入占学院总收入的比例。该指标可反映学院筹措其他资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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