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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须知
1.凡报考本校音乐、美术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证(在本校组织校考省市的考生须获得喀什大学艺术类校考合格证)。
2.凡报考本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自治区及相关省区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
3.本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招生按照自治区民汉双翻人才培养计划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
1.报考本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该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本校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该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本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该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本校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该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总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按照文化课分数高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收费标准
1.本科专业:音乐、舞蹈(文理兼招):6000元/学年。(www.xing528.com)
2.专科专业: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学年。
奖贷助制度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如遇国家调整本年度资助政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年。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国家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民汉双翻人才培养计划”按规定,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社会实践补助。
按照自治区预科生补助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减免(一年)学费和住宿费。
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2019年区内外艺术类招生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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