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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井道安全门和轿厢门的安装与使用维修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如果相邻轿厢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75m,可不设置井道安全门而使用轿厢安全门。井道安全门和轿厢安全门均应配有一电气安全装置,只有在其验证门已锁紧后电梯才有可能恢复运行。井道安全门和轿厢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均应无孔并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

电梯井道安全门和轿厢门的安装与使用维修

井道是电梯轿厢和对重装置或液压缸柱塞运动的空间,由井道顶、井道壁和底坑底围成。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和电缆,采暖设施不能用热水或蒸汽作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井道的顶一般就是机房的地板曳引机的承重梁一般支承在井道壁上端。井道壁上还要安装导轨和层门,底坑底上要安装缓冲器装置和支承导轨,所以井道结构应至少能承受下列载荷:驱动主机施加的载荷,轿厢、对重在安全钳动作时经导轨施加的载荷,有防跳装置作用的载荷,缓冲器动作产生的载荷,以及轿厢装卸载所产生的载荷等。

(1)材料与结构要求 井道应用坚固的、非易燃和不易产生灰尘的材料制造,一般用钢筋混凝土整体浇灌或钢筋混凝土框架加砖填充,也有用钢结构和玻璃壁构成的。由于现在井道内部结构的安装大都采用膨胀螺栓,所以对井道壁的质量要求比较高。为了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井道壁应具有下列机械强度:用一个300N的力均匀分布在5cm2的圆形或方形面积上,垂直作用在井道壁的任一点上,应无永久形变且弹性变形不大于15mm。

电梯应由井道壁、底板和井道顶板或足够的空间与周围分开。一般情况下井道应由无孔的墙、底板和顶板完全封闭起来,只允许层门开口、通向机房的功能性开口和必要时设置的井道安全门、检修门,以及通风孔、排烟孔等开口。只有在不要求井道起防止火灾蔓延的场合,如与瞭望台、竖井、塔式建筑物连接的观光梯等,井道可以不完全闭封,但要提供以下功能:

1)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围壁的高度应足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的危害,直接或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电梯设备而干扰电梯的安全运行。若符合图1-2和图1-3的要求,则围壁高度即可满足要求:

①在层门侧的高度不小于3.50m。

②其余侧,当围壁与电梯运动部件的水平距离为最小允许值D=0.50m时,高度应满足H≥2.50m;若该水平距离D>0.50m时,高度H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减少;当距离D=2.0m时,高度可减至最小值H=1.10m。

2)围壁应是无孔的。

3)围壁距地板、楼梯或平台边缘最大距离为0.15m。

4)应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其他设备干扰电梯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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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部分封闭井道示意图

C—轿厢 H—围壁高度 D—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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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部分封闭井道的围壁高度H与电梯运动部件的距离D之间的关系

5)对露天电梯,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面对轿厢入口的层门与井道壁或部分井道壁的结构要求,适用于井道的整个高度。层门侧的井道壁与层门的组合体,除门的动作间隙外在整个轿厢入口宽度上形成一个无孔的表面,并且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应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垂直表面,它的高度(图1-3中的H)不应小于1/2的开锁区域加上50mm,宽度不应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②这个表面应是连续的,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它能承受垂直作用于其上任何一点均匀分布在5cm2圆形或方形截面上的300N的力,弹性形变应不大于10mm且无永久形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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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层门地坎下井道壁尺寸

③该井道壁任何凸出物均不应超过5mm。而超过2mm的凸出物应倒角,倒角与水平面的夹角至少为75°。

④此外,该井道壁应连接到下一个门的门楣,或采用坚硬光滑的斜面向下延伸,斜面与水平面的夹角至少为60°,斜面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不应小于20mm,如图1-4所示。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井道安全门,以确保相邻地坎间的距离不大于11m,井道安全门严禁向井道内开启。如果相邻轿厢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0.75m,可不设置井道安全门而使用轿厢安全门。轿厢安全门不应向轿外开启,且不应设置在对重运行的路径上或设置在妨碍乘客从一个通道往另一个轿厢的固定障碍物的前面。井道安全门和轿厢安全门均应配有一电气安全装置,只有在其验证门已锁紧后电梯才有可能恢复运行。

井道安全门和轿厢安全门的高度不应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均应无孔并应具有与层门一样的机械强度,且应符合建筑物防火规范的要求。

(2)井道的顶部空间 井道的总高度是由极限行程加上顶部间距和底坑安全间距构成的。顶部间距是为保障电梯的运行安全和保护在轿顶工作的维修人员而在井道上部保留的一个安全空间。曳引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是当对重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的四个条件:

1)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即图1-5中H1≥0.1+0.035v2(m)。

2)轿顶上最高处可站人的面积不小于0.12m2(其短边不应小于0.25m)的水平面(不包括第3项所述的部件面积),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包括梁和固定在井道顶下的零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0.035v2(m)。即图1-5中H4≥1.0+0.035v2(m)。

3)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固定设备最高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3+0.035v2(m),即图1-5中H3≥0.3+0.035v2(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的最高部分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1+0.035v2(m),即图1-5中H2≥0.1+0.035v2(m)。

4)轿顶上方应有至少一个能放进一个0.5m×0.6m×0.8m的矩形立方体空间,任何一面朝下放置均可。

当轿厢完全压在它的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能够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上述所有计算式中的0.035v2,是对应115%额定速度时的重力制停距离的1/2。当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垂直向上运动时,在外力消失后物体由于惯性还会向上运行一段距离,然后在重力作用下,再向下坠落,这段距离就是重力制动距离。由于存在空气阻力和导轨摩擦力等的影响,所以在计算时,采用重力制停距离的1/2。

当电梯在端站的减速被可靠监控,并在超速状态下可以强迫减速时,对额定速度不大于4m/s的电梯,0.035v2可以减少1/2且不应小于0.25m,对额定速度大于4m/s的电梯可以减少1/3且不应小于0.28m。对具有补偿绳并带补偿绳张紧轮及防跳装置(制动或锁闭装置)的电梯,计算间距时,0.035v2这个值可用张紧轮可能的移动量(随使用的绕法而定)再加上轿厢行程的1/500来代替,考虑到钢丝绳的弹性,替代的最小值为0.20m。

(3)底坑 底坑是井道位于最低层站地坎以下的部分,底坑的底部应光滑平整,不得漏水或渗水。由于导轨和缓冲器都支承在底坑的地面,当安全钳和缓冲器动作时,地面将受到很大的垂直作用力。如果轿厢和对重导轨的数量均为2,安全钳和缓冲器动作时的垂直作用力可以用下列各式近似计算:

轿厢滚珠式以外的瞬时式安全钳:F≈25(P+Q)(www.xing528.com)

轿厢滚珠式瞬时式安全钳:F≈15(P+Q

轿厢渐进式安全钳:F≈10(P+Q

轿厢缓冲器:F≈40(P+Q

对重缓冲器:F≈40(P+qQ

式中 F——各种垂直作用力(N);

P——空轿厢和部分随行电缆、补偿装置的质量和(kg);

Q——额定载重量(kg);

q——平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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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对重压实缓冲器时井道顶部空间示意图

1—曳引机 2—曳引钢丝绳 3—导向轮 4—导靴 5—轿厢 6—对重 7—缓冲器 H1—导靴至轿厢导轨顶部的距离 H2—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导靴之间的间距 H3—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 H4—井道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

当底坑下有人可以进入的空间(如地下室、车库、通道等),底坑地板的强度应能承受不小于5000N/m2的负荷,且应满足:在对重(或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装置或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平衡重运行区域的下面)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上。

底坑中也应有个安全空间,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下面三个条件:

1)底坑中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均可。

2)底坑底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的井道壁之间或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这个距离可最小减少到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不大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线性关系增加至0.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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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轿厢最低部件在底坑中的安全距离

如图1-6a所示,如果当护脚板为轿厢的最低部件,当L1>0.15m时,H1≥0.5m;当L1≤0.15m时,H1≥0.1m。如果导靴为轿厢的最低部件,该导靴和导轨的水平距离L2与其到底坑地面的垂直距离H2关系如图1-6b所示。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如补偿绳张紧装置位于最上位置时,其和轿厢的最低部件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应小于0.30m,上述第2项所列情况除外。

当底坑深度大于2.50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个符合要求的进入底坑的门。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为了便于检修,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的空间。

在底坑中对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的护栏进行防护,防护设施应从底坑地面上0.3m开始延伸到至少2.50m的高度,其宽度应比对重宽度各边宽0.1m。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行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这种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要求其宽度应能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外一个底坑(一般要求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50mm)。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0m,这种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高度,其宽度至少等于该运动部件或运动部件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如果上述隔障是网孔型的,则应遵循《机械安全防止上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GB 23821—2009)中的相关规定。

(4)通风与照明 井道应有适当的通风,一般可在顶部设置通风孔,但不能与其他空间联通。井道顶部通风孔的面积一般不小于井道横截面的1%,钢丝绳等通过的工艺开孔面积也可计算在内。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即使在所有的门关闭时,在轿顶顶面以上和底坑地面以上1m处的照度均至少为50Lx。在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主要供维护检修时使用。对于采用部分封闭的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注意,应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井道照明控制开关。

(5)井道尺寸 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一般由电梯生产厂家的土建布置图决定,也可参照国标《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5系列标准)确定电梯井道的尺寸。

安装对重安全钳时,井道深度或者宽度尺寸应适当增加,增加量可达到200mm。

多台电梯并排共用一个井道时,井道内尺寸应按照以下方式确定:多台电梯井道的总宽度应为单个井道宽度和加上两井道之间间隔宽度之和,每个间隔的宽度至少为200mm;多台电梯井道各组成部分的深度与这些电梯单独安装时井道的深度相同。

井道尺寸的垂直偏差及层门开口的偏差应符合以下要求:高度≤30m时为0~+25mm;高度30~60m时为0~+35mm;高度60~90m时为0~+50mm;高度>90m时应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要求。

两个连续层站间的最小距离:层门高度为2000mm时为2450mm,层门高度为2100mm时为2550mm。

(6)候梯厅 候梯厅是等候电梯和进出电梯的场地,按照国标《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 7025系列标准)的要求,在整个单台(或多台)电梯井道的宽度范围内保持下列规定的候梯厅深度(即在轿厢深度方向上测得的候梯厅墙壁间的距离):

1)住宅用Ⅰ类电梯:此类电梯最多4台群控,可以并列成排布置,液压电梯推荐最多两台并列成排布置,其候梯厅深度至少等于最大的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500mm;适用于残障人使用的电梯的候梯厅深度最小应为1800mm。

2)非住宅用Ⅰ类、Ⅱ类、Ⅲ类和Ⅵ类电梯:此类电梯最多4台并列成排布置,其候梯厅深度不小于最大轿厢深度的1.5倍;除病床电梯外,4台并列电梯候梯厅的深度应不小于2400mm。

3)面对面群控电梯的最大数量为8(2×4)台,候梯厅的深度不小于面对面布置的电梯轿厢深度之和,除病床梯外,此距离不得大于4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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