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适用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主要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其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附件”四个部分。
1.“协议书”
“协议书”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总纲性文件,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设工程施工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事项协商一致的合同。它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当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在所有施工合同文件组成中具有最优的解释效力。“协议书”主要包括13个方面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承包范围。
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
3)质量标准。
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5)项目经理。
6)合同文件构成。
7)承诺。
8)词语含义。
9)签订时间。(www.xing528.com)
10)签订地点。
11)补充协议。
12)合同生效。
13)合同份数。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的具体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做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履行。“通用条款”共20个部分117条,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20个部分的内容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及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3.“专用条款”
考虑到建设工程的内容各不相同,工程造价等也随之变动,承包人、发包人各自的能力、施工现场的环境和条件也各不相同,需要“专用条款”对“通用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使两者成为双方当事人统一意愿的体现。“专用条款”也有20个部分,与“通用条款”各部分序号一致,为承、发包双方补充协议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提纲或格式。
4.“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共有三个附件:材料暂估价表、工程设备暂估价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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