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主要有: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
4)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规范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程序:
1)熟悉图样和招标文件。
2)了解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
3)划分项目、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名称、编码。
4)确定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特征。
5)计算分部分项清单主体项目工程量。
6)编制清单(分部分项清单与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7)复核、编写总说明。
8)装订。
(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规则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作了明确规定。
1.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各级编码设置如下: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两位,第一、二位);建筑工程为01、装饰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2)第二级表示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两位,第三、四位)。
3)第三级表示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两位,第五、六位)。
4)第四级表示分项工程顺序码(分三位,第七、八、九位)。
5)第五级表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位,第十、十一、十二位)。
建筑工程项目编码结构如图5-3所示。(www.xing528.com)
图5-3 建筑工程项目编码结构
当同一标段(或合同段)的一份工程量清单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量清单是以单位工程为编制对象时,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特别注意对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的设置不得有重码的规定。
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一般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项目名称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特征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它通常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凡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他独有的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4.计量单位
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以质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保留三位小数。
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保留两位小数。
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保留两位小数
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保留两位小数。
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等,取整数。
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宗、项等,取整数。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另加以说明。
5.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是指完成该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以建筑工程的砖墙为例,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搭拆内墙脚手架、运输、砌砖、勾缝等。
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他工程,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或图样要求编制,以完成清单项目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6.工程数量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五个专业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3)安装工程:包括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工程,给水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4)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厂区、小区道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道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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