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5年12月15日起,由原建设部发布在全国统一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 D101—1995)。此基础定额内容包括:总说明、14个分部工程的基础定额表及附表。其中14个分部工程分别为土石方、桩基础、脚手架、砌筑、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门窗及木结构、楼地面、屋面及防水、防腐保温隔热、装饰、金属结构制作、建筑工程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降效;分部工程基础定额表内容包括综合工日、材料耗用、机械台班定额。
(一)总说明
1.基础定额的功能
基础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国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土建部分)地区单位估价表、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2.基础定额的适用范围
基础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3.基础定额编制遵循的施工条件及工艺
基础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4.基础定额编制依据
基础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5.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原则
1)基础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其中基本用工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考地区现行定额及实际调查资料计算。凡依据劳动定额计算的,均按规定计入人工幅度差;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计算的,未计入人工幅度差。
2)机械土石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人工随机械产量计算的,人工幅度差按机械幅度差计算。
3)现行劳动定额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部分,基础定额未予考虑。
6.材料消耗量的确定原则
1)基础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率表示。
2)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体积(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现行规范规定计算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按当地材料质量情况调整其配合比和材料用量。
3)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在相应章后以附录列出)和一次摊销量。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归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项,不再列入定额消耗量之内。
7.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原则
1)挖掘机械、打桩机械、吊装机械、运输机械(包括推土机、铲土及构件运输机械等)分别按机械、容量或性能及工作对象,按单机或主机与配合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
2)随工人班组配备的中小型机械,其台班消耗量列入相应的定额项目内。
3)基础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是按常用机械类型确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如需重新选用机型、规格时,可按选用的机型、规格调整台班消耗量。
4)基础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发生再次搬运的,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安装是按机械回转半径15m以内运距考虑的。
8.建筑物超高时人工、机械降效计算(www.xing528.com)
基础定额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是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基础定额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台班定额项目计算。
9.基础定额适用的地区海拔及地震烈度规定
基础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7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高原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地震烈度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办法。
10.各种材料、构配件检验试验开支
各种材料、构件及配件所需的检验试验开支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的检验试验费项下列支,不计入基础定额。
11.工程内容的范围
基础定额的工程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12.其他
基础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上”或“×××以外”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分章定额表
分章定额表包括说明及分项子目定额表等。
说明部分主要简述本章包括内容、定额换算、有关材料、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分项子目定额表上列有分项工程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子目名称及编号;各子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子目的材料名称、机械名称等。无单价的材料所需费用,要从当地材料单价表中查出,再乘以数量,得出该材料所需费用后,加入定额表中的材料费内。
分项子目定额表可分为下列八项内容:
1)土石方工程定额。
2)桩基础定额。
3)砌筑工程定额。
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定额。
5)木窗及木结构工程定额。
6)屋面及防水工程定额。
7)防腐、保温、隔热工程定额。
8)金属结构制作工程定额。
各分项子目定额具体内容不再一一列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查取分项子目定额表时,必须仔细看清分项及子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施工条件等,切不可乱查乱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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