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遗迹资源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地质作用、地质体密切相关,而且大多数是在漫长的地质历史时期经过多种地质作用“雕琢”而成的。因此具有空间定位性、永续性、不可再生性,并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
近几年,地质遗迹资源开发的步伐明显加快,由于开发的无序及不合理,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自国土资源部(现为自然资源部)成立起,强化了地质环境保护职能,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地质环境保护方针和政策。在各级政府、地质遗迹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加之国家地质公园的大力建设,使地质遗迹资源保护工作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地质地貌景观破坏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目前辽宁省地质遗迹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平较低,地质遗迹开发偏重于旅游价值,基础类地质遗迹资源处于被忽视的地位,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或正在遭受破坏,造成其科研价值和自然观赏价值的降低,有的甚至永远消失了。此次调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有的剖面已经被破坏殆尽,如复州湾寒武系剖面、金石滩馒头组三叶虫化石产地、羊圈子水母类化石产地、大后海兴民村组剖面、大后海寒武系剖面、海之韵波痕构造、海之韵古海蚀遗址、郭家村新石器古人类遗址等,有的地质遗迹正在破坏过程中,包括茶叶沟洞穴堆积、老虎滩老虎头、虎牙礁等。景观类遗迹和基础类遗迹未能同步规划、联动利用,各地区对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利用认识程度不一,地区间独立开发,各有所好,未能充分地发挥地质遗迹的价值,更有部分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未得到保护,详见表6-1。
表6-1 辽宁省重要地质遗迹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
续表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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