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人们的工作、学习、休闲、休息等行为都是在室内空间完成的,而室内灯光能否满足空间使用要求,能否营造舒适环境,都直接影响着室内空间的环境质量。进行室内照明设计时,应根据室内空间的使用功能,选择不同的布光方式。
一、室内照明的目的
室内照明的首要目的是在充分利用自然光的基础上,运用现代人工照明的手段,为空间提供适宜的照度,以便于人们正确识别所处环境的状况。其次是通过对建筑环境的分析,结合室内装饰设计的要求,选择光源和灯具,利用灯光创造满足人生理与心理需求的室内空间环境。因此,为了营造良好的光环境,我们将室内空间中照明的布局方式分为一般照明(包括分区一般照明)、重点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一)一般照明
一般照明是指为使室内获得均匀的照度而忽略局部的特殊要求的照明方式。重点在将灯具有序地排列在室内上空,使被照面形成均匀的照度,并满足视觉要求。基础照明可使室内形成一种格调,适用于对光投射方向没有特殊要求的空间,如仓库、车间、办公室、教室、营业大厅等室内空间(图7-21)。
图7-21 一般照明
(二)重点照明
重点照明指的是对重点区域或者重要目标进行集中式的照明,照明主要部分突出的重点效果明显,在展示设计和商业空间的设计中经常使用(图7-22)。
图7-22 重点照明
(三)局部照明
局部照明是为满足某些部位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是指对主要场所和对象进行的重点投光,目的在于强调特殊部位的重要性,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多用于购物、展示空间照明(图7-23)。
图7-23 局部照明
(四)混合照明
混合照明是由一般照明和局部照明共同组合的照明,它是在一般照明的基础上再加强局部照明,目的是对室内进行装饰,增加空间层次感,营造环境气氛。混合照明适用于对作业面照度要求高,而作业面并不密集的室内场所,有利于提高照度和节约能源,常用于商场、展览馆、医院、体育馆、车间等(图7-24)。
图7-24 混合照明
二、室内照明设计的原则
(一)功能性原则
照明设计应满足室内光环境的使用要求,针对不同的功能空间,选择合适的光源、灯具及布置方式,达到该空间的照度要求,提高空间的光环境质量。
(二)安全性原则(www.xing528.com)
在设计中要严格按规范设计,应充分考虑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等)对电器的损坏,对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采用。
(三)艺术性原则
照明设施具有装饰空间、烘托气氛的功能。照明设计要尽可能地配合室内设计,满足室内装饰照明的要求,从而体现灯光与空间的艺术效果。
(四)经济性原则
进行照明设计时,要注意光源和照明系统应该符合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要充分考虑高效节能。
三、灯具的散光方式
(一)间接照明
光源90%以上的光照向顶棚或其他表面,从这些表面再反射到被照物体。其特点是光线柔和,无眩光和明显阴影,光效低,主要用于烘托室内气氛。
(二)半间接照明
光源60%以上的光照向顶棚或其他表面,而将少量的光直接照向被照物体。从顶棚反射出来的光,用于空间整体照明;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的光,用于局部照明。
(三)漫射照明
利用半透明的遮光罩,使光线向多个方向漫射,对所有方向的照度几乎都一样,光线柔和,有较好的艺术效果。
(四)半直接照明
光源有60%~90%的光向下直射到工作面上,只有少量的光向顶棚照射再反射到被照物体上。
(五)直接照明
光源90%以上的光直接投射到被照物体上。亮度大,整个空间十分明亮;同时,这种散光方式具有强烈的明暗对比,可产生生动而有趣的阴影(图7-25)。
图7-25 直接照明与间接照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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