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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运动在中国:改变根据地社会生态

时间:2023-10-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中国,作为一场新经济运动,合作运动是伴随近代欧风美雨的影响进入中国的。因此,国民政府自成立后就始终积极推动国内合作运动发展。总体而言,国统区的合作运动虽有一定进步性,却并没有帮助中国摆脱旧的专制主义,建立新的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生产方式。此后合作运动因反围剿战争而逐渐式微,随红军长征被引至西北。

合作运动在中国:改变根据地社会生态

合作运动思想起源于中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和人文主义发展,从14世纪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胡斯(Jan Hus)开始,到宗教改革时期的约翰(John of Leyden)宗教改革激进派、清教徒新教卫理公会,再到18世纪圣西门(Claude Henri de Rouvroy)、傅立叶(Charles Fourier)等空想社会主义者,都提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中建立一种平等、公正、协作、有组织、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理想组织。进入19世纪,这种理想逐渐从空想变成现实。一些具有早期集体劳动特点的机构和企业从上述宗教改革领袖的主张中产生,并在欧洲清教徒和卫理公会中发展,在英国、法国、意大利、瑞典、美国等国逐渐产生反对资本主义制度,积极改善平民经济的“工人生产者协会”“工人合作社”“自主车间”,并由此催生了代表工人利益的工党及其政治组织的摇篮。而在中国,作为一场新经济运动,合作运动是伴随近代欧风美雨的影响进入中国的。特别是清末民初西方基督教新教传入后,合作运动被外国传教士和新教徒视为贯彻基督精神和服务中国的反封建反儒教的工具,通过兴办平民学校、建立乡村工业、推广农业技术、开办乡村信用合作社、从事乡村卫生运动以及举办慈善事业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1911年美国传教士裴义理(Joseph Bailie)发起组织以工代赈、救济灾民的“义农会”,1917年中国最早的农民借贷协会在传教士支持下创办,1918年倡导合作思想的北大教授胡钧及其学生们共同组织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合作社“北大消费合作社”,1919年曾留学美国、德国的复旦大学教授薛仙舟在复旦创办中国最早的合作金融组织“上海国民合作储蓄银行”。

此后在民国政局变动频仍的背景下,合作运动逐渐演变成好几个不同形式的经济运动,并对20世纪中国产生了重要影响。特别是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国共两党分别出于不同目的都在各自权力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合作运动,其不同的运作模式也产生不同的效果。

首先国民党方面,主要以西方合作主义为指导,认为合作社具有实现财富社会化、消除农业危机、统制农村社会资源和对抗中共土地政策的作用。因此,国民政府自成立后就始终积极推动国内合作运动发展。据1928年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各种合作协会、合作社700家;1936年全国发展到3万家各类型合作协会,会员150万人;抗战爆发后,虽然合作社最多的沿海各省先后陷于敌手,但合作社数量仍发展迅速,截至1941年共有16万个合作社和1000万会员,其中80%是农民借贷协会,剩下20%是地方农民组织的生产协会、物资协会、买卖协会、城市消费协会。总的来看,虽然这些合作组织对国统区农业有帮助,但合作运动本身却过于依靠政府支持,独立运行能力很差,同时还有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多、生产合作社少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以及职员滥用公款、开支浪费,合作社实际操诸地方士绅,传统宗法血缘横行等突出问题。总体而言,国统区的合作运动虽有一定进步性,却并没有帮助中国摆脱旧的专制主义,建立新的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生产方式。国民党开展合作运动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改变农村旧的制度,而是想拿合作运动作为土地革命的替代物。因此,国统区的合作化最终流于形式,失去民众的信任和支持。(www.xing528.com)

反观中共,则恰恰和国民党相反。中共在马克思主义合作理论指导下,对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发展必然规律和农民必然走向社会主义的信仰甚笃,认为在农业生产和组织形式上享有规模经济效益的大规模生产实体是生产率最高、最具活力的“现代”组织,因此公有制优于私有制,大生产优于小生产,要改变中国农村“一盘散沙”和消除贫富分化,就必须采取“合作化—集体化”的农业改造模式。在苏区时期,中共明确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社会化、生产社会化、集体劳动的思想,结合中国农村惯有之伴工、换工、互助的传统习惯,向农民提供扶持和补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劳动互助社、生产者协会、犁牛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生产和消费性组织。不过,在这一时期,苏区政府虽想要按集体劳动的思路组织发展生产,但合作社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特点并不明显。苏区政府建立的“生产者协会”及各种借贷合作社、买卖合作社、消费合作社,都是付工资给工人的消费社,生产资料也不归工人所有,只是进行重新分配,由工人使用,苏联那种集体农庄形式更因违反中共政策被禁止。因此,总的来看,苏区时期的合作社大致是一种农民联合生产的公益组织,其经济基础并非生产资料公有,而是农民财产私有制。此后合作运动因反围剿战争而逐渐式微,随红军长征被引至西北。1935年11月中共建立陕甘宁边区政府后,合作社重新成为稳固根据地、发展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在中共立足陕北初期有一定发展。但抗战爆发后,国共结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陕北经济封锁得到缓解,工商业自由发展后,民众便不再需要合作社,而且合作社分红也少,加之缺乏监督,合作部内部出现贪污浪费、经营亏本,导致合作社很快无人问津。无奈之下,政府只得按户摊派,强制大家参加合作社,这种包办做法被民众形容为“活埋人”予以抵制,合作运动逐渐陷入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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