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依靠力量是农民,特别是贫雇农。要赢得这些人的支持,就必须满足他们对土地的迫切要求,这就是中共开展土地革命的原因。作为中共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重要政策,减轻农民地租从建党伊始就是中共的一项重要主张。早在1921年9月,沈定一在浙江省萧山县衙前地区就成立了中国最早的农民协会,公开提出地主减租1923年6月,中共三大正式提出减轻田赋、革除陋规、限制田租的政策1924年,国共合作建立后,经中共大力推动,国民党正式提出“二五”减租方案,即从农民所纳地租的50%中减少25%,只不过这项政策最终由于国共关系破裂而取消。对此,1927年毛泽东在解释“二五”减租失败的原因时指出,国民党代表的是中国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级的利益,因此减租在地主阶级领导下是不可能实现的,并由此提出农村开展阶级斗争的必要性,“农民有了组织以后,第一个行动,便是从政治上把地主阶级,特别是把那些土豪劣绅的威风打下去,即是从农村的社会地位上把地主权力打下去,把农民权力长上来,这是一个极严重紧要的斗争”。而后来苏区实行的强征地主、富农土地,将其平均分配给少地或无地农民的土地政策,也大致遵循了毛泽东的上述观点。
至于陕北的土地改革,早在1934年,当时的陕北革命根据地就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土地法令和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政策,开始重新分配土地,提出“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中农主动献,贫雇农分好田”的口号。具体而言,土地分配以乡为单位,将全乡土地按人口重新分配,除逃亡地主不分田外,一般地主和被杀地主家属分次田;富农按人头分配土地,多余的土地收归边区政府实行重新分配;中农依自愿人均分配;对贫雇农和红军战士及其家属实行优待,分给好地、近地、水地,地富子女参加红军的也分好地;土地分配后不准雇工剥削。土地的重新分配明显提高了广大无地少地的贫雇农的革命热情,“男女群众白天晚上放哨站岗”,这种连接哨,一村传一村,“是无线电话,消息真是灵通的很!”但这种唯阶级化的土地分配方式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非常明显,不可避免招致地主、富农的仇恨和报复。因此,中共中央在1936年7月22日正式发出《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提出不再没收抗日军人及献身于抗日事业者的土地。同年秋,中共中央又针对陕北地主在“围剿”中反攻倒算,对已分配土地再度进行分配,按照“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限制富农,孤立地主”的方针,保证中农土地不动,对个别地富土地进行抽补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前后两次调整,贫农、雇农由原来的无地少地者变成平均土地的拥有者,中农也因第一次分配分好地、献坏地和第二次分配的基本不动,成为土改后的最大赢家,而地主、富农却在此过程中遭到削弱。此后,鉴于华北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的空前激化,中共迅速调整自身策略,转而提出建立囊括地主、富农、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在内的全民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这种情况下,原先没收或限制地主、富农土地的政策已明显不合时宜。于是,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正式宣布停止没收地主土地。同年7月刘少奇又代表中共中央提出将中共土地革命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很快8月25日,中共中央在陕北洛川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会议正式决定把减租减息作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写进《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此后随着正面战场的僵持,国共矛盾激化,面对国民党经济封锁和日伪军事扫荡,为进一步发动和依靠群众,克服投降和反共危机,中共进一步强调实行减租减息政策的重要性,并加速在各地推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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